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分局貪瀆案酒店業者認罪 每月支付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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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分局員警涉貪汙遭起訴,台北地院今下午開庭,行賄的「嘉儷寶」酒店集團業者曾小琪全部認罪,但辯稱從未接觸員警,只有按月交付賄款給中間人,希望能夠具保停押。將由合議庭評議後裁定。
「嘉儷寶」集團由曾小琪、曾筠心姊妹經營,旗下有4家位在中山一派出所轄區,分別是「Fair Lady」、「嘉麗寶」、「紀梵希」、「媚麗」,都有女陪侍,其中「Fair Lady」有媒合性交易。台北地檢署日前依貪汙罪起訴員警李功華及業者等人。
曾小琪坦承從2016年1月起,透過中間人呂振世、邱信瑋向前中山一派出所員警陳俊安、李功華行賄。旗下酒店「Fair Lady」、「嘉麗寶」、「紀梵希」、「媚麗」每月分別給2、2、2、1萬元。
她表示,偵查隊方面,則經游岳曦建議,除「媚麗」虧損未給,其餘3家每月交2萬,每月共13萬元,逢春節、端午和中秋三節,該月還要多加3萬元。
曾小琪指出,自己從沒接處過員警,只按月交錢給中間人,偵查隊的部分也是由管區員警轉交,雖然自己不太盯帳,但很確定每月都有支出賄款,至於錢怎麼分,「都他們自己處理」。
對於檢方指控媒合性交易及賄賂行為,曾小琪全部認罪,並稱「丈夫身體不好」,願積極配合司法換取交保、緩刑,委任律師則表示,目前偵查隊也已羈押,無串證之虞,希望法院讓被告具保停押。法院認為,曾女說法有待釐清,先還押再另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