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mysterydream (肥ㄓ)標題 [問卦] 只有我發現殺人罪的漏洞嗎時間 Sat Dec 31 11:28:29 2022
安安 如題
殺人罪講求主觀犯意
但判的人是客觀的
問題來了
假設我想殺B 又想讓刑期短一點
那直接技術性殺人 (慢慢折磨到死
或是避開要害給予傷害累積
就客觀而言沒有一擊必殺 小傷害累積
看不出致死犯意 最終也只判傷害致死
這個漏洞只有窩發現嗎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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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pplejuicy: 所以殺人詐保都在醫院R2F 36.238.24.193 台灣 12/31 11:29
推 lalalalsf: 沒錯 只有你3F 101.9.103.57 台灣 12/31 11:29
推 hwaien: 真的欸,那你快去試試看,看是不是真的有4F 101.12.17.88 台灣 12/31 11:29
→ R3hab …
→ R3hab: 1.200.240.201 台灣5F 42.70.155.20 12/31 11:29
推 blessbless: 虐童死亡就是這樣啊6F 111.83.34.201 台灣 12/31 11:30
推 LoveMoon: 你把檢調法官當白癡是不是?7F 39.15.56.154 台灣 12/31 11:30
不是阿 你以為法官檢調會通靈?
知道你心裡想啥
一堆圍毆致死案例 最後都判傷害致死?
你怎知道他打人的時候當下沒想說會打死你
推 riker729: 這麼麻煩 不小心撞死就好了8F 1.169.218.5 台灣 12/31 11:30
→ kasim15: 不是有個砍百刀還沒有泯滅良心的9F 123.50.55.35 台灣 12/31 11:30
推 s999132: 裝神經病比較快10F 36.237.10.57 台灣 12/31 11:30
※ 編輯: mysterydream (1.200.240.201 臺灣), 12/31/2022 11:32:55
→ S2aqua: 就日韓劇的校園霸凌阿 把你折磨到生不如12F 1.200.10.204 台灣 12/31 11:31
推 A816: 你當其他人都白痴嗎==13F 42.75.242.70 台灣 12/31 11:31
→ S2aqua: 死 最後不是跳樓就是活得像個死人14F 1.200.10.204 台灣 12/31 11:31
噓 rich22084: 錯 最划算的還是喝酒開車15F 218.35.165.181 台灣 12/31 11:32
→ raku: 你還可以找一堆人 一人丟一個石頭哦16F 42.73.52.176 台灣 12/31 11:32
推 aben112008: 建議開車撞,視線不佳,記得哭更輕17F 223.141.48.136 台灣 12/31 11:32
推 coffee112: 嘻嘻
喝了在上 保持最佳狀況!18F 1.174.202.80 台灣 12/31 11:34
這我懂 精神耗弱 老司機 嘻嘻
※ 編輯: mysterydream (1.200.240.201 臺灣), 12/31/2022 11:36:17
推 wolve: 等你發表在法學期刊阿21F 101.10.94.182 台灣 12/31 11:36
→ virnux: 反正殺人後只要裝的有悔意也不會判多重22F 36.238.114.135 台灣 12/31 11:36
推 a4162090: 人每天都在死亡的路上了.23F 36.225.208.51 台灣 12/31 11:36
→ virnux: 你那麼搞工幹嘛24F 36.238.114.135 台灣 12/31 11:36
→ benptt: 你也太複雜,酒架就能處理的事情25F 39.14.43.63 台灣 12/31 11:37
就特定對象
酒駕難鎖定 不可控因素多==
→ virnux: 假哭 下跪磕頭道歉 抄心經怎麼看都容易多了吧26F 36.238.114.135 台灣 12/31 11:37
噓 k47100014: 一堆浮屍案例,不是只有你發現28F 49.216.88.243 台灣 12/31 11:37
→ binco: 好啦。那你快去殺29F 114.41.210.94 台灣 12/31 11:37
你怎不去殺 笑死
※ 編輯: mysterydream (1.200.240.201 臺灣), 12/31/2022 11:40:29
推 coffee112: 台灣人命 越來越廉價了30F 1.174.202.80 台灣 12/31 11:38
