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鄉民的留言真的價值觀有問題,鄉民主張顧客購買東西沒拿沒付錢沒犯法,那店家報警有犯法嗎?雙標仔?
現在掛個本身有病就可神人化,幹什麼都可以?
去看案例判決精神病打人、殺人被輕判或無罪,這些鄉民都支持這種判決?以後自己家人被精神疾病的人砍殺打都OK?
你們覺得40元小事情,你們只是看單一事情去判斷,如果店家做這40元餐點時間,原本可以做幾百元的餐點呢。
客觀來看就是顧客買東西沒帶錢的問題,店家請警察處理也是合理,被洗腦帶風向講成報警變成罪大惡極,以後鄉民打電話報警是不是也要被公審?
以後路上發上交通事故,是不是要先查看對方本身有沒有病,有病就不能報警?因為會被罵?
那大吼大叫有犯法嗎?你激怒別人,別人只能忍,不能發脾氣?換成是你被激怒,你可以忍?你能忍不代表每個人都可以忍,這是情緒勒索、道德綁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