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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siping
作者
Loitry
(等一個人)
標題
[問卦] 殺手認錯人,把人殺掉算故意殺人嗎
時間
Tue Nov 1 21:31:42 2022
乳提
本魯剛剛在追劇啦
看到一個橋段是殺手本來要殺A
結果長得很像的B剛好被騙去在那個時間地點出現
殺手就殺掉了
這樣還算殺人嗎
感覺是不是過失殺人啊==
還有那個把人騙過去的那個人會犯罪ㄇ
本魯法盲 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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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22.70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ZOH_0h2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7309504.A.AC2.html
噓
chadmu
: 殺對也是蓄意殺人啊幹
1F 220.129.202.116 台灣 11/01 21:32
推
brella
: 請詳讀錯誤
你只要知道對方是自然人,還殺掉,就是殺
2F 118.171.1.171 台灣 11/01 21:32
→
KINGTIGERX
: 不然勒?每個都說認錯就想輕判?
4F 61.224.25.11 台灣 11/01 21:33
推
SHINJO575
: 算阿,你已經認知他是人了,不是嗎
5F 111.254.8.20 台灣 11/01 21:33
噓
qt359101
: 只要有殺人的故意 還是算殺人
6F 114.136.167.135 台灣 11/01 21:33
→
brella
: 人,接著再檢討有無阻卻違法事由
7F 118.171.1.171 台灣 11/01 21:33
推
LearnLong
: 認識錯誤跟打擊錯誤那個章節多看看
8F 210.66.244.206 台灣 11/01 21:33
推
tedwood6465
: 這在刑法中,根本不算問題。
9F 180.217.79.63 台灣 11/01 21:33
→
SHINJO575
: 還有殺人就殺人,沒有過失殺人這種東西
10F 111.254.8.20 台灣 11/01 21:33
→
brella
: 再檢討有責性,最後競合。
11F 118.171.1.171 台灣 11/01 21:34
推
chizen
: 法律只在乎是不是人 你主觀上想殺人 你客
觀上殺了一個人 就是故意殺人 這個人是A
是B沒有分別 都是法律要保護的對象
12F 223.136.67.224 台灣 11/01 21:34
推
newjackle
: 法律系的出來講會顛覆一般人的認知
15F 123.194.226.127 台灣 11/01 21:34
→
KINGTIGERX
: 想想合不合理就好 根本不用讀法學…
16F 61.224.25.11 台灣 11/01 21:34
→
brella
: 錯誤這個領域很有趣XDDD
17F 118.171.1.171 台灣 11/01 21:34
推
STRO
: 「過失殺人」不存在,正式講法應該是「業務
過失致死」?
18F 110.30.16.253 台灣 11/01 21:34
→
brella
: 過失致死
20F 118.171.1.171 台灣 11/01 21:35
推
EOMing
: ABC
21F 42.75.154.82 台灣 11/01 21:35
推
Diablue
: 哪裡有顛覆 很合理啊
22F 27.242.131.13 台灣 11/01 21:36
推
cyora
: 法律系大一刑總
23F 1.163.146.48 台灣 11/01 21:36
→
EOMing
: 哪部法律糞作用這麼ABC的東西
24F 42.75.154.82 台灣 11/01 21:36
推
after1
: 算
25F 220.137.89.209 台灣 11/01 21:37
推
ioioioaoaoao
: 阿朱表示
26F 101.9.239.57 台灣 11/01 21:38
推
brella
: 推薦 王皇玉的刑法總則,第八版剛出
27F 118.171.1.171 台灣 11/01 21:38
→
pigofwind
: 推薦 大學刑法課 小平的作品
28F 58.114.221.154 台灣 11/01 21:38
噓
Hirano
: 這有什麼好問的... 那隨機殺人都不認識被
殺的人 要不要也問一下?
29F 218.164.214.26 台灣 11/01 21:38
→
jim12441
: 自己翻刑法總則不會?