推 sformosa: 喝酒開車撞死CP值最高31F 1.200.121.67 台灣 12/31 11:38
推 LastAttack: 別用刀頂多用棍棒,超商買小高粱在監33F 223.139.248.88 台灣 12/31 11:39
推 coffee112: 前陣子 聽別人說 分享運獎先生講的34F 1.174.202.80 台灣 12/31 11:39
→ LastAttack: 視前喝完,弄死馬上哭著自首35F 223.139.248.88 台灣 12/31 11:39
推 tom928: 煞車失靈不就好了36F 114.136.145.24 台灣 12/31 11:39
→ howdo1793: 犯人要是可預期會致死就是蓄意了37F 1.165.32.123 台灣 12/31 11:39
推 coffee112: 十多年前 被人打傷下巴 撕裂傷啥的38F 1.174.202.80 台灣 12/31 11:39
→ howdo1793: 所以要先喝酒39F 1.165.32.123 台灣 12/31 11:39
推 FEMF: 樓上說喝酒的,法律懲罰自陷行為40F 1.200.33.28 台灣 12/31 11:39
推 coffee112: 求償200萬 結果有成功 十多年前兩百萬41F 1.174.202.80 台灣 12/31 11:40
→ kisaku: 實操等你考上法官你遇到也跟其他法官判差42F 49.216.233.240 台灣 12/31 11:40
推 coffee112: 結果十幾二十年下來 弄死人越來越便宜43F 1.174.202.80 台灣 12/31 11:40
→ kisaku: 不多,考上律師你也不會接這種殺人犯沒錢賺的案子。所以就準備國考在憤而已44F 49.216.233.240 台灣 12/31 11:40
推 coffee112: 物價通膨 好像 人命例外 超扯超奇怪46F 1.174.202.80 台灣 12/31 11:41
推 steverxxx: 豪 趕快寫文章投月旦 跟台灣法律人47F 101.9.239.34 台灣 12/31 11:41
推 remainder: 沒看一堆喝酒後開車撞人48F 218.161.23.143 台灣 12/31 11:41
→ teeheehee: 吸毒殺人就好49F 27.52.40.37 台灣 12/31 11:42
推 wadadihaga: 法官:非故意致人於死 重判2個月50F 118.150.148.195 台灣 12/31 11:43
推 king123: 你是對的51F 180.177.226.152 台灣 12/31 11:43
推 gamebird: 你真的蠻厲害的 好聰明52F 42.73.132.102 台灣 12/31 11:43
推 uranuss: 你值得一個法學博士53F 1.34.214.96 台灣 12/31 11:43
最少給個1.5吧
推 rhox: 麻煩,直接開公車輾過就好,重罰七萬54F 114.45.210.130 台灣 12/31 11:44
※ 編輯: mysterydream (1.200.240.201 臺灣), 12/31/2022 11:45:12
→ lewischung: 先研究法條,再技術性殺人,黑道都這55F 101.12.42.186 台灣 12/31 11:45
→ emissary: 想那麼多幹麻,喝酒開車撞下去就好56F 122.121.213.58 台灣 12/31 11:45
→ lewischung: 樣,流行很久了,法律總有方法幫有資57F 101.12.42.186 台灣 12/31 11:45
推 m2200333: 沒有一刀斃命表示還有一點人性 可教化58F 39.14.51.32 台灣 12/31 11:45
→ lewischung: 源的人開脫59F 101.12.42.186 台灣 12/31 11:45
沒錯
※ 編輯: mysterydream (1.200.240.201 臺灣), 12/31/2022 11:46:55
噓 missbaby: 知道了 給他一罐啤酒61F 218.166.94.214 台灣 12/31 11:46
推 cisyong: 去應徵公車司機撞死人頂多業務過失62F 49.217.202.6 台灣 12/31 11:46
推 tas001: 例如有人擋疫苗進來嗎?63F 111.253.90.122 台灣 12/31 11:46
→ missbaby: 一罐啤酒能解決的事情被你搞成這樣64F 218.166.94.214 台灣 12/31 11:47
→ howdo1793: 現行已經沒有業務過失罪了65F 1.165.32.123 台灣 12/31 11:47
推 kinve1014: 毒駕更好 比酒駕還輕66F 114.136.189.244 台灣 12/31 11:48
