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Elsie1999 (艾兒)標題 [新聞] 清潔工殺人逃死 法官:他應該不會再犯時間 Wed May 20 21:00:58 2020
清潔工殺人逃死 法官:他應該不會再犯
2020-05-20 17:13 聯合報 / 記者邵心杰、修瑞瑩/台南即時報導
成大清潔工林榮富猥褻掐死女研究生案,一審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林認原審判太重
,認事用法有違誤,檢方則主張林有隨機性侵害殺人犯罪再犯風險,求處死刑,雙方均上訴
二審,台南高分院依嘉南療養院鑑定報告,認無確切事證足認林有再犯的風險,認檢方及被
告上訴均無理由,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對於判決結果,成大表示,與一審判決相同,學校都尊重司法,但希望不要打擾家屬,讓家
人平靜度過。
台南高分院發言人吳勇輝表示,綜合被告整體量刑因子,尚非達到極端嚴重、情節重大地步
,原判決未量處被告死刑,核與兩人權公約、刑法第57條、罪刑相當原則、比例原則並無違
誤。
合議庭依嘉南療養鑑定報告所示,被告無性挫敗經驗,無特殊偏差行為,也無被性侵害經驗
,無戀童癖,仍
無確切事證足認被告有再犯風險。
吳勇輝說,
檢察官主張被告有隨機性侵害殺人犯罪的再犯風險,應判處死刑,永久與社會隔
離等,仍難認為有理。
至於被告上訴,認原判決認事用法有違誤,請求撤銷原判決,改以殺人罪及汙辱屍體,量處
適當之刑,與事證不符,台南高分院合議庭也駁回其上訴,
台南高分院發言人吳勇輝說,檢方及被告上訴均無理由,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記者邵心杰
/攝影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57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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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eabox: 槍斃後也不會再犯阿1F 05/20 21:01
推 haha98: 法綠人護航成功 績效+16F 05/20 21:01
噓 fedona: 八卦糞青左膠高潮8F 05/20 21:01
→ a210510: 反正出事情法官又不用負責任 嘻嘻 隨便他講就好11F 05/20 21:02
噓 bluenan: 被殺死的人 也不會再犯了12F 05/20 21:02
→ a210510: 台灣司法就是那麼讚13F 05/20 21:02
噓 ppptttqaz: 死人也不能復生呀 女研究生死了 家庭都破碎了14F 05/20 21:02
推 dk611216: 法官當保證人簽再犯連坐 我就服16F 05/20 21:02
噓 Sabo5566: 邏輯白痴當法官 一堆只會背書的廢物17F 05/20 21:02
→ ymuit: 標題...顯出法官很天才...19F 05/20 21:03
噓 allenatptt: 肏他媽的 要是再犯 法官要連坐嗎,另外他不再犯了,被害者就會復活嗎 幹 法官要不要去給人殺殺看啊 肏你20F 05/20 21:03
噓 dferww55: 敢不敢讓自己女兒與他同處一室?22F 05/20 21:03
噓 sc85508: 怎麼不殺法官及其家人呢26F 05/20 21:03
→ ymuit: 建議法官等他出獄後 要接他回家 管好 不要放走 謝謝28F 05/20 21:03
→ haha98: 這應該是立委訂的法律害ㄉ 跟法官沒關 法官可能也很想判死33F 05/20 21:04
噓 hihi29: 這就是蔡母豬的司法改革34F 05/20 21:04
→ haha98: 但是立委訂的法律害他們不能判死35F 05/20 21:04
噓 Matamune: 被害人應該不會再被害了 因為人都死了36F 05/20 21:04
噓 z2wen: 什麼應該37F 05/20 21:04
→ ymuit: 樓上說要求立委修法 要修得嚴格和完整 還順應社會變遷嗎?!43F 05/20 21:05
推 patiger: 因為法官不想扛責任,就說這種用語45F 05/20 21:05
噓 ra9999: 死掉的人也不會再被姦殺了,垃圾46F 05/20 21:06
推 haha98: 我看板上之前學店法綠人都說是立委ㄉ錯47F 05/20 21:06
噓 gm3252: 司法改革有感48F 05/20 21:06
噓 Leo4891: "應該" 所以就是自由心證 真垃圾阿49F 05/20 21:06
噓 ilsr: 無再犯怎認定?若之後又犯案,算法官的嗎50F 05/20 21:06
推 KITAN: 怪立委勒 他媽的法官最好沒權利判死53F 05/20 21:07
噓 wind93: 再犯你要負責嗎54F 05/20 21:07
→ ganganx: 判死刑是不是會影響前途? 每個法官都怕得要命55F 05/20 21:07
→ Leo4891: 司法改革 如果不把犯人再犯列入法官考評 根本沒用57F 05/20 21:07
→ KITAN: 關鍵字就是台南高分院啦,湯姆熊殺童也是這樣58F 05/20 21:07
噓 zold: 可以教化。59F 05/20 21:07
噓 darknote: 馬英九二公約已經變殺人無罪標準牌了60F 05/20 21:07
→ Leo4891: 法官只要判決 啥都不用負責 真的有夠輕鬆61F 05/20 21:07
→ KITAN: 有膽就來跟民眾辯論啊,什麼屁法判決66F 05/20 21:08
