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zoeapezoo ()標題 [新聞] 嘉義殺鐵警判無罪 嘉義地院重裁交保50萬時間 Fri May 1 21:24:0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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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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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敏正丶邵心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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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殺鐵警判無罪 嘉義地院重裁交保50萬加8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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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殺鐵警李承翰致死鄭姓男子,因思覺失調症經嘉義地院判處無罪,裁定五十萬元交保,因
家屬沒錢具保還押嘉義看守所。嘉義地檢署昨晚不服提抗告,嘉義地院將檢方抗告狀送抵台
南高分院,台南高分院合議庭今天傍晚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嘉義地方法院。
嘉義地院晚間重裁,除維持原五十萬交保金,
也限制鄭男住居,交保後應立即至台中榮總嘉
義分院就診,評估是否應住院治療。
鄭男如不需住院,每周應到身心科診所就診1次,每月至少回台中榮總嘉義分院1次,醫院只
要評估應住院即應立即入院,交保期間應依照醫囑用藥,每周向地院陳報就診情形、治療結
果,並不得涉犯刑事犯罪,如違反以上任何一條,將立即執行羈押。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指出,原審既認為被告可依刑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判無罪,原裁定理由中也
說明,被告罹患思覺失調症至今未痊癒,且其犯罪情節造成社會大眾恐慌,為確保被告具保
後不至於對社會安寧造成危害,導致社會大眾恐慌,是否應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規範被
告遵守?
另被告既因在大眾交通工具持刀殺害員警被訴,且依原審判決認定之犯罪事實,被告對此亦
無爭執,僅因欠缺責任能力宣判無罪,則被告是否屬精神衛生法第四一條所定,有傷害自己
或他人之虞的嚴重病人?得否依上開條文及相關規定,為被告辦理住院治療?這些都是裁定
被告具保同時應一併考量。
合議庭認為,檢察官所提,
原裁定未斟酌審認精神衛生法,及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有理,因
此將原裁定撤銷,發回原審法院重新調查、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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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mee: 你要是再拿不出思覺失調的證據 就得將常威他呀 無罪釋放~1F 05/01 21:24
→ yang421: 好重好重..50萬耶..要工作多久才會有呀~這也太殘忍了吧!2F 05/01 21:24
推 rednah: 武漢肺炎 vs 呆丸精神病3F 05/01 21:25
→ jokem: 好多限制喔 好可怕5F 05/01 21:25
推 sid3: 這根本是在逼迫患者 只會讓被病情更嚴重9F 05/01 21:27
→ LienFong: 殺人無罪還不用被關還能交保!全球第一!這麼好的地方還不快搬來住XDD11F 05/01 21:27
推 zxcv5566: 比武漢肺炎還恐怖 搭捷運火車還怕被不認識的人砍13F 05/01 21:29
推 ewolf: 一樓害我笑的美丁美當XD14F 05/01 21:29
推 sbflight: 所以原本沒有這8個限制哦?15F 05/01 21:30
推 ebeta: 放任殺人炸彈在路上亂跑,台灣法官真不虧是台灣毒瘤17F 05/01 21:30
→ quisk: 文組不意外18F 05/01 21:31
→ lesnaree2: 我多殺一個你他媽多加一個限制 我還是照樣出來殺19F 05/01 21:31
→ cfl511: 把人送到法官家管束好嗎!!!20F 05/01 21:31
推 HunsKing: 一堆說文組不意外的,怎不說最近砍自己老婆那個大立光21F 05/01 21:32
推 larusa: 本來一審法官判決就問題一堆,邏輯上就矛盾22F 05/01 21:32
推 soxgo: 念法律的不知民怨沸騰後 暴動革命了還在談司法人權25F 05/01 21:34
→ cfl511: 法律已經證明無法制止他殺人了,再加100個條件也沒屁用。法官要不要定期做邏輯測驗啊26F 05/01 21:34
推 tml1203: 如果評估不需住院治療,不是很矛盾,讓個殺人犯趴趴走?28F 05/01 21:36
→ DLN2010: 又不是第一天生病,就是根本不會配合那條件,警察才死的32F 05/01 21:42
→ yesonline: 司法體系把球踢給醫療體系. END33F 05/01 21:43
→ DLN2010: 放人出來然後要醫院評估去留,以後死人責任推給醫院34F 05/01 21:43
推 polyasia: 我書讀得少 一樣無罪釋放的意思嗎?35F 05/01 21:44
→ cbstgb: 他就沒有病識感 還給他自己去就醫 要是又不吃藥哩?36F 05/01 21:45
→ DLN2010: 至少說交保要住院治療觀察多久,連這都還推給醫院37F 05/01 21:45
推 gsc0478: 每個月在路上有一個倒霉鬼可能被殺39F 05/01 21:50
推 baobaoyui: 我就問法官一句,如果這傢伙再殺一個人,你會怎麼判?42F 05/01 21:53
推 imkimi: 法官連最基本的邏輯概念都錯,當什麼法官43F 05/01 21:54
推 Aerialy: 一時發病一時殺,一直發病一直殺?44F 05/01 21:54
→ imkimi: 只會推諉卸責,每個月領高薪,對的起良心嗎45F 05/01 21:55
推 av08: 傻了花50萬把他保回家等被砍嗎46F 05/01 21:57
→ thkkedu: 反正都沒有人有責任,一切都算被害者衰遇到精神病患者49F 05/01 22:01
推 funkD: 塊陶阿!!!
有沒有這嫌犯的照片 看到躲遠一點50F 05/01 22:02
推 kenro: 烙跑就好笑了53F 05/01 22:05
推 ludoren: 嫌犯不是住台南嗎?每月還要再回嘉義看診哦?這樣他要怎麼去?55F 05/01 22:12
→ sammy98: 嘻嘻 感覺醫院遇到這個人 要遭殃了57F 05/01 22:13
→ lockeyman: 別來雙標了,這次引起眾怒這樣搞,那下次?60F 05/01 22:19
噓 petesam: 放出來繼續思覺不調犯罪嗎,這法官有同理心嗎63F 05/01 22:53
推 renee4: 法官問題最大拉64F 05/01 22:54
推 donatello: 刑法對他無效 怎樣都是無罪 他要做什麼你能奈他何65F 05/01 22:58
→ sergt: 總有一天台灣社會,將被這些法界人士搞垮。66F 05/01 22:59
推 vvanch: 怎麼去 就再做火車然後逃票 又有警察來67F 05/01 23:13
噓 geeg: 如果有人幫他交保,讓他住法官附近。會不會被用嗦殺人起訴68F 05/01 23:28
→ partner: 他以前不知道要就醫嗎? 判錯了,裁定這種馬後砲有何用69F 05/01 23:50
→ Ruid: 出門就醫前里長記得廣播讓大家離遠點70F 05/01 23:54
→ gwenwoo: 螞蝗表示:"人道考量"72F 05/0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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