→ geniusw: 你其實沒說錯 大家心照不宣67F 114.25.205.60 台灣 12/31 11:49
推 sweetantt: 4 所以法律保護懂法的人
主顧想法只有犯罪的人知道 所以司法只能從客觀狀況推測行為人的主顧想法68F 49.217.73.15 台灣 12/31 11:49
對啊 你根本無法知道 犯罪人的“預期“
只能從客觀角度去 "推測"
→ zaqimon: 凌遲71F 101.3.119.30 台灣 12/31 11:50
※ 編輯: mysterydream (1.200.240.201 臺灣), 12/31/2022 11:52:18
推 coffee112: 記得有人撞死人 好像馬上跑去小7買酒喝72F 1.174.202.80 台灣 12/31 11:51
推 kindaichitom: 在台灣只殺1,2個也很難判死定讞73F 1.160.95.141 台灣 12/31 11:51
推 Qkirito: 酒駕 就可以 那麼複雜幹嘛74F 1.200.245.11 台灣 12/31 11:52
推 jokerduke: 先撞人再喝酒75F 223.138.104.194 台灣 12/31 11:53
→ zakijudelo: 你找到聖盃了76F 101.10.11.139 台灣 12/31 11:55
推 flaneurbk: 直接開車撞死啊???才判十個月77F 42.75.50.216 台灣 12/31 11:56
推 stu25936: 樓上一堆解答 笑死78F 114.36.218.134 台灣 12/31 11:57
推 patrickchan: 這麼麻煩幹嘛 去掛精神科什麼麻煩都沒了79F 101.12.19.156 台灣 12/31 11:57
推 KusoJontaro: 別的不說 我就先問酒駕的罰則可以81F 150.116.215.61 台灣 12/31 12:00
噓 D600dust: 傻呼呼 在臺灣喝個酒再上路就好了82F 59.115.207.56 台灣 12/31 12:00
推 alexme12000: 你可以說你主觀沒有殺人,院檢也可以84F 223.136.172.212 台灣 12/31 12:02
→ abel0201: 不用這麼麻煩 直接自首 死刑機率就很低了85F 180.217.141.25 台灣 12/31 12:02
推 silomin: 所謂玩法就是這樣啦 法律是隨人辯論的87F 61.227.212.174 台灣 12/31 12:04
推 gotohikaru: 所以殺仇人用凌虐最划算88F 175.181.100.110 台灣 12/31 12:07
推 jhunter: 喝酒撞一撞簡單多了89F 118.160.59.154 台灣 12/31 12:07
推 heat0204: 出示國小當班長的證據90F 114.46.179.103 台灣 12/31 12:08
推 c7683fh6: 諾貝爾法學獎91F 39.14.57.110 台灣 12/31 12:09
推 yan1979: 台灣殺人開車就好了啦 最多3年92F 49.216.89.198 台灣 12/31 12:11
推 smallplug: 背景夠硬,法官還真的是白癡93F 111.83.85.192 台灣 12/31 12:12
推 becareful: 酒駕撞死就好啊 你很閒嗎94F 49.217.173.191 台灣 12/31 12:13
→ JOE1176: 先撞死再喝酒啊95F 49.216.42.101 台灣 12/31 12:13
噓 zxcc79: 你怎麼不去開車撞人過失致死才兩年
酒駕致死比清醒還重,法盲嗎96F 111.71.214.220 台灣 12/31 12:14
噓 Cain13: 對,只有你,你是電,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話98F 223.136.138.113 台灣 12/31 12:15
推 vivianqq30: 開車撞人後喝酒不是更簡單?100F 110.30.113.249 台灣 12/31 12:16
推 ya8957: 那是法官腦袋的洞啦101F 101.137.4.48 台灣 12/31 12:16
噓 zxcc79: 自噓,過失致死五年以下102F 111.71.214.220 台灣 12/31 12:17
噓 icem: 酒駕撞死人 就行103F 27.51.41.11 台灣 12/31 12:17
→ zxcc79: 酒駕致死3以上10以下欸104F 111.71.214.220 台灣 12/31 12:17
推 ghostl40809: 好聰明喔 馬麻的好寶寶<3105F 1.162.84.197 台灣 12/31 12:17
→ Blue6: 你落伍了啦 台灣虐童的都是這樣判106F 42.73.127.247 台灣 12/31 12:17