噓 wds824: 感謝廢死聯盟的努力,讓台灣變成犯罪者的天堂嘍~67F 05/20 21:08
噓 linceass: 應你老木 那為什麼不槍斃就好? 100%不會再犯69F 05/20 21:08
推 flyinskyline: 應該咧?幹,反正再犯就雙手一攤,我也沒辦法啊,幹,垃圾法官72F 05/20 21:09
推 wyverns: 法官:死道友不死貧道74F 05/20 21:09
噓 shec1213: 應該? 他如果再犯你要負責?77F 05/20 21:10
噓 lml99: 如果再犯也沒他的事79F 05/20 21:11
→ Gavatzky: 蔡英文司改成果豐碩,感謝蔡政府讓殺人犯有重生的機會80F 05/20 21:12
→ nikewang: 哈哈哈 以前廢死苗也是這種論點 關出來老了不會再犯了83F 05/20 21:14
推 gustavvv: 小英政績+1 司法改革大成功 安居樂業84F 05/20 21:14
推 bg00004: 看吧我不就說~是法官選擇相信什麼..不是法條的問題85F 05/20 21:14
→ nikewang: 44歲 關25年出來都快70歲了86F 05/20 21:14
→ bg00004: 老是還有人會喊法官無辜是法條問題..就跟你說
是法官選擇相信了什麼的心證87F 05/20 21:14
→ nikewang: 法官自由心證 99%證據 剩下那1%自由心證89F 05/20 21:15
噓 ssam506: 法官"應該"都是恐龍91F 05/20 21:15
→ slimu0001: 應該?判刑可以用應該的喔,被叫恐龍法官也是應該啦93F 05/20 21:16
噓 dudee: 4年前就職典禮喊司法改革,4年後該算小英政績了吧?94F 05/20 21:16
推 haha98: 台灣有70%以上的人支持小英的司改 證明這條路是正確的 剩下30%法盲不要再靠腰了96F 05/20 21:17
→ silentence: 應該 是關到死 還是法國要連帶保證?
70歲都可以砍人了 應該咧98F 05/20 21:17
噓 bg00004: haha98你再偷換概念吧XD小英的支持率不在這邊
如果真要把這項單獨拿出來講..小英可能會被批評到很慘101F 05/20 21:20
噓 wayaba: 台灣司法就是笑話 祝法律人皆生子為奴 生女為娼 父母上吊 夫妻燒炭103F 05/20 21:21
推 cenalolz: 應該是你媽三小?你拿生命保證?107F 05/20 21:22
噓 ymuit: 法官只能做 禱求 讓嫌犯在二十五年間突然患病 病逝..108F 05/20 21:22
噓 kerodo: 人都被殺死了。還不夠極端犯罪。法律人快來替法盲講解一下109F 05/20 21:22
噓 dnek: 法匠跟幫法匠洗地的應該會被先姦後殺再下地獄110F 05/20 21:23
噓 slimu0001: 無確切事證有再犯風險,你法官也沒確切事證沒再犯風險111F 05/20 21:23
→ kerodo: 真的看不懂。專業高等法律人羅輯112F 05/20 21:23
噓 aikensh: 民主聖地真的很棒113F 05/20 21:25
→ Lmkcat: 竟然不是無罪 有失水平118F 05/20 21:30
噓 boogieman: 幹林法官你自己帶回去跟妻女一起生活啊119F 05/20 21:31
推 JackTheRippe: 小英:廢死是普世價值 小英政績又+1了 817高潮 褲擋濕一片121F 05/20 21:32
推 hcn368: 法官的腦應該也是在頭殼裡吧!123F 05/20 21:36
噓 isfen: 應該130F 05/20 21:42
推 ntr203: 鬼島 讚喇132F 05/20 21:47
噓 a77774444: 該法官是法盲,敢質疑卓法官學姐殺人無罪的判決133F 05/20 21:48
→ bij831: 你用生命保證阿!136F 05/20 21:54
噓 Weylulu: 北七 八成又要說建立完善制度,不讓他再犯的屁話137F 05/20 21:57
噓 coolp77: 呵呵 司法改革 笑死 人民自求多福吧138F 05/20 22:00
噓 polun: 再犯法官賠命啊 笑你不敢啦142F 05/20 22:09
推 eayterrr: 應該讓這位清潔工去法官小孩學校工作145F 05/20 22:16
推 OforU: 在他再次殺人前 要怎麼證明再犯可能 這法官邏輯???146F 05/20 22:25
噓 JHGF2468A: 用應該,所以很明顯就是自由心證啊,法匠還有話說嗎
法匠勒,死哪去了,這時候又變成死人了逆147F 05/20 22:25
推 jeff66: 我們是法治國家謝謝150F 05/20 22:42
推 ll6a: 小菸司改政績+1153F 05/20 22:54
噓 geeg: 應該不會再犯,再犯就……退休負責嗎154F 05/20 22:56
→ gy206578: 你我小時候都有只有會唸書沒朋友的社會排泄人呀155F 05/20 23:01
噓 ssisters: 很棒 應該 這世界應該大同 人人應該感到幸福156F 05/20 23:14
→ fix78: 法官說應該???你應該被殺159F 05/20 23:46
推 roex0608: 鄉民不爽就叫立大家最愛的dpp立委修法啊!可憐啊161F 05/21 01:19
推 SnowCat1430: 台南高分院“依嘉南療養院鑑定報告”判斷,鄉民繼續不尊重專業哈哈162F 05/21 02:23
推 sid3: 既然覺得不會再犯 無期徒刑就太重了164F 05/21 02:27
推 swgun: 翻譯:再犯也不關老子的事 老子是法律人165F 05/21 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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