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laiyan (laiyan)標題 [新聞] 吳青峰4千字長文「心死了」 槓林暐哲要求時間 Wed May 12 08:48: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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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青峰4千字長文「心死了」 槓林暐哲要求蘇打綠全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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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青峰被前老闆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雙方11日終於在法院碰面對質,稍早他在IG連
發2篇、合計近4千字的長文,表示這2年不曾公開談論此事,「是對心中那位曾視為父親
(林暐哲)的人,最後的尊重、寬容與一點保護。但事實上,這樣的盼望落空了,一次又
一次,我終究心死了。」如今他自認於理、於情都毫無虧欠,更是合理合法、仁至義盡,
於是訴出埋藏已久的心聲。
吳青峰、林暐哲兩人今在法庭中翻臉,廖碧珍為兒子際遇感到不值,情緒潰堤嗆林「你太
可惡了」,台北地院審理今天辯結,合議庭訂全案6月15日宣判。
吳青峰提到在2018年9月20日口頭告訴林暐哲要拿回詞曲版權,林暐哲同意之後,吳青峰
同年10月26日寄發存證信函提及此事,接著雙方12月6日簽署「合約終止協議書」,在雙
方律師見證下,確認詞曲合作終止,也將10月26日的存證信函寫進終止書,以「全部遂其
所願」表示同意。一直到2019年4月,他突然收到林暐哲的存證信函,過沒多久林暐哲對
他提起假處分、民事訴訟、刑事,並把他創作的歌名搶註商標,吳青峰的律師苦笑地說:
「他(林暐哲)送給你全餐耶。」
在雙方進入調解庭後,吳青峰記得林暐哲表示「我希望他把寫給蘇打綠的所有詞曲都給我
,我想keep住我跟蘇打綠的美好回憶」,檢察官回應:「這要求已經超出案件範圍,你告
『吳青峰』,現在卻要求『蘇打綠』,連我都覺得強人所難,你怎麼能要求他接受,不要
講得很漂亮說是美好的回憶,但其實你是想要某些東西。況且現在都告了,也不美好了。
」後來他在庭外約林暐哲和解,林要求他繼續授權所有蘇打綠發表過的詞曲,他驚覺:「
當時訴訟的開端是『歌頌者』這首歌,和解條件卻是『蘇打綠過去和未來的歌』,過去近
百首歌曲,甚至未來我還沒寫的歌?難道不令人懷疑這才是目的嗎?」
然而面對一次又一次的官司,吳青峰一次又一次的心死,甚至在庭上掉淚,一度想過認輸
賠錢,當成買個教訓,律師回他:「你是第一個唱自己寫的歌被告的,沒有前例,如果你
不力爭到底,你會害到以後有一樣遭遇的創作者。」因此吳青峰決定為了恐會有同樣遭遇
的創作者挺身而出,「同時,一旦看清蘇打綠的歌曲是被搶奪的目標,我也必須為了蘇打
綠六個人十多年的心血奮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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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峰原文很長,我就不複製文字了
圖片檔如下,有興趣可以看
https://i.imgur.com/JCjWcsl.jpg
補個影片
https://youtu.be/KcLL_-ZDcTY
別衝出來被打臉說青峰想單飛自己賺
當初蘇打綠休團也是被林逼的
現在被搞那麼慘就是因為青峰不願意背棄蘇打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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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36.11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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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aiyan (223.138.36.114 臺灣), 05/12/2021 08:52:06
→ OCDisorder: 不用說自己合情合理,人家告的是違法好嗎?法院最多只9F 05/12 08:51
噓 usoppp: 就官司打不贏想用輿論的力量啊10F 05/12 08:51
→ IBIZA: 檢察官講的也沒錯12F 05/12 08:51
推 wolver: who car?16F 05/12 08:52
推 anyu0805: 八成是老闆贏,當初不紅的時候什麼賣身契都簽!17F 05/12 08:53
→ hunt5566: 多接幾個中國綜藝就好了阿 滾18F 05/12 08:55
噓 GianniC: 合約糾紛不要討拍 到底有沒有違約??19F 05/12 08:55
推 abobstar: 前老闆擺明要一起死,就算官司打不贏,拖也拖死你20F 05/12 08:56
推 faycos: 我看起來是當初解約的律師沒弄乾淨,導致林有機會糾纏吧?23F 05/12 08:59
推 Sacral: 可能就是沒有前例才告的吧,不然怎麼還沒打完,所以青峰也可能就是沒有前例才告的吧,不然怎麼還沒打完,所以青峰也不一定會輸25F 05/12 09:02
推 BBScom: 創作勉強及格,歌聲真的不行28F 05/12 09:04
→ IBIZA: 吳青峰民事已經贏二審了,林暐哲是因為民事輸了才加告刑事29F 05/12 09:08
→ IBIZA: 歌手壽命很短,一告拖個十年,也不用玩了32F 05/12 09:10
推 headcase: 雖然沒喜歡蘇打綠 但林暐哲真的難看33F 05/12 09:14
推 k1400: 從黑名單工作室到林暐哲音樂社....某些事物還是改變了34F 05/12 09:15
噓 tist: 誰?36F 05/12 09:17
→ wowisgood: 林都幾歲了 為了錢要背負一世臭名 一點都不值得39F 05/12 09:42
推 danic: 唱自己創作的歌被告 這法官會不會是恐龍 真的很擔憂40F 05/12 09:43
噓 tozz: 恩恩好啦當個版?41F 05/12 09:48
推 funnily: 要吵多久大概要看林暐哲要告多久? 這行為根本訟棍46F 05/12 10:37
推 VOLK11: 個人覺得要修法,詞曲創作者版權就歸詞曲創作者所有
不受合約限制,歌手要解約就付解約金啊47F 05/12 11:09
推 huangjing: 唉,某人這樣真的很難看。傷害了音樂的純粹跟美好49F 05/12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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