噓 loadingN: 你去殺阿 是以為時間不是成本喔107F 27.52.8.227 台灣 12/31 12:18
噓 kevenchia: 哇 你真天才 邏輯真好 你是唯一的神話108F 159.117.68.11 台灣 12/31 12:18
噓 luuuking: 喝點酒開車撞罪更輕109F 180.217.24.241 台灣 12/31 12:18
推 starfirerex: 喝酒開車最划算112F 123.110.58.110 台灣 12/31 12:20
→ Iamtheking: 吃藥 喝酒 有病 無敵。113F 180.217.228.123 台灣 12/31 12:21
噓 zy116pj: 還不如固定去看身心科114F 42.79.110.18 台灣 12/31 12:21
→ iPolo3: 然後你發過這篇文被作為有罪證據115F 36.233.135.90 台灣 12/31 12:21
推 sx4152: 記得不要換臉就好116F 36.225.178.93 台灣 12/31 12:22
噓 ggcip0514: 笑死 是看這個客觀上能不能預期這個結果117F 101.137.34.95 台灣 12/31 12:23
噓 Aequanimitas: 酒駕直接撞死 六個月 搞那麼麻煩119F 49.216.53.233 台灣 12/31 12:23
推 GGing: 黨證拿出來就好啦!講那麼多120F 42.73.79.5 台灣 12/31 12:25
推 ImBBCALL: 傷害致死判的刑度可能比殺人還重捏121F 42.72.89.248 台灣 12/31 12:26
噓 chihyu729: 看法官心情,說你兇殘重判也可能122F 39.15.64.168 台灣 12/31 12:31
→ domago: 客觀審主觀 有殺人故意 怎麼殺 殺多久 在所不問123F 1.200.249.36 台灣 12/31 12:32
噓 Yelich: 法盲125F 220.135.99.55 台灣 12/31 12:33
推 rockho: 開車撞就好126F 42.79.93.0 台灣 12/31 12:34
噓 Resco: 好宅128F 223.137.182.119 台灣 12/31 12:35
推 zwwz: 你這點子很好 謝謝129F 101.10.94.92 台灣 12/31 12:36
噓 bobby94507: 只有你130F 118.161.146.227 台灣 12/31 12:36
推 bomnker: 當貨車司機撞死他 不和解最高也才五年 搞這麼麻煩幹嘛131F 223.138.11.223 台灣 12/31 12:41
推 y7moremore: 擄人勒贖都可以改詐騙了133F 210.244.89.24 台灣 12/31 12:42
噓 fatoes: 在台灣你直接開貨車去撞死他就好了,根本135F 1.200.255.189 台灣 12/31 12:43
推 glory5566: 竹東少女案是殺人成立啊,只是沒判死刑136F 114.37.11.230 台灣 12/31 12:43
→ fatoes: 沒有殺人罪的問題137F 1.200.255.189 台灣 12/31 12:43
→ glory5566: 吧138F 114.37.11.230 台灣 12/31 12:43
噓 BBSNUK: 好好照顧他,100年之內他一定會死,你還不會有罪139F 42.77.25.219 台灣 12/31 12:44
推 willieSin: 太困難了,你要演多久?喝酒或是拿精神失調證照比較簡單141F 61.224.71.57 台灣 12/31 12:46
推 yzvr: 之前的公道價人命一條200萬,現在不知道多少143F 61.228.36.204 台灣 12/31 12:47
噓 sluttervagen: 裝其他的APP 容量就夠了 是你自己理解力有問題吧144F 223.137.29.100 台灣 12/31 12:52
→ reaturn: 喝口酒,油門踩下去就好146F 220.143.106.22 台灣 12/31 12:53
→ bearching: 在審問的一連串能維持這麼理性 那你真的強 但很難 大家不是吃素的 你不是第一位也不是最後一位想到逃罪的人啊147F 42.70.163.46 台灣 12/31 12:54
噓 nlriey: 對對只有你,豪棒150F 42.73.50.78 台灣 12/31 12:56
推 vatog: 在台灣是啊 下賤無恥的法官就是如此151F 220.133.52.251 台灣 12/31 13:01
推 v19791119: 台灣柬埔寨殺人法?152F 223.139.120.212 台灣 12/31 13:02
推 wate5566: 開車撞人再喝酒就好 記得要痛哭流涕153F 27.242.97.243 台灣 12/31 13:03
