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wgun (楊 威利)標題 Re: 道歉時間 Wed Dec 23 07:57:04 2020
※ 引述《iamok329 (我是錢爸!!)》之銘言:
: 因本人在ndhuwei 發文內部分推文不當造成造成原PO的不愉快深感抱歉,我不應該在推文
: 內表示「獅子大開口不成就等著長期抗戰吧」,再次向原PO抱歉。
原來肥宅我並不孤單
我有收到站內信通知 不道歉就要去警察局版聚了
這邊有已經確定要一起的鄉民嗎?
尋求法律救濟 絕對是每個人的權利 畢竟憲法16條有保障人民訴訟權滴
這邊就直接回你 反正你一定會看的
我就不道歉 要提告你快去
你信裡面附的關於刑法310、311條的法律意見書 看得出來都是你自己寫的
我建議你"尋求救濟"還是要找專業律師撰狀為先 不然成案的機率等於0
我這邊讓大家看看我到底噴了什麼要被告 以免未來觸法
推 swgun: 其實我真的沒辦法同情這種的 很明顯漫天喊價 其實沒這麼多損害何來賠償
一個攪拌棒破損沒誤食 一直往上喊到一萬還不知道該收了
人家當然也不想跟你浪費時間
再去看了一下自述有誤食 劃破口腔 但沒有看到驗傷單或診斷書12/22 07:44
噓 ndhuwei: 請問就醫單據我有必要在這公開嗎?現在挑這個毛病會不會太好笑
你因為我沒有放在文中就質疑這個,是不是等等又質疑二尖瓣和閉鎖不全也是我「自述」?12/22 09:53
推 swgun: 奇怪了我有指控你什麼了嗎 我只敘述我看到的部分 這麼森7712/22 10:06
我一開始7:44推文的時候我以為本事件是沒有誤食 所以認為賠償金額應該沒到這麼多
我後來才確認可能不是這樣所以才再次推文 結果還被你砲
不想跟你吵就算了 結果還直接寄信來要求限時道歉否則提告
我邊緣人就沒朋友 時間特別多 上法院不用跟我客氣的 真的
本篇推文自己小心阿 我可不想花自己時間幫人釣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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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9.227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VueVKb0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8681428.A.940.html
推 Gauss: 這什麼1F 12/23 07:58
推 BIA: 發生啥事情?3F 12/23 08:00
※ 編輯: swgun (1.161.19.227 臺灣), 12/23/2020 08:01:38
推 Takasteric: A他ID就知道,大家生活都過得好好的,為什麼就他的爭端特別多,今天剛好解惑了5F 12/23 08:02
其實我國法院都會有紀錄 影不影響該當事人證明力我不好說阿
※ 編輯: swgun (1.161.19.227 臺灣), 12/23/2020 08:05:33
噓 qw5980162: 嘿嘿 標準的以刑逼民 最後再來個獅子大開口 $$$9F 12/23 08:03
推 asppsa: 幫高調 QQ10F 12/23 08:04
推 cutesuper: 這段推文到底要告啥啊 單純浪費時間吧12F 12/23 08:05
推 ch333: 安西教練 我覺得這傢伙有guts13F 12/23 08:05
站內信有附數百字之法律意見酌參阿 你不要收到比較好
※ 編輯: swgun (1.161.19.227 臺灣), 12/23/2020 08:10:22
推 PVZVT: 標準的爺們硬漢給推,霸氣17F 12/23 08:09
推 NSKB: 記得來更新後續~18F 12/23 08:09
推 zephyr105: 時間多是可以玩 提告訴好像也要一千元19F 12/23 08:09
推 tbes: 檢察官看到這個脾氣差的都先念一頓再說啦!22F 12/23 08:10
推 QQBB: 刑事訴訟不用錢,所以才會有一大堆訟棍23F 12/23 08:10
