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jeff12280 (猜不透平常心)標題 [新聞] 網路約砲...台北男「找人到家裡激戰」完時間 Thu Mar 18 12:18:31 2021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林昱萱/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網路約砲...台北男
「找人到家裡激戰」完事秒掏手機拍裸體!下場曝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4884/d4884752.jpg
▲阿傑偷拍阿義裸體,被依法判5月徒刑。(圖/示意圖,無關本案/pixabay)
一名男子「阿傑」(化名)在網路上認識另名男子「阿義」(化名),兩人進而發生性關係
,但他卻偷偷拍下對方裸體的照片,誇張的行徑被阿義得知後,氣得報警處理。對此,台北
地院審理後,依法判其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阿傑在網路上的
交友軟體認識阿義後,兩人進而相約到阿傑的住處,合意發生性
關係,但
過程中、事後阿義都沒有同意對方拍攝、錄影,但阿傑卻在未得到對方同意之下,
無故以手機拍攝阿義裸體之照片以及身體隱私部位之照片,整起事件直到阿義的朋友偶然得
知此照片的存在後,將此事轉告給他,才讓全案曝光。
阿義得知自己被偷拍後,立馬向警局報案並提告,而法官勘驗阿傑供述、阿義之指訴,還有
照片佐證,認為其犯嫌已勘認定,而法官認為阿傑未經阿義之同意,無故竊錄其身體隱私部
位,此舉已經嚴重侵害他人隱私,所為實不可取,且雖然阿傑有和解意願,但始終未能與對
方達成和解,並一直未取得對方諒解。
法官審酌,阿傑無前科紀錄,素行良好,以及其自述勉強維持之家庭經濟狀況,考量其竊錄
之身體部位、犯罪動機、目的、智識程度、手段等一切情狀之後,依法給予判刑並諭知易科
罰金標準。對此,台北地院審理後,依犯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阿傑有期徒刑5月,如
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318/1940939.htm
6.備註:
※ 一個人三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傑哥不要啦傑哥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0.219.102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KjIQY0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6041114.A.880.html
→ kutkin: 阿義 你他媽雜碎6F 03/18 12:19
→ kosuke: 幹 噁心+恐怖9F 03/18 12:19
推 RS44: 靠北 噁噁噁15F 03/18 12:20
推 uiue: ==16F 03/18 12:21
推 hmt17: 傑哥不要21F 03/18 12:22
推 yasopp: 果然又是那個下賤到有剩的族群22F 03/18 12:22
推 aqsss: 阿義的朋友怎麼得知的@@23F 03/18 12:22
→ Mayinggo: 嘔嘔嘔嘔嘔嘔嘔 是有什麼病 拍自己和對方的大便嗎24F 03/18 12:22
→ Mayinggo: 這麼噁心的族群撲殺好嗎 不要噁心社會27F 03/18 12:23
推 neoa01: 有夠噁心的,拍別人下體照幹嘛?看到這件新聞男男/偷拍,30F 03/18 12:24
→ nikewang: 大概就是約炮到天菜 偷拍傳給別人看說幹到他33F 03/18 12:24
→ nikewang: 阿義朋友看到照: 幹 這阿義的屌 我約過37F 03/18 12:25
推 bbc0217: 甲甲總是會發生一些奇葩的事情39F 03/18 12:26
→ rickfox: 這族群一天到晚上演這種事還敢靠北捐血 可悲44F 03/18 12:29
→ akway: 台北甲甲城51F 03/18 12:37
噓 nhboy: 噁52F 03/18 1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