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買房不是一樣節儉一輩子?
我們家之前民國70年代五樓公寓五樓,我爸媽一個工地月薪兩萬多,一個加工廠員工快兩萬,大概才十幾年就還完房貸.
現代公寓現身臺灣——1950年代的新風尚
2020-04-15 11:11 聯合新聞網 /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https://udn.com/news/story/12681/4491692
但即使有貸款措施,大多數的人根本負擔不起費用,僅中產階級的人們才有能力購屋,因此""1958年""政府為了提高買房率,將原本3~5年就得還清的貸款額度拉長到10年,也將興建住宅墊付貸款的角色轉由金融機構負責。在住宅金融治理政策的調整下,也推展了民間企業建設房屋的基礎,如""1964年""國泰人壽保險公司成立了國泰建設公司,各建設公司也紛紛成立,臺北開始出現了一批一批四、五層樓的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