※ 編輯: swgun (1.161.19.227 臺灣), 12/23/2020 08:13:14
推 guolong: 她484不知道批踢踢一堆法官律師檢察官的...想釣喔?25F 12/23 08:12
→ iam0718: PTT這種事看多了 都剛好某些人超會發生 推你!27F 12/23 08:14
推 bug914: 記得更新一下後續感謝XD28F 12/23 08:14
跑這個通常都要3個月以上 我看是不會有人記得
推 biubiu128: 昨天就有人查他在其他版的發文了,怕30F 12/23 08:14
推 uhbygv45: 就嚇嚇學生,沒有人身攻擊的情況下想告成是在做夢31F 12/23 08:16
推 benomy: 推時間多,慢慢跟他耗33F 12/23 08:17
噓 ndhuwei: 首先你這篇文可能涉嫌踩到禁止公開站內信的板規,然後我35F 12/23 08:18
推 edc3: 推這篇,幫高調。
笑死,訟棍就是訟棍,搞來搞去,始終不脫那副肏樣^^36F 12/23 08:18
→ ndhuwei: 認為你涉嫌觸犯310的只有一句,結果你放一整段扯我根本沒在信中說的,最後我根本沒有附什麼「法律意見書」,只是陳述為什麼我認為那句構成310,當然是我自己寫的,不然別人會知道為什麼我這樣認為嗎?38F 12/23 08:18
推 cloudyst: 只能推你了,最近忙,沒時間耗43F 12/23 08:21
推 dsfrf: 教練我也想學釣魚46F 12/23 08:22
推 iam0718: 網路上的足跡 看了都笑出來53F 12/23 08:27
→ lu0713: 你不孤單,本魯也收過站內信,吃好穿暖等他告55F 12/23 08:28
推 schopan: 該不會是要告漫天喊價這句話吧 是不是漫天是主觀認定啊57F 12/23 08:28
推 ga652206: IP有這簡單就給你查嗎XDDD58F 12/23 08:29
推 zszsdd: 選擇面對也是要勇氣61F 12/23 08:29
那我天天觸犯 靠
推 aigret: 肥宅時間多...有種蛋蛋的哀傷...加油65F 12/23 08:30
→ ndhuwei: 先說,樓上l那個不是我寫的信,你在這邊不寫清楚會造成誤會67F 12/23 08:30
→ vig077: 嚐過告人的甜頭 駕輕就熟70F 12/23 08:31
→ iam0718: 笑死了 戰場又開 lu大71F 12/23 08:32
推 ga652206: 通常警察那邊開完 到檢察官那邊還不一定給你上去72F 12/23 08:32
推 visda: 八卦版只是他獲取私利的手段73F 12/23 08:33
推 isawaghost: 推文小心 用詞不要提到漫天 獅子 還有竹槓77F 12/23 08:33
→ ga652206: 這種網友吵架 還沒到人身攻擊 是在告什麼...81F 12/23 08:34
→ visda: 從他的推文看起來就只是想把事情鬧大,才不在乎這件事跟公眾利益的關係如何,問題八卦版在乎的是公眾利益而不是他個83F 12/23 08:34
→ visda: 人覺得賠償金太少的問題86F 12/23 08:35
→ ga652206: 這和公布站內差很多 連版規都沒看嗎88F 12/23 08:35
推 comparable: 說真的,開吉可能是別人最認真聽你講話的時刻,還附帶89F 12/23 08:35
推 billabcddog: 昨天我還在推文挺他對抗廠商,現在看來跟白癡一樣
P.S. 白癡指的是我,別告我QAQ92F 12/23 08:36
推 Arbin: 這是要告啥...94F 12/23 08:36
→ dadidi: 同92樓想法…95F 12/23 08:37
推 ga652206: 誠意 這種東西很主觀啊 對方一群人跟你協調沒誠意?96F 12/23 08:37
推 neomaster: 挺你! 我也曾經在其他版被其他網友說要提告,只因為我99F 12/23 08:37
→ neomaster: 質疑過他是否曾用過安卓手機(他自述沒有,但a他文章,他有)
最不喜歡這種動不動就想告人的101F 12/23 08:37
推 lu0713: 澄清一下,本魯貼的是主角跟本案無關,純粹只是安慰一下106F 12/23 08:38
