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twlight2013 (光之城)標題 [問卦] 從柔道教練重摔兒童,法律人仍然講如果時間 Sun Apr 25 07:16:36 2021
這次柔道教練摔男童的事件,在談到刑責的時候
律師林瓊嘉表示,
男童去學柔道,現場負責人何姓教練理應負起安全監督的責任,
如今黃童重傷被判定腦死,
若能證明是因為訓練造成,
何姓教練涉及《刑法》過失重傷害罪,可處3年以下徒刑,
若黃童不幸死亡,則為5年以下徒刑的過失致死罪,並應負起民事賠償責任。
律師王捷拓表示,黃童若不具有「允諾能力」,
若教練未盡到「防止義務」,則教練恐構成過失傷害、過失重傷害刑責,
還要負民事損害賠償,由檢察官依個案釐清。
1. 黃童重傷被判定腦死 = 訓練造成 ,為什麼還要證明?
2. 若教練未盡到「防止義務」,反過來看,誰會認為教練有盡到"防止義務"?
法律人是不是太謹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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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arkdeacon: 他隨便講講 大家隨便聽聽 一切法官大人說了算1F 04/25 07:18
推 johnwu: 果然律師的工作是想辦法幫人脫罪2F 04/25 07:19
→ yzkeroro: 柔道教練也是潛在客戶,幫忙想一下法律攻防的立足點合理5F 04/25 07:20
推 dovepacket: 你要分「法律人講法律」「摔到法律人講的法律」「摔到法律人的家人講的法律」7F 04/25 07:21
噓 permoon: 法律人不謹慎才會出大問題9F 04/25 07:21
→ arrenwu: 你講的跟他講的有衝突嗎?10F 04/25 07:22
→ traman: 法律人不謹慎 大家都會出事11F 04/25 07:22
→ johnhmj: 很可能評論案件的人還沒完全了解整個案件經過,就被訪問12F 04/25 07:23
推 KANE5566: 法律人還是謹慎一點好 喊打喊殺交給鄉民即可13F 04/25 07:23
推 arrenwu: 你白字的問題 跟 這律師的發言 一點衝突都沒有15F 04/25 07:24
噓 Xras: 你不用看證據就直接下判斷了,好棒棒16F 04/25 07:24
推 bkebke: 當然要證明啊,不然如果上課前就有傷呢17F 04/25 07:25
推 KANE5566: 當然要證明啊 如果上課前就有傷呢?如果是極為明顯的醫療疏失呢?以上說的都是「如果」,但你要定一個人的罪,送進監獄裡,不就該把一切都證明清楚?18F 04/25 07:28
推 gourmand: 鄉民法律當然不講法律和證據,因為感覺至上好嗎
唯一一條就是反正通通抓進去關和唯一死刑。大guy是這樣21F 04/25 07:31
推 knives: 所以會腦死一定是孩子本身就有病,一定不是訓練造成的23F 04/25 07:34
推 KANE5566: 沒人講一定不是訓練造成 是講即便證據再怎麼明顯 都要去證明兩者間的關聯性25F 04/25 07:38
推 arrenwu: 而且照理說在這個案例應該算是容易證明的XD28F 04/25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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