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chpen (元)標題 [新聞] 房屋租賃新制7/15上路 禁加收電費且可有時間 Wed Jun 17 19:40:13 2020
1.媒體來源:
中央通訊社
2.記者署名: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7日電
3.完整新聞標題:
房屋租賃新制7/15上路 禁加收電費且可有條件停租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7日電)行政院消保處今天公布升級後的住宅定型化契約規範,
電費不能高於台電的收費;房客若有長期醫療需求,可提前停租,反之若亂放爆裂物,房
東可立即停租;新制最快7月15日上路。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召開「房屋租賃2.0,權益保障再升級」記者會。
會中宣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已審議通過內政部研擬的「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
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內政部預計最快7月15日上路,屆時修正為「住
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至少租30天,避免日租型衍生管理弊端
。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說,由於原規範與民國107年公布施行的「租賃住宅市場發
展及管理條例」有出入,以及從106年迄今租屋爭議仍多,因此予以修正、升級,違反規
定,可依據消保法規定限期改正,否則可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連
續罰。
他說,電費收取常發生爭議,例如台電夏月用電量最高級距每度6.41元,卻有房東每度收
10元,新制規定不論夏月、非夏月,電費收取都不能超過台電所定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的
每度金額,禁止從中賺取不當價差。
他更指出,終止契約方面也常有爭議,新制明訂出租人、承租人得提前終止租約的法定事
由,並規定應於一定期限前,用書面通知對方,而一定期限前有3個月、30天這2種期限;
但若有危害公共安全、損害建築結構安全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情形,得不先期通知。
前述要提前3個月或30天,以書面通知對方終止租約的法定事由,也區分為出租人、承租
人2種。例如出租人要重新建築而必要收回房子時,應在3個月前通知對方。又例如出租人
不在期限內修繕租賃住宅,承租人可在30天前通知終止租約。
得不先期通知部分,陳星宏舉例說明,若房客在住處放爆裂物,房東得不先期通知,就停
租;又例如房客進行室內裝潢,損害建築結構安全,則房東可立即停租。
此外,他表示,如果沒有法定終止租約的事由,雙方可在權利衡平的前提下,約定是否提
前終止租約,但至少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若沒先期通知,應賠償對方最高一個月租金
金額。
他也說,如果房客發生意外,有長期需要住院治療,則不需要賠償房東,但是要在一個月
前通知房東終止租約。還有,房客屆期不點交住宅、不清點遺留物,視同已經處理。(編
輯:張芷瑄)10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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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evidevi: 一度5元還是可以收,只是不能收超過6.41元2F 06/17 19:41
噓 hakuoro: 那就分開算 加在水費瓦斯費網路費裡啊6F 06/17 19:42
→ flavorBZ …
推 flavorBZ: 看不懂中文不可恥,可恥是硬拗8F 06/17 19:43
→ fedona …
→ fedona: 房東:誰理你們12F 06/17 19:43
→ godo: 像我租的 電費單拿來 總表幾度 分表除一除電費分一分.比較好14F 06/17 19:44
→ jokerming847: 所以全年都用6.41那只讓被收高於6.41的人賺到 一度2~3元還被收5元的都可撥仔16F 06/17 19:44
→ Nevhir: 還是租店面跟土地輕鬆點18F 06/17 19:45
推 chigo520: 電費收取都不能超過台電所定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的
每度金額19F 06/17 19:46
→ jokerming847: 那就是我說的當前阿 再來就電費計算方式了 是根據你用的電量去算上限還是用台電的價格去算上限,無視你用的電量高低與否21F 06/17 19:47
→ sexygnome: 如果是只能照台電價格計算,法條就不是寫這樣啦25F 06/17 19:48
→ jokerming847: 字面上看起來是只定價格沒定用電量,但台電的價格是依照你電表度數去收的,這樣我又覺得不合理ㄌ26F 06/17 19:48
推 VOLK11: 照台電電費單收費,不能超收28F 06/17 19:58
→ denyy555: 會有很多糾紛啊,拉砲一個就退租29F 06/17 20:00
推 jokerming847: 那就是照表收費 這樣就跟那些台水電租屋的一樣了
這樣就很合理30F 06/17 20:02
→ jojomaan: 恭喜所有租屋仔,以後都是6.41/度32F 06/17 20:04
推 yesonline: 價格不超過台電的最高級距,反正就跟著台電收費就好.33F 06/17 20:06
推 KENGOD0204: 台灣環境可以照台電台水收費真是笑話,低薪愛租違法套房
房東如果用的是私人電表,他會就要照最高收,租客要攤其他人累積級距36F 06/17 20:13
推 CmDawn: 你房客身為扣繳義務人有扣繳嗎?40F 06/17 20:16
推 Sinkage: 結果根本沒繳稅 查無此房東42F 06/17 20:29
推 ahlolha: 放心吧 民進黨一向擅長幫這種法留後門43F 06/17 20:47
推 fundme: 超收又怎麼樣?連稅都沒繳,政府根本連租人都不知道
囤房稅加包租代管才是對的 增加稅收45F 06/17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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