→ lu0713: 版主還有人跟他一樣悲慘108F 12/23 08:38
推 LSND: 恐怖喔…109F 12/23 08:39
推 guolong: 笑死,連版規都看不懂還想亂告人110F 12/23 08:39
推 nonightcat: 漫天喊價這句可以引申到貶低人格?期待後續112F 12/23 08:39
推 edc3: 漫天要價/獅子大開口/敲竹槓不成,就等著長期抗戰吧^^114F 12/23 08:39
推 yehpi: 推 要更新後續阿115F 12/23 08:39
推 rf: 等續集116F 12/23 08:40
噓 bejen: 雖然不用告你 但你這種人真的欠噓 想法有夠奴122F 12/23 08:41
推 iam0718: 只要對抗公司反對者都奴性過重 這個邏輯也是看多了
而且S大也沒有不挺他告阿 笑了125F 12/23 08:42
推 roy870907: 讓他告,構成要件中足以毀損他人名譽、誹謗故意都不該128F 12/23 08:42
推 keria: 加油!真的覺得有點誇張!129F 12/23 08:43
噓 op520: 呵呵 好怕喔131F 12/23 08:43
推 asdf70044: 一些棍子 可以告訴站方列為不受歡迎名單剔除嗎==133F 12/23 08:43
→ op520: 要告快告啦134F 12/23 08:43
→ zszsdd: s大也算解成就,成年人很多事情遇過就有經驗了!第一次難135F 12/23 08:44
你怎麼講得像是去破處一樣
推 orangetv: 原來是_____啊 辛苦你了136F 12/23 08:44
→ zszsdd: 免比較緊張害怕137F 12/23 08:44
推 krodang: 哈哈 真的是可憐哪140F 12/23 08:45
噓 bejen: 可憐 人命在你眼中很賤的樣子 你發現錯也沒跟原po道歉阿142F 12/23 08:46
推 adam6693: 挺你,根本告不成,那家伙蠻好笑的145F 12/23 08:46
推 yaes111: ^^ 這種人就是______ 大家心知肚明149F 12/23 08:47
→ strike519: 等著偵查庭被檢察官臭罵 檢座年底很忙肯定脾氣超差152F 12/23 08:50
推 because0131: 推你 是有公開什麼站內信
那也只是版規干法律屁事154F 12/23 08:50
推 chichung: 哪裏有公開信?真的有可以檢舉啊!158F 12/23 08:51
推 srasn: 不會成立啦 請律師也沒用160F 12/23 08:52
→ ndhuwei: bec大,我沒有說公開站內信有牽扯到法律。然後謝謝bej有161F 12/23 08:52
→ saedn: 好可怕162F 12/23 08:52
→ ndhuwei: 發現問題點,還在逆風中幫我說話163F 12/23 08:52
推 deangod99: 我覺得他要跟廠商喊5萬.10萬甚至更多是他的權力 但把二164F 12/23 08:52
→ deangod99: 尖瓣.閉鎖不全拿出來有點多餘 難道是喝到木屑造成的?166F 12/23 08:52
推 mido: 哈 馬上就懂問題點了 看戲XDDDDD168F 12/23 08:53
推 hw1: 原來不只我這麼想 還好我忍住了171F 12/23 08:54
我國刑訴沒有以原就被的規則 不過網路妨害名譽的分案規則比較特殊 要看個案
→ hw1: 幫勇者推一下176F 12/23 08:55
推 artist0918: 沒有人身攻擊不會成立啦!嚇唬不懂法律的人。177F 12/23 08:55
推 funkD: 真有趣179F 12/23 08:55
這跟店家無關 心領了我不能收
推 ga652206: 為啥會覺得bec是幫他講話...181F 12/23 08:56
推 Cv620: 有笑有推183F 12/23 08:56
你破梗太快了
推 kinki999: 警察跟檢察官都很討厭這類人,浪費司法資源192F 12/23 08:59
→ Mei5566: 一直告一直爽耶耶耶193F 12/23 09:00
推 hikakin: 這種人到檢察官那邊就會被電了XD194F 12/23 09:00
→ asidy: 水喔,看哪位被法院認證,我是覺的某人玻璃心啦195F 12/23 09:00
