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於2020年1月15日經衛生福利部衛授疾字第1090100030
號公告,新增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
依前述公告之防治措施,須於發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24小時內報告當地主管機關;
對於確診之屍體應火化或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深埋。
比較同為第五類傳染病之遺體處置措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不同於伊波拉病毒感染、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等6 第五類傳染病,
無24小時內入殮並火化之要求。
https://www.cdc.gov.tw/Uploads/467b335b-ef74-4f86-b98b-a8308f3d486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