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zoeapezoo ()標題 [新聞] 國光客運拆站補償行政訴訟 北巿府敗訴須時間 Sun Jul 12 16:06:36 2020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劉世怡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國光客運拆站補償行政訴訟 北巿府敗訴須付3228萬元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國光客運台北西站的A、B建物,配合北市府「西區門戶計畫」於105年底遭拆除,向北巿府
申請拆遷補償遭拒興訟。法院日前判北巿府敗訴,須核發B建物補償費逾3228萬元,可上訴
。
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黃瀞瑩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後,再討論後續處理方式。
全案緣於,國光客運台北西站有A棟與B棟兩棟建築物,A棟臨時建築物用途為車站及辦公室
、B棟既有合法建築物為候車室,均坐落於台北巿政府的土地上;國光客運與台北巿政府簽
有土地使用契約,期間至民國106年4月10日。
台北巿政府因辦理「西區門戶計畫」,通知國光客運105年10月終止契約須返還土地,並於
年底拆除。國光客運配合,於105年9月將多條路線搬遷到台北轉運站,於同年12月28日請求
北巿府依「拆遷補償自治條例」核發拆遷補償費,但北巿府以土地使用契約規定為由否准。
國光客運不服提起訴願,遭交通部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
法院調查,北巿府有編列補償金額新台幣5202萬餘元預算,台北巿議會也審查通過,巿長柯
文哲指示「合理合情合法補償」,後來因北巿法務局認為沒有法律依據而沒給補償,也沒執
行編列的預算。
法院認定,雙方簽的土地使用契約屬行政契約,目的是在提供便捷的旅客運送服務,具有交
通疏運的公益性。
法院指出,對於B棟而言,土地使用契約第15、16條關於國光客運不得請求任何補償、放棄
任何拆遷補償權利的約定,應屬無效,且「市有房地使用辦法」規定無法排除「拆遷補償自
治條例」的適用,計算B棟可請求補償的金額為3228萬1345元。
對於A棟而言,它是國光客運主動提議將舊站拆除,以「臨時」建物方式興建完成,依建築
法規定許可而建,本來就有使用年限的限制,與B棟是國光客運承接自台汽公司營運使用的
既有合法建物不同,不得請求補償。
法院判國光客運勝訴,台北巿政府應作成准予核發國光客運3228萬1345元補償費的行政處分
。全案可上訴。(編輯:方沛清)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is.gd/yFcN49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01.19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2iIE3O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4541198.A.0D8.html
→ YLTYY: (づ′・ω・)づ柯文哲下台3F 07/12 16:07
→ saisai34: 本來補償預算5202萬 法院判出來只要賠3228萬 然怪不補償寧願打官司6F 07/12 16:12
推 larailing: 便宜拉 反正是納稅錢 大巨蛋順便拆一拆9F 07/12 16:14
→ saisai34: 不過站在民間角度 北市府蠻可惡的 主動提前拆除 然後還10F 07/12 16:14
→ irumina: 此id必噓
欠噓喔11F 07/12 16:15
→ saisai34: 不賠償 真的很78 這種喜歡凹業者的作法真的不好13F 07/12 16:15
噓 m21423: 柯黑真的扯15F 07/12 16:16
推 iamsocool: 覺得不好+1 但是議會&柯都准了 法務局是?16F 07/12 16:19
推 fifi0828: 法務局當時不是還提不需要補償 不然就是圖利
那誰叫台北市要提早解約呢
都編好預算了 一毛不想賠17F 07/12 16:19
→ saisai34: 想一想可能是公務員不知道該補償多少 比較合理 也不想23F 07/12 16:23
→ saisai34: 擔責任 給多了怕說圖利 乾脆上法院比較沒爭議?25F 07/12 16:23
推 sodamnpig: 亂拆一通,台北市民買單,趕批評阿北你就是綠共26F 07/12 16:24
推 ishowhand: 國光客運是不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沒叫你自拆不錯了27F 07/12 16:28
推 tony20095: 讓法院判,北市府還多凹快了2000萬,賺28F 07/12 16:31
推 b777787: 白蟑螂:一堆人只看標題ㄟ31F 07/12 16:40
推 fifi0828: 阿不是說公務需要 政治需要的話 北市府不需要給錢?黃33還說如果賠了會被送監察院咧
說好的契約帝王條款呢32F 07/12 16:44
噓 Merkle: 預算都編了不執行是三小 法務局?35F 07/12 16:50
推 sid3: 沒關係 國光客運拆掉 有關係 巨蛋繼續蓋36F 07/12 16:58
→ yniori: 阿北政績+137F 07/12 17:01
推 philmaru: 國光客運身在不中不知福==38F 07/12 17:15
→ raku: 笑死 法院正常發揮 動不動就說契約裡哪條無效 嘛反正賠的都是納稅人的錢
32F 逕自賠大概真的會被送監察院 然後被起訴貪污治罪條例吧更神奇的是那條世界線的法院可能會判不應該給拆遷補償 所以有圖利國光客運39F 07/12 17:28
→ raku: 然後北市府主張自己簽的契約那條無效 會被法院打臉打到媽媽都認不出來45F 07/12 17:35
→ raku: 就大方承認編錯了不執行就好啦 法院拿有編預算來說嘴也是很無力的論點
要不要付拆遷補償跟有沒有編預算一點關係都沒有 在另一條沒編預算的世界線 北市府敢說因為沒編預算所以不用付拆遷補償馬上會被法官電到說不出話來
會說這是北市府的行政作為 沒編預算你家的事 反正判你要付自己想辦法把錢生出來嘿48F 07/12 17: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