推 Isveia: 其實我看不懂這些推文有哪裡是可以被告的...198F 12/23 09:01
→ GTOyoko5566: 樓上是不是說我玻璃心,我一定要告你!!準備收傳單吧!199F 12/23 09:01
推 akisumi: 這是要 啥???201F 12/23 09:02
→ cutesuper: 真心認為這種自訴案件裁判費現在就付 只要不起訴就沒202F 12/23 09:02
推 iscl6: 嗚嗚 你們都不挺我 我要開吉205F 12/23 09:03
推 artist0918: 建議原PO直接反誣告順便八卦版PO實況文大家贊助你206F 12/23 09:03
推 bigbill: 哇喔,是吉吉哥嗎207F 12/23 09:03
推 zsquarez: 我認為 讓熱度高一點 等媒體採訪也不錯 我們讓他上新聞210F 12/23 09:04
※ 編輯: swgun (1.161.19.227 臺灣), 12/23/2020 09:10:12
推 y123824343: 那站內他道歉就好了,為什麼還要再順便拿法律來講?211F 12/23 09:05
推 deathtrap: 受害者要錢就講大聲點,要理直氣壯的要錢…還在等別人212F 12/23 09:05
→ ndhuwei: 原PO不道歉是他的選擇,但他自己也承認一開始說錯,「我216F 12/23 09:06
推 yehpi: 一定要告阿~~ 原po都說了不道歉了 別縮了捏217F 12/23 09:06
→ ndhuwei: 請他道歉」的這件事,我做錯了什麼?218F 12/23 09:06
推 pp688039: 他都說歡迎你告了,你等什麼呢?221F 12/23 09:06
→ liker1412: 被告不代表觸法 不管你推文怎麼寫 他都能告222F 12/23 09:07
→ jorden0804: 那你去告啊 趕快去警察局啊 在這留言幹嘛223F 12/23 09:07
推 JennyID: 錯在根本告不成,浪費社會資源啊^^225F 12/23 09:07
推 decous5566: 你就告他啊 在這裡噓文這麼多解釋幹嘛
又沒人叫你不要告他 奇怪欸227F 12/23 09:07
噓 ceylon0614: 嘻嘻 我沒有要原po將心比心啦 不過看來原po好像對於法229F 12/23 09:08
推 iam0718: 不是都寫了要提告你快去 ptt網址+S大ID一查 S大會贏230F 12/23 09:08
→ ceylon0614: 律也挺熟的樣子 我也想看看原po踢到鐵板 被所謂訟棍告231F 12/23 09:08
→ artist0918: 我個人最討厭這種自己要在PTT跟人交流又以告名義壓制別人的手法。自己1個人在臉書自high就好幹嘛來PTT236F 12/23 09:08
推 Noxus: 訟棍嘻嘻238F 12/23 09:08
推 bejay1022: 因為這篇去看那篇牙籤文,再看到事主過往的發文239F 12/23 09:09
推 feng0312s: 動不動喊告的就浪費司法資源的訟棍而已242F 12/23 09:09
推 EFERO: 前略(我是這樣賺錢的) 站內信談243F 12/23 09:09
→ liker1412: 裁量權在檢察官或法官手上 不是對方手上244F 12/23 09:09
推 qxpbyd: 讓我想到某蘇姓松菇245F 12/23 09:09
→ iam0718: 別提到過往發文啦 XD246F 12/23 09:09
推 yofa: 讓他告啊,你搞不好也可以順便知道他哪裡人叫什麼名字你們認識一下啊248F 12/23 09:09
在地檢署邂逅新朋友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推 smilelove: 看到原文了,原po開的價畢竟也不是實際受有損害的金額(譬如醫療支出、復健、就醫交通、生活減損之類)那原po喊價依據的確是隨心情高興對吧250F 12/23 09:10
推 world210: 記得更新後續,每次看戲到一半都斷頭。253F 12/23 09:11
噓 bejen: 不然smilelove認為多少才不算隨心情喊 隨心情喊 錯了嗎258F 12/23 09:12
推 dolp: 推259F 12/23 09:12
