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ha3810996 (微八嘎囧)標題 [新聞] 色男約14歲少女嘿咻還拍影片 代價是吃牢時間 Sun Dec 6 14:55:53 2020
色男約
14歲少女嘿咻還拍影片 代價是吃牢飯
蘋果日報
網路交友要當心!宜蘭曾姓男子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與還在讀國二的女學生小花(化名,14
歲)認識,曾男事後約出小花見面,便將她帶回自己租屋處發生性關係,過程中還拿手機
拍下兩人性愛過程。小美母親事後查看她的手機時意外發現,怒告曾男。法院依與14歲以
上16歲以下女子性交罪,判曾男6個月徒刑,至於用手機拍攝兩人性交行為,則判1年2個
月。
判決書指出,曾姓男子於2020年5月初,在網路交友軟體「Lemo」上,認識剛滿14歲的國
中二年級學生小花(化名)。雙方在網路上聊天時,曾男已知小花年紀,卻在5月17日上
午10時將小花約出見面,隨後帶回他的租屋處。
當天下午1時許,兩人在曾男租屋處內發生性關係,過程中,曾男還持手機拍下兩人性愛
過程。小花返家後,其母發現她行為有異,查看小花手機才發現曾男與小花在交友軟體及
LINE對話內容,隨後報警,對曾男提告。
曾男到案後對所犯坦承不諱。法官認為,曾男犯《刑法》第227條第3項對於14歲以上未滿
16歲女子為性交罪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 項之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
之電子訊號罪。所犯2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分論併罰。
有公共危險前科的曾男,曾於2013年間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獲判5個月徒
刑,於2015年間易服勞役完畢,但曾男不知慎行,犯後雖坦承犯行,但未獲小花父母原諒
。法官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累犯,處有期徒刑6月;又犯拍攝少年為
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累犯,處有期徒刑1年2月。犯案手機沒收。(突發中心林泊志/宜
蘭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1206/XJSNOLDVXVGRFO6QNV2G6LL6ME/
怎麼可以對少女做這種事?
真是人神共憤!天地難容!
Lemo 下載中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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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zz71: 五樓自首喔2F 12/06 14:56
→ james732: 五樓14歲就被隔壁阿伯中出了5F 12/06 14:57
※ 編輯: ha3810996 (1.174.248.79 臺灣), 12/06/2020 15:01:20
推 kcclasaki: 拿別人的手機拍 要犯罪也不動腦 台男可撥9F 12/06 14:59
→ scores: 有病自己留犯罪證據11F 12/06 15:00
→ scores: 還好十四歲了 沒那摩種
真的搞不懂一堆白癡 自己吸毒 試槍 還在那邊自拍影片13F 12/06 15:01
推 Vincient: 拿手機拍影片為什麼是從少女手機發現?15F 12/06 15:02
推 wind93: 自己留下證據 良心未泯16F 12/06 15:03
推 moebius2: 還好 我幹14歲的不會有是 兩情相悅 法律允許
我的國家允許大叔幹14歲女孩 只要不違反意願下17F 12/06 15:03
推 gsmzxcvbnm: 到底為啥14歲不能做愛啊?現在根本都在利用約炮賺錢19F 12/06 15:05
推 demonOoO: 去日本就沒事了 13歲符合人性性需求的國家XDDDD20F 12/06 15:06
推 moebius2: 真的 13歲日本妹 水已經超多 不給人家打炮沒人性22F 12/06 15:07
→ mofass …
推 mofass: 低俗,下載了25F 12/06 15:14
→ xxxrecoil: 不是女破處平均是14ㄇ?
這個平均而已,還有一堆更低ㄉㄅ26F 12/06 15:16
→ joke3547: ============小心入桶提示============32F 12/06 15:33
推 bluu: 有附軟體名稱給推33F 12/06 15:35
→ mexnif5y: 我本想回14歲很危險,鄉民都不知道嗎= =34F 12/06 15:37
→ xxgogg: 為什麼入桶35F 12/06 15:37
推 aure0914: 推文小心,不要隨便亂說什麼說求上車,以免被桶38F 12/06 15:46
→ Ruri2: 台灣噁男專吃JC,好意思笑日男專吃JK40F 12/06 15:49
噓 mjj90138: 現在台灣小孩子腦袋到底有什麼問題44F 12/06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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