看板 Gossiping作者 Mastermind02 ((≧<>≦))標題 [爆卦] 司法院FB時間 Thu Apr 30 21:17:1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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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
關於今天嘉義地院的無罪判決,涉及個案的部分,嘉義地院已經有判決跟新聞稿(
https://lihi1.com/3hPXo),說明法官是怎麼判斷、思考這個事情的。其實個案判決之
中,涉及幾個重要的法律概念,小編在這裏提供幾點簡單的介紹以及思考方向。
首先,嘉義地院的判決結果到底是什麼?
嘉義地院是經過精神鑑定後,認定男子行為時已經處於精神障礙的狀態,欠缺辨識行為違
法與否的能力,判決 #無罪,但要施以 #強制就醫5年。
#欠缺行為辨識能力的人為什麼是無罪的?
刑法之所以要處罰犯罪者,不僅是要對他施加痛苦,更重要的目標是:刑罰能不能使犯罪
者不再犯錯,或對潛在犯罪人產生警惕。不過,如果行為人在進行犯罪行為時,因爲精神
障礙,使他無法辨識、控制自己的行為,這時候僅只是處罰他,並無法預防他未來不再犯
錯。
所以在法律的評價上,如果行為人因為生理或心理的問題,導致他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完
全喪失時,就欠缺了行為或罪責能力,在這種情形下,法律就認為沒有必要讓他受刑法的
處罰,依照法律判決的法院,也只能給予無罪的評價。這也是為什麼,刑法第 19 條第一
項規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
為之能力者,不罰。第二項則規定顯著降低時,得減輕其刑。
#法官一般要如何判斷呢?
因為這部分涉及精神醫學跟法律的問題,因此當法院在判斷的時候,不能專斷,必須藉助
精神醫學的專業。簡單地說,法院會先請專業精神醫師,來鑑定行為人在行為時有沒有精
神障礙等生理原因,以及精神障礙對該行為的影響程度。
當鑑定出有精神障礙以及對該行為的影響程度後,再由法官依據證據調查的結果,綜合去
判斷:行為人在行為當下,是不是因爲精神障礙而喪失了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那這部分
法官所依據的證據,就是案件中所有的證據資料,包含書證、人證、鑑定#桍❻
僯
#
#那法官判無罪就都不管了嗎?什麼是強制就醫?為什麼需要強制就醫?
根據新聞稿,嘉義地院並不是只做無罪宣告,還有依刑法第 87 條第 1 項規定,對被告
施以 #監護處分( #俗稱強制就醫),這是一種保安處分。而接受強制就醫者,必須要進
入一定的處所接受監護,所以跟一般自由刑一樣,他的人身自由其實將會遭到剝奪,而且
最長可能長達 5 年。
強制就醫的目的一方面是 #剝奪他的自由,希望避免有精神障礙的被告未來再對社會造成
危害,但另一方面 #透過治療的方式,希望能讓被告在監護就醫期間,獲得妥善治療,改
善他辨識、控制自身行為的能力,使被告未來能夠重返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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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修法刑法第19條,精神疾病患者不得阻卻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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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司法院FB
04-30 21:17 Mastermind02.