推 fkps50106: 這種自行在網上公開,不能算在可受公評範圍嗎?266F 12/23 09:13
→ bejen: 吃到木屑 吃下去會GG的 心情不美麗 喊個幾萬很正常267F 12/23 09:13
推 JennyID: 當然錯啊==?請問哪個賠償案件是可以隨你心情喊的阿,中269F 12/23 09:13
※ 編輯: swgun (1.161.19.227 臺灣), 12/23/2020 09:15:08
推 azeroth: 嘻嘻 還好我沒嘴他 而且你發言看起來沒問題啊271F 12/23 09:14
推 lupolewis: 沒想到事情的發展這麼有趣 哈哈 想看後續272F 12/23 09:14
推 pr9558: 快吉啦 我雞排板凳準備好了273F 12/23 09:14
推 Cervelo1995: 呵呵,年底到了又要自己賺年終了喔? 歡迎大家一起加274F 12/23 09:14
→ xingxingqt: 我也有收到站內,沒有人身攻擊可是他說我誹謗,不提275F 12/23 09:14
→ xingxingqt: 惹QQ 道歉完就把他拉黑不想再遇到他了><277F 12/23 09:14
推 tenching: 有些人就是抓你怕上法院麻煩心理279F 12/23 09:16
→ tenching: 實際上法院沒有你想像的那麼高尚
而且這種胡亂告的 往往都是那幾個人281F 12/23 09:16
→ smilelove: 我自己發生過便利商店侵權事件,後來便利商店找我和解283F 12/23 09:17
推 JennyID: 意見不一樣就心碎拿法條嚇人,要不是碰到懂的人踢鐵板,284F 12/23 09:17
→ smilelove: ,我是將幾個月醫療單據拿出來計算,畢竟我自己做法律285F 12/23 09:17
推 knight77: 看過那個id過去的發文就知道他只是個訟X而已287F 12/23 09:17
→ JennyID: 不知道能囂張多久呢288F 12/23 09:17
→ smilelove: 工作的,不會覺得心情高興怎麼喊就怎麼喊289F 12/23 09:17
推 awe033099: 本文和推文看下來就自動黑名單加一了,吃飽太閒292F 12/23 09:18
推 Blafro5566: 每天一堆這種案子 也只是貼判例 不起訴 上班看到就煩293F 12/23 09:18
→ smilelove: 我們平常訴訟案件有的當事人請求金額,我們看就知道合理不合理,有沒有勝算294F 12/23 09:18
他那個中卷誤食判決很好笑 原告請求訴訟標的50萬以上 打到二審裁判費都要13000塊了
勝訴才一萬多 到底是在打什麼身體健康的
推 tenching: 根本增加檢調審查負擔 人心啊296F 12/23 09:19
→ Blafro5566: 高中公民484該教一下誹謗的客觀構成要件297F 12/23 09:19
噓 bejen: JennyID你邏輯還OK嗎 不然你覺得喊多少才算"合理" 笑死298F 12/23 09:19
※ 編輯: swgun (1.161.19.227 臺灣), 12/23/2020 09:23:44
推 facebcck: 一天到晚提告 導致重大案件走的慢 就是有這種吃飽太閒的300F 12/23 09:20
推 JennyID: 是說,事主自己都說隨心情喊有什麼錯,那別人評價你漫天喊價是在心碎啥,你就真的隨便喊阿301F 12/23 09:20
推 op520: 說錯就要公開道歉喔呵呵,以後不用把自己事情拿來爆卦啦,306F 12/23 09:21
→ op520: 討論事情也要被告?308F 12/23 09:21
推 kevinss: 哈哈哈哈 要吉就吉 怕你309F 12/23 09:22
推 taxisy: 八卦一直不缺這種人啦 大家注意310F 12/23 09:22
噓 bejen: 我也認為某j可能以為訴訟有公訂價目表 笑死312F 12/23 09:22
推 tenching: 看一下這人發過文章 幾乎都是要人家道歉314F 12/23 09:22
推 Ripper: 幫高調。現在很多人要賺年終啊,推文請小心,呵呵316F 12/23 09:23
推 a20351: 水啦 那篇道歉文我也很疑惑 根本沒講什麼就想告人zzzz317F 12/23 09:23