噓 ab4daa: 開車撞才是正確殺人方式 不要誤導好ㄇ154F 61.223.234.187 台灣 12/31 13:04
推 goitaly: 喝個酒再撞下去155F 42.73.95.66 台灣 12/31 13:07
推 oven99: 喂,警察嗎?就這個人156F 1.200.65.212 台灣 12/31 13:07
推 Keatonzeus: 去開公車157F 180.217.33.219 台灣 12/31 13:11
→ Jiajun0724: 笑死 你去醫院長期接受精神狀況檢定再斷藥都比較輕鬆 之後你再下跪+抄佛經死刑也解套158F 114.36.18.152 台灣 12/31 13:11
推 nick890825: 開車撞人就好還慢慢折磨161F 27.247.30.23 台灣 12/31 13:12
推 MORIH: 喝酒開車才是正解162F 116.59.80.190 台灣 12/31 13:15
推 houjay: 對啊,所以殺人犯很少死刑163F 42.70.11.14 台灣 12/31 13:16
推 arishina: 打架鬥毆也常常被判殺人未遂不是嗎164F 118.165.59.56 台灣 12/31 13:16
→ s523698: 扯欸165F 49.216.167.64 台灣 12/31 13:22
→ Zyphyr …
→ Zyphyr: 吊路燈?166F 205.175.106.122 美國 12/31 13:24
推 chasegirl: 喝酒開車就好了 無敵167F 42.70.25.240 台灣 12/31 13:27
推 ChikanDesu: 那也要確定殺得死啊 不然到時候先被發現168F 114.43.143.174 台灣 12/31 13:29
推 keichi: 你在他出沒的地方開車就好了170F 36.226.164.212 台灣 12/31 13:29
推 v3dys6f3a3j5: 也不一定要酒駕啦 上次一個幸福路撞死的 也沒有酒駕 一年放出來了
過失致死 五年以下171F 118.231.193.61 台灣 12/31 13:29
→ foxvera: 那這麼麻煩,看準了開個貨卡倒車輾過,過失致死更輕
記得先脫產啊。174F 111.242.131.242 台灣 12/31 13:30
→ foxvera: 然後記得車子裡抓一隻虎頭蜂釘自己腳一下,哇淦,整個不忍苛責啊。178F 111.242.131.242 台灣 12/31 13:32
推 lucifer648: 搞個精神失常啥的不是更簡單嗎180F 101.10.45.132 台灣 12/31 13:34
噓 gn02546574: 酒駕就解決了…181F 42.79.120.189 台灣 12/31 13:34
推 lin820504: 你這篇文剛好把漏洞堵住呢,謝謝您9527182F 39.14.12.219 台灣 12/31 13:34
→ wellstart: 先喝酒 手上再掛一個方向盤183F 106.104.71.112 台灣 12/31 13:40
→ goodboy98: 喝酒開車的案子 供參184F 49.216.131.244 台灣 12/31 13:42
推 frankfipgd: 黨證+酒駕+潑柯髒水=無敵185F 106.64.56.41 台灣 12/31 13:44
→ m54k600ive80: 你覺得看不出犯意,5個法官可能看得出來啊186F 218.172.46.219 台灣 12/31 13:48
推 kissa0924307: 漏洞百出 又不是只有這一個188F 27.247.164.135 台灣 12/31 13:51
→ dou0228: 太慢,先喝酒189F 223.140.208.69 台灣 12/31 13:51
噓 hardy8110: 標準法盲190F 49.216.47.57 台灣 12/31 13:53
→ GHowPan: 喝酒就三年以下了191F 101.12.52.13 台灣 12/31 13:54
推 lingpxs: 你一點點給予傷害累積 正常判斷對方已經奄奄一息了還持續給予傷害 不就是主觀要他死嗎192F 111.71.214.154 台灣 12/31 13:55
推 kilhi: 喝酒開車 法官都判超輕的195F 118.167.199.185 台灣 12/31 13:59
推 NixLucien: 酒駕那有啥不可控 你先上在喝 也查不出來 垃圾司法196F 61.57.132.176 台灣 12/31 14:02
推 annysweetas: 如果你把施虐行為當成一行為 (連續犯)就有故意了喔198F 223.139.45.70 台灣 12/31 14:07
→ mioaria: 酒駕撞就好了200F 114.41.55.198 台灣 12/31 14:08
