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orkforme (′‧ω‧‵)標題 [新聞] 偽造和解書幫被告減罪被判刑5月 律師認了時間 Mon Jun 8 04:29:22 2020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偽造和解書幫被告減罪被判刑5月 律師認了便宜行事:是疏忽
4.完整新聞內文:
偽造和解書幫被告減罪被判刑5月 律師認了便宜行事:是疏忽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06/07/3190668_1_1.jpg
台南地院法官判涉行使偽造私文書的鄭姓男律師五個月徒刑、緩刑二年。(資料照,記者
王俊忠攝)
2020-06-08 00:09:06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1名鄭姓男律師涉為幫委任他的潘姓通緝犯爭取較有利的司法
處分,明知戴姓原告尚未與潘嫌達成和解,他未經戴某同意、私自雕刻戴某的1枚印章,
在私自製作戴與潘兩人的同意書與和解書蓋上私刻戴某印章及冒簽戴的簽名,送交台南地
檢署表明戴、潘兩人達成和解,戴不追究潘的刑責,後來法院開庭時,承審法官察覺雙方
未達成和解,將此事函送檢方偵辦。
台南地院法官查明
鄭律師觸犯偽造私文書罪,依法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且
在判決確定日起3個月內,鄭律師要向公庫支付10萬元台幣。
判決指出,鄭男先前受僱於某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並從2016年7月間接受詐欺案潘姓被
告委任為辯護律師,但鄭男於2017年2月離開僱用的律師事務所,另行開設以自己為名的
律師事務所。
潘姓被告因逃匿被台南地檢署通緝,2018年10月間被警方逮獲,鄭律師繼續擔任潘的辯護
律師,鄭為幫潘嫌爭取較有利的處分,明知前案的戴姓原告尚未與潘達成和解,竟基於行
使、偽造私文書犯意,未經戴某同意,即擅自委請不知情的人雕刻戴某的1枚印章,在已
製作、由潘嫌填寫姓名資料與和解金額的和解書上,偽簽戴某的3枚簽名(含戴某身分證
字號與住址),另在同意書上蓋用偽造戴某的印文1枚,以表達戴某與潘嫌達成和解、不
追究潘的刑事責任,同意南檢就前案做不起訴處分,並把和解書與同意書送到南檢。
此前案經南檢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後,台南地院一審程序逕為判決,待到地院二審程序時
,承辦法官發現戴某實際未與潘嫌達成和解,函送南檢偵辦,才查出鄭律師涉偽造、行使
私文書的上情。
對此,鄭律師回應說,是被告說與原告有達成和解,有把和解的錢匯到僱用他的前律師事
務所,他才會刻原告的印章在和解書蓋印,坦承自己有便宜行事的疏忽,但他不是故意的
,希望本報高抬貴手、不要報導此案。
對於鄭律師涉案被一審判刑,台南律師公會回應指出,該公會對於不良律師,一向是本於
自律、不偏袒精神,依律師法規定,對有犯罪的行為「經判刑確定者」應移付懲戒。因本
案還可以上訴二審,若日後此案「判決確定」,因已符合上述律師法移送懲戒的要件,該
律師公會將依法把此案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審議。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90668
6.備註:
有和解也輪不到律師私刻印章跟代簽名吧 口可口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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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ric999: 覺得這樣不會出包的律師也真猛1F 06/08 04:30
推 ebod221: 這樣還能繼續當律師,果然這行業高人一等3F 06/08 04:33
不能說這種話 不然等一下就要被嗆法盲了
→ A6 …
推 A6: 不偷不騙法律人5F 06/08 04:33
※ 編輯: Workforme (220.129.26.189 臺灣), 06/08/2020 04:39:32
推 guanting886: 這律師真優秀 不惜成本跟自身前途偽造文書幫客戶求最有利解 詐欺刑事辯護收的應該沒多少 卻如做出如此高CP值的作為 這應該要把名字跟事務所秀出來LoL6F 06/08 04:41
敏感問題不能問喔 不然等一下會被嗆法盲 :)
推 zucca: 名字呢?10F 06/08 04:47
推 higger: 這跟被告有交情吧?12F 06/08 04:55
→ Sinful: 法盲跟法匠同體了,你搞得我好亂啊13F 06/08 04:59
※ 編輯: Workforme (220.129.26.189 臺灣), 06/08/2020 05:00:29
推 mn435: 看來這招可以直接拖過一審 二審才發覺15F 06/08 05:14
噓 Yakei: 藝高人膽大18F 06/08 05:21
推 king123: 有很多應該都這樣偽造的
反正才判五個月易科罰金19F 06/08 05:39
推 xxxg00w0: 法律人就是不一樣 這樣子還半年以下輕罪+緩刑21F 06/08 05:43
推 imhere: 還可以緩刑 不虧是法律人22F 06/08 06:15
推 Shin722: 還可以緩刑,不是該關嗎?知法犯法23F 06/08 06:30
推 a77774444: 也不是純法律人,如果是法官轉任應該原諒囉24F 06/08 06:33
→ kaodio: 優質法律人28F 06/08 07:20
推 sytan0422: 法律人有自己的一副天平,法盲不懂請勿妄議32F 06/08 07:37
→ lulocke: 那你律師公會要不要把他全部和解書都查一遍33F 06/08 07:45
推 vv22hh: 都是法律人 怎麼被判罪 這法官不懂法律嗎34F 06/08 07:53
噓 s540421: 知道和解後去刻印章是哪國法律教的,而且根本只要罰錢就好,沒任何後續責任呢37F 06/08 08:38
推 Arnol: 法律人做事,法盲插什麼嘴39F 06/08 08:38
推 IcJack: 這樣應該混不下去了吧40F 06/08 08:46
推 iam0718: 當事人是很正還是怎樣 律師做到這地步42F 06/08 08:47
推 op520: 呵呵,法律人思維大家不懂啦44F 06/08 09:05
推 god78987: 法律人判斷犯法比較划算 才選擇犯法的 懂?45F 06/08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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