→ huabandd: 推這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319F 12/23 09:24
推 phenom42: 你各位小心暖身中的法務啊320F 12/23 09:24
→ a20351: 自己PO上來給人討論 看到一些言論不開心就寄信警告321F 12/23 09:24
推 stilu: 我記得亂告會被法官罵XD322F 12/23 09:24
推 CGMS: 推 支持你323F 12/23 09:25
→ huabandd: 等等,沒誤食?他回我的時候怎麼說有傷口?324F 12/23 09:25
推 RW2010: 這個回應警察應該理都不會想理吧...327F 12/23 09:25
推 HAPPYDOLL: 好像有個逆向仔崩潰覺得大家才逆向^^329F 12/23 09:25
→ a20351: 這些言論要告就快告 坐等收到不起訴通知而已330F 12/23 09:26
推 Bonkon: 記得跟我們分享原原po是不是長的跟金城武一樣帥 嘻嘻332F 12/23 09:26
推 YALEMY: 這樣就要告???336F 12/23 09:26
推 iam0718: 一般人被告都會想速結 那種一般人士聽到告就會怕的人吧339F 12/23 09:27
推 JennyID: 醫藥費、因傷減損之薪資、因傷增加之花費、慰撫金,你有340F 12/23 09:27
→ JennyID: 算這些才叫合理,沒有公訂價也有訂項目好嗎342F 12/23 09:27
推 r44621: 打 都給我往死裡打343F 12/23 09:28
推 BIOS: 不懂這樣的發言有什麼好告 無聊346F 12/23 09:28
→ op520: 可以舉辦2020年終道歉大賽了嗎347F 12/23 09:28
→ excercang: 告是對方的權利,但你完全不用理他,連警局也不用去348F 12/23 09:29
推 songmeng: 推一個! 原PO記得之後分享後續!349F 12/23 09:29
※ 編輯: swgun (1.161.19.227 臺灣), 12/23/2020 09:30:43
推 laikyo: 沒人身攻擊,看不懂要告啥。351F 12/23 09:29
推 gama: 好像懂了些什麼呢353F 12/23 09:30
推 barber: 勇者,加油!358F 12/23 09:31
推 CyBw: 台灣95%的人都要小心(不含法律人及高級主管有律師團)都有被告風險360F 12/23 09:31
推 jack5228: 我也想賺錢 最近好缺錢QQ362F 12/23 09:31
推 mk5520: 要告就直接告 還站內信在那邊 這樣不能告他恐嚇嗎364F 12/23 09:31
還真的不行 正面審查違法性不會過
除非你是姑婆勇啦 我是不想浪費司法資源
噓 bejen: 某J既然你都自己說慰撫金了 請問你覺得慰撫金多少才"合理"365F 12/23 09:31
噓 ceylon0614: 原原po沒在文章中列出要求賠償的項目 某j居然可以通靈原原po真的沒有醫藥費、因傷減損的薪資、因傷增加的花366F 12/23 09:32
※ 編輯: swgun (1.161.19.227 臺灣), 12/23/2020 09:33:51
→ bejen: 才不算是你口中的隨心情喊 笑死368F 12/23 09:32
推 tom282f3: 幹我笑了原來是這篇XDD
那個ID應該要列為全站不受歡迎ID了吧370F 12/23 09:33
推 CC97: 這推文有啥問題?這也要告是怎樣 XDD373F 12/23 09:33
推 bignene: 呃...玻璃心耶XD 還公開站內,到底哪裡有站內啦,只不過敘述而已376F 12/23 09:34
推 YUGIEXE: 喊告都馬是賭對方會怕 代表沒遇過更凶的378F 12/23 09:34
推 barber: 某人嘴臉真有夠噁心,比CCR還噁382F 12/23 09:35
→ excercang: 不會進入司法程序,頂多進調解,但直接拒絕即可386F 12/23 09:36
推 y30048: 我也其他人被恐嚇過啊,完全不鳥,上法院就來。389F 12/23 09:37