31F 223.139.4.117 台灣 11/01 21:39
推
steverxxx
: 這就客體錯誤阿
32F 101.9.238.154 台灣 11/01 21:39
推
OAzenO
: 這是大學刑法課的考古題吧?
33F 114.38.85.165 台灣 11/01 21:39
→
steverxxx
: 然後業務過失致死刑法已經刪掉了啦
34F 101.9.238.154 台灣 11/01 21:40
推
rebeliao
: 犯罪時因失智造成認知障礙 恐龍判無罪
35F 27.52.98.194 台灣 11/01 21:40
推
brella
: 法條丟出來,事實涵攝下去,輕鬆愉快
36F 118.171.1.171 台灣 11/01 21:40
噓
GentleJena
: 你連犯罪的三階都不知道
37F 1.171.198.246 台灣 11/01 21:40
噓
sunskist0831
: 每個都認錯就好啦
38F 1.161.86.7 台灣 11/01 21:41
→
xuein
: 等價客體錯誤,不影響殺人主觀直接故意
39F 223.136.32.99 台灣 11/01 21:41
噓
AngelsDemon
: 刑法271條普通殺人
40F 223.141.86.60 台灣 11/01 21:41
推
lulumii
: 會加重刑責
41F 27.52.198.127 台灣 11/01 21:41
噓
kilof
: 回去念刑總
42F 27.247.10.104 台灣 11/01 21:42
推
zero00072
: 南京百人斬說我不是要殺你就不算殺人了
嗎?
43F 114.137.180.152 台灣 11/01 21:42
推
EOMing
: 靠,原來是金庸大作,失敬失敬,代替爹的
案例,可以延伸的小研究大概就是得被害人
承諾,但行為人没有認識。
45F 42.75.154.82 台灣 11/01 21:43
推
Killercat
: 算故意殺人啊 認錯也是故意
48F 36.228.216.5 台灣 11/01 21:43
→
EOMing
: 可是看原PO所述,被害人是被騙去的,所以
不是阿朱代替爹,到底是哪部糞作?
49F 42.75.154.82 台灣 11/01 21:45
→
aids893001
: 誤殺而已不是蓄意
51F 27.51.128.124 台灣 11/01 21:47
→
EOMing
: 有趣的研究地方是,騙長相像A的B去赴死的
人,該如何論處?
52F 42.75.154.82 台灣 11/01 21:48
噓
panex0845
: 有趣你親娘呢 標準考古題還要研究 共犯
54F 1.171.217.52 台灣 11/01 21:50
→
KJC1004
: 有殺人意圖且殺了人還需要討論?
動機在這種狀況根本不重要
55F 1.161.75.4 台灣 11/01 21:51
推
koiopolo2
: 算啊==
57F 101.138.211.168 台灣 11/01 21:51
推
EOMing
: 幫助犯 or 間接正犯 or 正犯後正犯?
58F 42.75.154.82 台灣 11/01 21:52
推
secret1414
: 我快笑死
59F 61.224.157.151 台灣 11/01 22:02
推
d270007
: 法官:有道理欸,來研究研究~
60F 106.64.129.242 台灣 11/01 22:04
推
chenweichih
: 這什麼爛問題 就是殺人罪 而且本身
是職業殺手 犯意很高
61F 1.160.42.150 台灣 11/01 22:04
→
waloloo
: 布萊德比特的子彈列車?
63F 42.73.175.206 台灣 11/01 22:06
→
ianchen1223
: 有殺人意圖就不是過失吧
64F 150.116.74.11 台灣 11/01 22:09
推
PeterHenson
: 殺錯人是客體錯誤 不影響主觀意圖
65F 27.51.113.223 台灣 11/01 22:14
噓
capitalofz
: 不然是殺狗嗎?