→ yang421: 台灣司法最高權威司法院都出來說話了~無罪就無罪閉嘴好嗎4F 04/30 21:18
→ QBey: 有地方可以出征了6F 04/30 21:18
推 GSHARP: 大家可以進攻了7F 04/30 21:18
噓 kyozwhie: 翻譯:你精神病殺人 我們會安排你安全的地方隔離10F 04/30 21:18
→ yyc1217: 但是法官可以決定要不要採信鑑定報告11F 04/30 21:18
→ astrayzip: 酒駕可不可以也判無罪?當下也不能控制自己啊12F 04/30 21:18
噓 bluenan: 死掉的警察要如何重返社會?13F 04/30 21:18
→ nolimits: 不爽的鄉民去修刑法第19條啊15F 04/30 21:19
噓 AGITOH: 去你媽的司法16F 04/30 21:19
→ doom3: 鄉民又要被嗆法盲濫情了17F 04/30 21:19
推 Gallardo: 重點是最後一段 我們只能用"希望" 下次被殺就算你衰囉18F 04/30 21:19
→ kaodio: 警察不算法律人 大家可以回家了19F 04/30 21:19
→ astrayzip: 生病確診就過醫不吃藥跟酒駕有啥兩樣21F 04/30 21:19
噓 headcase: 爽啦 當法盲94爽 噓爆垃圾文組23F 04/30 21:19
噓 Luwan: 樓上樓下全法盲25F 04/30 21:19
→ qsxwdc: 去你的!司法院也會怕風向喔?26F 04/30 21:20
→ bluenan: 法官先解釋死掉的警察要如何重返社會? 恁爸就不哭夭27F 04/30 21:20
推 antonny: 司法院最厲害的是拍沒人看的宣傳影片 官僚做無意義的事28F 04/30 21:20
推 awj32jo: 出來再犯 法官可以連帶刑受刑嗎 阿...無罪連帶還是無罪29F 04/30 21:20
→ milleniue: 其實酒駕除罪一直都有法律人在呼籲喔31F 04/30 21:20
噓 xm30: 一堆法匠要靠把話說的落落長來護航,真辛苦33F 04/30 21:21
噓 eko112: 所以5年之後呢。34F 04/30 21:21
→ fup6456: 希望避免>>>遇到算你衰35F 04/30 21:21
→ yang421: 法院不處理死人的事~只處理人好嗎..死掉的警察關法官屁事36F 04/30 21:21
噓 kixer2005: 問題就是你無法證明殺人當下是否有識別能力 怎可審判37F 04/30 21:21
推 ams9: 狗屁預防 整套刑法廢掉算了 立法院問題最大39F 04/30 21:22
推 luben: 為什麼不敢寫法官可以不採用鑑定呢?沒有人可以強迫法官接受41F 04/30 21:22
→ megumirei: 以前精神病一樣判死 就沒那麼多瘋子出來砍人 走漏洞啦42F 04/30 21:22
噓 jaceda: 有免死金牌了,殺一個只要治療五年,下次出來繼續殺44F 04/30 21:23
→ megumirei: 媽的 神經病砍人還會專找弱小的小孩女性 不找強壯的46F 04/30 21:23
→ megumirei: 根本就有認知能力 假的啦 幹 我們與被砍的距離 很近48F 04/30 21:24
噓 newsyho: 法官的思考很棒,完全反映他的智商51F 04/30 21:25
→ megumirei: 綠色執政 屎法改革 該看病的 應該是全部的司法院恐龍52F 04/30 21:25
→ fup6456: 重判強制就醫5年 大家不要再嘴了QQ53F 04/30 21:25
噓 qsxwdc: 不是不食人間煙火高高在上嗎?也會怕民怨喔?54F 04/30 21:26
→ megumirei: 真好 就醫還免費耶 幹 紓困補助金領不到 神經病爽到55F 04/30 21:26
→ NDubz: 隨機砍人近幾年變那麼多 不就你們這些法官搞出來的 操56F 04/30 21:27
噓 funkD: 長達五年不就好棒棒 幹 人家父母養幾年?57F 04/30 21:27
→ megumirei: 垃圾就醫出來 還要社工人力去照顧 笑死人 法官只會出嘴58F 04/30 21:28
→ funkD: 這種垃圾就不用重返社會了 焚化比較快59F 04/30 21:28
→ eko112: 殺人還無罪 強制就醫 不就好棒棒60F 04/30 21:28
噓 LeafLu: 台灣司法zzz61F 04/30 21:28