→ excercang: 應該說連去的必要都不用,警察打電話來叫你去,直接叫他往上送,不要浪費時間390F 12/23 09:37
噓 op520: 到底告不告啦,上班要追進度很痛苦欸XDDDD392F 12/23 09:38
推 Mancer: 挺你,不能輕易認輸394F 12/23 09:38
噓 huabandd: 所以到底有沒有誤食?搞得我好亂啊!395F 12/23 09:39
→ azeroth: 閣下也是法律相關人士嗎?398F 12/23 09:40
→ ndhuwei: 文字太長無法連續推文,所以放圖片啊400F 12/23 09:41
噓 bejen: "只敢貼圖片" 這不知道哪來的神邏輯想法 XD401F 12/23 09:41
→ whoisanky: 跑法院是時間多又身體好的人在玩的 強調身體不好的N大403F 12/23 09:42
推 op520: 對了借問各位在PTT違反版規有沒有牴觸法律阿?XDDD407F 12/23 09:43
→ op520: 有沒有要告啦??409F 12/23 09:44
→ curranmath: 最近網路上很多動不動就吉,算是另一種詐騙手法410F 12/23 09:44
推 friand: 來個強制代理訟棍掰掰411F 12/23 09:45
推 iewix: 推412F 12/23 09:45
推 hcoaf: 笑了413F 12/23 09:47
推 tenching: 看歷史po文 都是對商家不滿417F 12/23 09:48
推 songmeng: 人家就說要和你法院見了 一直貼圖幹嘛 歹戲拖棚418F 12/23 09:48
推 LBJKOBE5566: 笑死 真的是什麼人都有 推文還有兩個在那邊一搭一唱419F 12/23 09:48
推 f950148: 年底了 你知道太多惹422F 12/23 09:48
推 xdxda: 推423F 12/23 09:49
推 jeff12280: 某族群不意外啦 整天覺得別人想害他 歧視他424F 12/23 09:49
推 potatobb: 有後續請再跟大家分享XD426F 12/23 09:50
推 Chalice: 不會成立啦 不要浪費司法資源好嗎427F 12/23 09:51
推 sky52882: 要告快告 到時候反告污告 看他有多少錢跟時間來玩428F 12/23 09:51
噓 bejen: 我可沒支持原原po提告 但swgun是該道歉 明顯亂噴還硬凹432F 12/23 09:52
推 iam0718: 某族群? 有意思434F 12/23 09:52
推 Sammingy: 要告就快去,躲這邊噓文幹嘛437F 12/23 09:52
→ iam0718: 該道歉看到笑 我大概懂真意了438F 12/23 09:53
推 tenching: 在某板發問卷不代表就是某族群吧?439F 12/23 09:53
推 chichung: 功力太淺 要跟跑步哥多學學連噓連推442F 12/23 09:54
推 dragonjj: 原來請人道歉不然就要跔A那你還是去提告好了!449F 12/23 09:58
推 ladyuno: 要告快告啊!不道歉真勇者!456F 12/23 10:01
推 lin900117: 理解他爭取理賠的立。,只是你只回這樣也要告你。真的無聊。別理他457F 12/23 10:01
推 after1: 鼻子尖尖鬍子翹翹,手裡拿了跟釣竿459F 12/23 10:01
噓 hsun0809: 到底是寄了多少封要人道歉 要那麼多道歉又能幹嘛461F 12/23 10:03
推 reaturn: 有些版友回報的特別id還是在app上做個註記吧,不值得463F 12/23 10:03
推 gn00324893: 原來這傢伙還在繼續討拍呀 當初看他文章就覺得很好笑464F 12/23 10:03
推 roy870907: 非財產上損害賠償的確是你想開多少就開多少,但你敢喊就要付訴訟費用,而且舉證不出來50萬砍到0的案例比比皆是,反而付一大筆錢,余未見其明也467F 12/23 10:04
推 after1: 送棍是浪費司法資源的人渣行為。471F 12/23 10:05
→ tenching: 看來事主在很多領域都遭受不好待遇476F 12/23 10:05