推 al0w0l: 錯!喝幾杯後開車用撞的才是最輕的201F 42.72.119.207 台灣 12/31 14:11
推 jkoe: 法盲?202F 27.247.162.139 台灣 12/31 14:12
推 nickflying: 酒駕最簡單203F 122.116.74.89 台灣 12/31 14:13
→ jdklas: 七樓 我們沒有把檢調當白癡好嗎 ‘檢調’204F 223.140.32.114 台灣 12/31 14:14
噓 OPPAISuki: 酒駕撞死人更輕 思覺失調殺人無罪205F 36.224.77.67 台灣 12/31 14:19
推 brolli: 你選的立委不改就是不改,還懷疑嗎?206F 114.33.67.59 台灣 12/31 14:21
推 tprktpps: 開車過失致死就好207F 27.247.32.167 台灣 12/31 14:25
推 elaymutter: 酒駕就可以,犯後態度積極想和解,到靈堂上香跪拜哭進去。208F 118.232.25.130 台灣 12/31 14:26
噓 papapapa5566: 連ee園區擄人都沒罪了210F 114.40.117.189 台灣 12/31 14:28
→ airtsubasa: 工作時 順手不就好了 業務過失 嘻嘻211F 27.242.158.57 台灣 12/31 14:29
推 forbake1: 喝完上路就好212F 39.15.35.19 台灣 12/31 14:30
→ longkiss0618: 撞死人後馬上喝瓶酒就好了213F 101.136.86.73 台灣 12/31 14:33
推 Ron51320: 就綁住放血不就得了,自己失血過多214F 1.200.0.194 台灣 12/31 14:40
噓 s1612316: 法律保護加害人 謝謝指教 你知我知檢調知215F 106.64.112.233 台灣 12/31 14:41
推 icekeyboardy: 只有台灣的法律跟恐龍法官這樣判 還有那智障一樣的交保金額217F 35.147.39.8 美國 12/31 14:41
推 katanakiller: 直接裝車禍就好這麼麻煩219F 114.41.163.121 台灣 12/31 14:42
→ icekeyboardy: 美國你酒駕撞死人 交保金額大概是10-100萬 鎂 台灣連台幣的這個數字都不一定有220F 35.147.39.8 美國 12/31 14:43
推 alex01: A呢223F 111.71.216.10 台灣 12/31 14:47
噓 dawnnn317: 酒駕就好 這麼簡單224F 111.252.114.42 台灣 12/31 14:52
推 ilsr: 酒駕或喀藥就可以了.225F 1.174.133.188 台灣 12/31 14:54
推 v3dys6f3a3j5: 酒駕致死最重十年 過失致死最重五年 直接撞死就好 不需要喝酒 喝酒做筆226F 118.231.193.61 台灣 12/31 14:56
推 eayterrr: 想太多 酒後駕車、吸毒後駕車 撞下去228F 49.215.44.190 台灣 12/31 14:56
→ v3dys6f3a3j5: 錄神智不清 會不好演戲229F 118.231.193.61 台灣 12/31 14:56
→ eayterrr: 然後自首 隨便都比殺人輕230F 49.215.44.190 台灣 12/31 14:56
推 GGINDOWBOW: 七樓 法官還真的一堆沒常識的白癡232F 223.138.245.168 台灣 12/31 15:02
噓 horry95713: 關法官屁事 要嘴去嘴立法的啊 立法委員誰選的 不就發這篇文跟回這篇文的人民 要怪就怪自己識人不清啦 笑死233F 110.28.1.139 台灣 12/31 15:10
噓 Azimech: 刑法總則去唸一下才不會讓自己尷尬236F 27.51.112.49 台灣 12/31 15:13
噓 baseball5860: 支持你出來選立法委員,太強了237F 114.137.209.161 台灣 12/31 15:16
→ XDXD666: 酒駕最快又輕==238F 106.64.99.125 台灣 12/31 15:18
推 TKHAZ: 學到了 謝謝大哥239F 101.9.108.252 台灣 12/31 15:23
推 ILOVEluee: 喝酒開車撞人 在鬼島都交保緩刑的240F 49.217.129.169 台灣 12/31 15:24
→ JUSTNONE: 你傻子嗎?酒駕加精神障礙就好了241F 114.40.16.15 台灣 12/31 15:24
→ chiangmh: 法律媓:242F 114.25.216.70 台灣 12/31 15:25
推 nwkasim: 製造酒駕不是很簡單?找到人撞下去,馬上灌一口高粱244F 220.129.82.163 台灣 12/31 15:25