→ eko112: 台灣司法真的可悲62F 04/30 21:29
→ kakashi71: 現在才一審而已,那麼激動幹嘛呢??64F 04/30 21:29
→ linceass: 廢話打一堆 重點只有三個字幹你老師68F 04/30 21:29
推 adam6693: 說不採用的是智障嗎? 鑑定結果這麼明顯怎麼可能不採用69F 04/30 21:29
噓 cloudyoyo: 小菸霸氣表示:讓我們把破洞補起來…政績+175F 04/30 21:30
噓 megumirei: 鄉民不會比兇手殘忍 精神病也能上網 真可怕還住司法院80F 04/30 21:31
噓 fup6456: 憂鬱殺人都能輕判做司改委員了 說要採用的是智障嗎ZZZ82F 04/30 21:31
噓 Luwan: 法官:判死不就代表一般民眾也能當法官?這我可不允許85F 04/30 21:33
噓 Weylulu: 講一堆好像很合理,那幹嘛要別人上訴87F 04/30 21:35
噓 wuchanghan: 最後那句真的垃圾,為何要讓殺人犯有重返社會的機會?90F 04/30 21:39
→ milleniue: 因為讓他們再次犯案才有這些法律人的舞台啊91F 04/30 21:39
→ fup6456: 翻譯:我們的目的是讓殺人犯回歸社會 民眾被殺是社會成本92F 04/30 21:40
噓 chunyun: 誰給死者一個機會
該包圍司法院了93F 04/30 21:40
噓 peterw: 有點問題,他的精障跟他不服藥有關,難道不能比照酒駕(喝酒致使己身欠缺行為能力)的行為來量處嗎?95F 04/30 21:42
噓 weely0813: 現今社會亂象就是由自詡為正義的司法所致98F 04/30 21:43
→ CCNK: 診斷證明書大賣99F 04/30 21:43
噓 richardh: 我就等著看哪天法官家屬變受害人會怎判100F 04/30 21:43
→ newsyho: 正義,呸,無理想脫離現實社會101F 04/30 21:44
→ raku: Zzzz 死刑可以確保他不會再犯罪102F 04/30 21:45
噓 cfl511: 法官判無罪的,之後再犯就記該案法官一支警告,影響升遷,還會有法官這麼有人情味嗎104F 04/30 21:48
噓 lspci: 殺到法界人士就會判死了106F 04/30 21:50
噓 OEC100: 跟家屬說算你倒楣如何107F 04/30 21:51
→ CYL009: 小英政績+1108F 04/30 21:51
→ godbar …
噓 godbar: 法匠吃屎112F 04/30 21:53
推 dostey: =====這種平常正常+受刺激會發病=移動炸彈!應強制隔離治療113F 04/30 21:55
噓 LargeLanPa: 如果再犯法官應該要一起跟嫌犯接受審判以示負責116F 04/30 22:02
噓 danielqwop: 要無罪就請法官來作保不會出事,分一半就好118F 04/30 22:03
噓 hy1221: 我就法盲120F 04/30 22:05
推 rabbit2233: 幹,垃圾...上次有人下跪就轉彎,這次怎麼裝死
幹你娘122F 04/30 22:13
噓 darkholy: 冗長的垃圾文就法律人最愛125F 04/30 22:14
噓 ohmypipi: 這種人還要讓他重返社會?你確定?住你家隔壁要不要??126F 04/30 22:15
→ DARKMS …
噓 DARKMS: 司法院吃屎吧127F 04/30 22:16
噓 soarling: 廢話一推 這廝給你們這些大法官去教化好不好129F 04/30 22:32
噓 b258963147: 底下一個比一個還跩欸,難怪法官有這種判決130F 04/30 22:45
→ musicaledio: 等殺到法官我再看你們怎麼硬凹 畢竟擅長玩文字遊戲131F 04/30 22:52
→ kobe0307: 雖然這樣說有點缺德,但什麼時候輪到法官你們家人?133F 04/30 22:57
噓 mazznia: 反正死又不是這些人家人,而且他們也不用為這人負責,當然站在屍體上秀道德呀。135F 04/30 23:42
→ waverson: 法官豈是你們這票賤民嘴的137F 04/30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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