→ aquariuschi: 我快笑死 昨天那篇文就發現不對勁 想不到居然還提告478F 12/23 10:06
推 wby0122: 看起來沒什麼啊,這樣也可以告喔481F 12/23 10:07
推 VBMO: 開啊 我要看 這邊老人越來越多 以為每個都很好嚇喔?482F 12/23 10:07
推 wkuochen: 這告不成吧,連警局都不用去,別浪費時間486F 12/23 10:08
噓 ll1117: 更,以後推文要小心了,原來我沒被告只是運氣好487F 12/23 10:08
推 superyou: 我只能說 加油,遇到就面對488F 12/23 10:09
噓 ll1117: 話說下面留言一堆正解,咱們怎麼看好戲?正解系有幫我們鄉民想過嗎?491F 12/23 10:10
推 LonyIce: 原來是這樣的人啊493F 12/23 10:10
推 ogisun: 笑死人這樣也想告494F 12/23 10:11
推 yzvr: 這要告什麼,笑死497F 12/23 10:12
推 keyman2: 一言不合就發通告,怕499F 12/23 10:13
噓 krit1009: 一堆人幫企業護航 再來說台灣人奴 哈500F 12/23 10:13
推 Spartaa: 欸不是,我真的不懂這要告什麼501F 12/23 10:13
推 Hua0722: 這有什麼好告的,傻眼503F 12/23 10:14
推 s2015: 求更新後續…會有人記得…☺504F 12/23 10:17
推 haman: 支持原p.o.~~~~
自動選字幫我選了什麼...506F 12/23 10:17
噓 terry80080: 就沒有方法可以反制訟棍嗎?我知道提告是個人自由,但也該有相應代價才對吧?509F 12/23 10:18
推 goodboy98: 再次驗證他的日常喜好、行業跟吉祥物!嘻嘻511F 12/23 10:19
推 RHungO: 年末大戲,坐等結局517F 12/23 10:23
推 cuka: 笑死 還在推文崩潰 慘518F 12/23 10:23
推 EIKD: 不成啦,只是在浪費時間519F 12/23 10:23
推 fatedate: 以上包含我可能會被吉。大家法院版聚啦521F 12/23 10:24
推 PigBlood: 某種人就是靠近就衰小 保持距離以策安全522F 12/23 10:24
推 williebm: 謝謝原原po讓檢察官有工作做526F 12/23 10:27
推 oxfoo: 不知道月營收多少啊528F 12/23 10:27
推 WWIII: 八卦版聚都在法院530F 12/23 10:28
推 DKPCOFGS: 告不成啦 當法院沒事做嗎537F 12/23 10:30
推 kuzu: 唉538F 12/23 10:30
推 Citer: 推你給法院認證!542F 12/23 10:32
推 denpa5566: 看不出來這要 什麼,支持原原po提告,讓鄉民開開眼界543F 12/23 10:32
推 rmoira: 訟 都訟 盡量訟 有人時間很多 整天訟545F 12/23 10:34
推 seeback: 可惜法官好像不能從裁判費裡賺錢,這種案子太難賺了吧?546F 12/23 10:34
推 kwnbsfi2ga: 笑死,與事實不符就吉?主客觀要件都構成?你要告自己549F 12/23 10:36
推 rrwaby: 有人上班囉 各位小心550F 12/23 10:36
推 theta4719: 沒站在我這邊幫我說話 我就開吉的概念552F 12/23 10:36
推 pig5938: 這是能告什麼?????笑了555F 12/23 10:41
推 sanpf: 訟棍洩濕腹?557F 12/23 10:42
→ swanc: 38樓你都說只認為「一句話」了,不就斷章取義558F 12/23 10:42
推 simon315tw: 幫忙炒熱話題,看有沒有記者採訪讓利益最大化561F 12/23 10:43
推 maxwells: $$$$$$$$$$$$$$$$$$563F 12/23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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