66F 114.45.31.85 台灣 11/01 22:19
噓
edison9311
: 去買本小六法看啦
67F 42.77.3.230 台灣 11/01 22:20
推
sdflskj
: 法學緒論隨便買一本來讀就有講
68F 27.242.30.14 台灣 11/01 22:23
→
Oswyn
: 想殺人然後殺人,跟那人是誰沒關係
69F 114.36.192.125 台灣 11/01 22:24
→
cc02040326
: 去翻國考題 我記得有
70F 203.204.134.31 台灣 11/01 22:27
推
Ectel
: 等價客體錯誤
71F 223.139.129.212 台灣 11/01 22:29
推
bnd0327
: 算吧,你的意圖就是置他於死,也達到目的
如果你以為把子彈放進他頭裡是救他就不算
72F 223.137.230.60 台灣 11/01 22:34
推
t7556281
: 不要挑戰台灣法官的下限記得有實例
書有什麼幹用?台灣法官是神想怎麼判就
怎麼判
74F 223.138.136.32 台灣 11/01 22:41
推
scottandk
: 等價客錯不影響故意,結案
77F 36.227.200.19 台灣 11/01 22:45
推
freeclouds
: 算阿 因為你還是殺"人"
78F 180.217.5.91 台灣 11/01 23:00
噓
ambitious
: 這考到爛掉了
79F 119.77.183.174 台灣 11/01 23:14
推
sunluna
: 這應該要算業務過失
80F 111.241.64.101 台灣 11/01 23:29
推
selvester
: 蓄意殺人 但是業務過失 業主可以斟酌
減價 刑法蓄意 民法是非法交易
81F 49.159.184.247 台灣 11/01 23:37
噓
rinari350
: 萬年刑法考題…..
83F 118.150.198.30 台灣 11/01 23:40
→
ncncaska
: 你要殺人,然後你確實殺了某人,那就是
殺人
84F 49.216.40.162 台灣 11/01 23:51
推
gn01693664
: 他不是孫文
86F 114.137.78.98 台灣 11/01 23:56
推
dhccc
:
https://youtu.be/zMncfKcpwck
87F 114.38.79.17 台灣 11/02 00:02
噓
Audien
: 八卦智商堪憂
88F 27.51.0.31 台灣 11/02 00:22
推
super10000
: 等價客體錯誤,一樣是殺人
89F 223.137.153.84 台灣 11/02 00:55
推
lodosskiss
: 刑法殺人就是故意。主有客也有271成立
90F 112.104.29.201 台灣 11/02 01:06
推
liuedd
: 難怪八卦這麼多法盲
91F 111.248.21.162 台灣 11/02 02:56
推
lin820504
: 誰來update 一下2022了還在業務過失
92F 122.117.209.229 台灣 11/02 05:48
噓
frank86317
: 什麼叫過失殺人
93F 223.136.188.57 台灣 11/02 07:21
推
Gauss
: 業務過失致死
94F 114.32.196.227 台灣 11/02 08:08
推
mstar
: 刑法總則萬年考題 客體錯誤、打擊錯誤
95F 219.85.170.243 台灣 11/02 09:47
推
victorly
: 喬峰殺了阿朱也算
96F 39.12.33.131 台灣 11/02 10:09
→
ssj1988
: 業務過失殺人
97F 49.217.128.114 台灣 11/02 10:25
推
dream0131
: 打擊錯誤去了解一下==
98F 180.217.208.230 台灣 11/02 11:37
推
lechywan
: 就是蓄意殺人啊
99F 223.137.158.169 台灣 11/02 11:46
推
beelezbub
: 傷害致死啦!人家的自由心證就沒有殺
人的意圖吼
100F 39.9.230.167 台灣 11/02 11:54
推
rexyeah
: 業務過失
102F 101.12.31.9 台灣 11/02 12:06
→
pttouch
: 業務過失致死
103F 223.137.90.51 台灣 11/02 13:03
→
angels999
: 等價客體錯誤,殺人罪
104F 106.64.160.122 台灣 11/02 15:53
--
→
is0124
台灣 11-02 00:11
要先抓到人
→
dino7360023
台灣 11-02 15:59
故意殺人:是指你前面有個人,你他媽就是想幹死他,就是故意殺人。
跟你認錯人沒有關係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