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linuxmint (~薄荷口味~)標題 [新聞] 業務開回原廠送檢竟飆172公里 害車主被時間 Mon Jun 29 22:54:48 2020
業務開回原廠送檢竟飆172公里 害車主被扣照3個月
聯合報 記者游明煌/基隆即時報導
https://i.imgur.com/7N68b8n.jpg
魏姓車主名下的一輛SKODA汽車,家人委託林姓業務將車由基隆開回SKODA原廠送檢,去年
9月林男開在國道三號南向142公里處,速限110公里,被雷達測速拍到172公里,因超速高
達62公里,魏姓車主汽車被吊照3個月,魏認為車子是林姓業務開的,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要求撤銷處分,但被法官駁回。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公路警察大隊去年9月26日2時52分許,在國道
三號南下142.9公里處,查獲魏姓車主所有的汽車,被雷達測速拍到172公里,因駕駛人行
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以上違規,裁處車主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
魏姓車主張,他長期在新加坡工作,也未曾持有台灣駕照,原處分是家人委託SKODA林姓
業務將車由基隆開SKODA原廠送檢,違規是林男所駕駛,林男也承認明確。依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裁罰之對象為駕駛人,並非車輛所有人,聲明原處分撤銷。
監理單位指出,國道警方以固定式雷達測速照相,所使用固定式雷達測速照相儀,由經濟
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之精密儀器,且前有測速取締告示牌,依法設置在國道三號公路南
向142.2公里處,該車經雷達測試行速為172公里、速限110公里、超速62公里,超速違規
屬實,且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4項規定,員警依法舉發並無違誤。本條項規
定係處罰車主,原告應該要自己私下賠償解決。
法官審理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4項規定,汽車駕駛人有「行車速度,
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或「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任意以
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等,除處罰駕駛人(行為人)外,
並應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
法官說,並未限汽車駕駛人與汽車所有人應為同一人,始能吊扣汽車牌照之限制。針對違
規情節較為嚴重之行為,另對汽車所有人加以處罰。藉以排除汽車所有人放任其所有之汽
車供人恣意使用,徒增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之風險。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bit.ly/2Vrnd1u
6.備註:
開歐洲車不就是要飆嘛
不飆開toyota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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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nuxmint (163.13.164.26 臺灣), 06/29/2020 22:55:12
推 PeterU: SKODA還敢開這麽快喔4F 06/29 22:57
推 jpwd: 幹,我車賣中古車商,過戶前他闖紅燈又超速。5F 06/29 22:57
推 zzro: 所以租車出事也是先罰車行 再讓他們私下解決?7F 06/29 22:57
推 degneva: 我飆車 你扣照 讚讚8F 06/29 22:58
推 netio: Skoda敢開172喔11F 06/29 22:59
推 mOoOm: 五告雖12F 06/29 23:01
→ victoryuy: 台灣高速公路要怎麼開才能飆到172?13F 06/29 23:02
推 xu3: 租車罰車行 但是車行會跟你收3個月營業損失 合約上都有寫14F 06/29 23:04
推 cisyong: 好車,這麼快還沒事15F 06/29 23:05
推 kixer2005: 叫業務賠啊 法條寫這麼清楚是還在刁什麼17F 06/29 23:05
推 ejrq5785: 罰單不一定要自己繳 道交§ 85可以去「歸責」22F 06/29 23:08
推 dann255181: 所以開別人車違規都沒關係喔 有沒有交通法規系來解釋23F 06/29 23:08
推 ohrring: 聰明的就懂 被吊銷駕照哈哈哈哈哈哈哈24F 06/29 23:08
→ ohrring: 委託的車這樣搞 可怕誰敢買這家27F 06/29 23:09
→ jason486 …
噓 jason486: 以為是被流動測速拍到 結果是被固定式拍到的 菜鳥業務吧28F 06/29 23:09
推 Goodlife: SKODA這個LOGO有沒有要改啊醜到讓人發笑31F 06/29 23:10
推 zag46900: 晚上沒車 03年阿提斯都可以170了32F 06/29 23:11
推 jajoy: 扯33F 06/29 23:11
噓 rebuildModel: 幹他x的法官
剛剛菜刀借給別人拿去切水果,結果殺死人,有罪34F 06/29 23:13
推 saedn: 當業務真好 不用啦36F 06/29 23:14
推 kilof: 坐看法盲在這邊秀低能見解38F 06/29 23:15
推 tyifgee: Skoda板金硬太多了39F 06/29 23:16
推 Syd: 這牌好開嗎40F 06/29 23:17
推 BDrip: 你家中國嗎 菜刀有記名的?41F 06/29 23:18
推 JimOBrien: 這業務真的優秀 免費的性能廣告 法院認證47F 06/29 23:24
噓 brian751204: 這什麼低能法 罰所有人衝蝦子小 誰知道借的人會幹麻48F 06/29 23:26
推 ajemtw: 法律就這樣規定怪法官幹嘛,一堆法盲49F 06/29 23:29
→ now99: 性能真好51F 06/29 23:30
推 hwinlife: 照法官的邏輯,車被偷後小偷違規一樣要罰車主,這什麼法?52F 06/29 23:31
推 ymuit: 笑死 業務員根本是開爽53F 06/29 23:32
噓 MKIU: 沒駕照...?三小55F 06/29 23:33
推 Cyclo: 這業務有夠智障56F 06/29 23:34
→ DIVIS: 原來超過時速60公里才會罰兩萬四以下跟三個月阿..57F 06/29 23:34
推 herro760920: 這只能跟業者和業務求償,算要賠租三個月的車費
看起來推文有很多人不知道吊扣牌照的規定,三寶太多58F 06/29 23:37
推 WJ: 學說不是有行為責任為原則,狀態責任為例外? 所以學說純考試?60F 06/29 23:38
→ DIVIS: 難怪一堆飆仔 反正控制好就頂多罰2400 也不會扣照61F 06/29 23:38
推 oneIneed: 自己去找業務求償,低能法盲鄉民又在亂罵法官,有夠無知62F 06/29 23:38
推 menshuei: 車子是你的,要不要借也是你選擇的,當然付責任啊。63F 06/29 23:40
推 tolajan: 學法律就只依法條忽略人性?64F 06/29 23:41
推 WJ: 而且供業務駕駛算有過失嗎? 並不是提供給高危險族群使用阿~~65F 06/29 23:42
噓 enemyli: 所以才說法匠 法條怎麼寫就怎麼判 有問題就怪法條66F 06/29 23:43
推 WJ: 法官也太懶了吧? 不考慮實際情況, 「一律」吊照3個月, 無言~67F 06/29 23:46
推 WJ: 打釋憲吧...違反比例原則69F 06/29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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