噓 mrfreud: 的確有用阿 腦殘法官會說沒有直接殺人故意 嘻嘻246F 118.168.194.109 台灣 12/31 15:28
推 jomaysong05: 真的有用沒錯,但是對象不能是高官權貴或者法律人,懂!?249F 180.217.195.132 台灣 12/31 15:31
推 Vhiilrvp: 主觀有預見流血到死的可能性251F 42.75.184.155 台灣 12/31 15:35
推 as81349507: 花那麼多時間不如當公車司機哭一下252F 111.71.214.200 台灣 12/31 15:51
噓 theknight: 愈多刀不是殺意愈明顯嗎,要一刀弊命再說是一時衝動253F 36.229.185.78 台灣 12/31 15:52
→ twlicn: 之前公車紅燈衝撞斑馬線撞死人10個月不就示範給你看了255F 101.136.86.42 台灣 12/31 15:55
推 lancer0960: 法律漏洞是垃圾法官在用的 你什麼東西257F 118.232.69.245 台灣 12/31 16:14
推 g4zoco196: 傻傻地 灌他一瓶酒 丟下樓 然後開車輾過去再喝酒說是酒駕沒注意說不定罰金幾千而已
記得說路況不熟有悔意可教化 或許無罪258F 223.136.220.201 台灣 12/31 16:15
噓 shadow50427: 喔是喔 你都這樣講了 不就是殺人故意==262F 223.137.225.209 台灣 12/31 16:23
→ night0204: 當檢察官都塑膠?264F 138.199.22.131 日本 12/31 16:23
→ opencat: 慢慢磨血 當作在打王嗎265F 125.229.115.243 台灣 12/31 16:44
推 bcmaple: 在台灣 喝酒開車再撞死人就好了266F 59.120.83.224 台灣 12/31 16:45
→ hero613: 應該先哈門一下再去殺267F 49.216.18.104 台灣 12/31 16:49
推 bluesox: 傻子 是喝酒開車撞人。刑法最低268F 42.73.179.229 台灣 12/31 16:53
→ mengche: 酒駕就是漏洞啊269F 114.137.172.245 台灣 12/31 16:56
推 hanmas: 應該要加個不特定殺人罪 把酒駕縱火的都關一關270F 101.10.7.155 台灣 12/31 16:56
推 yugi2567: 不要嘴麥當勞那位小丑好嗎272F 49.216.167.7 台灣 12/31 17:08
推 acceler1220: 我建議用湯匙敲到死273F 101.137.131.17 台灣 12/31 17:48
→ roso4258: 喝杯酒,開車輾過去就好了274F 61.228.218.215 台灣 12/31 17:55
噓 k798976869: 你假裝酒駕闖紅燈 半年緩刑275F 123.240.229.193 台灣 12/31 18:17
→ troy911: 最大的漏洞就是法律本身和恐龍判決276F 39.14.18.231 台灣 12/31 18:24
推 mrYiDa: 開車撞死就好了啦277F 223.137.134.84 台灣 12/31 18:25
推 tienya532: 小湯匙敲敲敲278F 42.77.223.141 台灣 12/31 18:26
推 baseball0203: 不如酒駕直接撞上去,最高也才7年279F 49.217.132.80 台灣 12/31 18:32
推 king22649: 酒駕 業務過失280F 223.136.248.131 台灣 12/31 18:35
→ luoqr: 7樓 檢調就是白痴281F 1.161.125.25 台灣 12/31 18:49
推 vbhero: 先喝酒再開車,保證輕判,萬一沒喝酒,撞到以後補喝,我看新聞這樣都判很輕282F 223.137.35.164 台灣 12/31 18:59
推 leterg: 虐童就是這樣啊284F 1.200.140.24 台灣 12/31 19:17
→ Addidas: 還有自殺也是喔 未成功就是殺人未遂285F 150.117.226.131 台灣 12/31 20:25
推 greedystar1: 太麻煩了 你只需要開車撞人就好286F 118.231.153.36 台灣 12/31 20:36
→ wssonl: 酒駕就好了啊 一擊必殺 刑期又低287F 118.171.240.161 台灣 12/31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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