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icehorng (萊汀)
標題 [問卦] 其實死刑並沒有違憲吧?
時間 Wed Apr 24 00:17:12 2024



剛看了一下憲法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這一條好像是保障生存權
可是後面又加了一條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
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死刑是維持社會秩序 增進公共利益所必須

所以死刑根本沒有違憲啊

廢死大法官在吵什麼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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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89.79 (臺灣)
※ 作者: icehorng 2024-04-24 00:17:12
※ 文章代碼(AID): #1c9zyABA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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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cehorng (36.228.89.79 臺灣), 04/24/2024 00:18:16
panex0845: 沒錯啊 基於犯罪學及刑事政策上的論點把重罪犯人永久隔離就是增進公共利益1F 61.228.138.245 台灣 04/24 00:17
peterwww 
peterwww: 話都是人在說的3F 123.194.168.50 台灣 04/24 00:18
eko112: 廢死大法匠 有違背我的宗教倫理阿~~4F 114.40.181.113 台灣 04/24 00:18
peterwww 
peterwww: 有人說 那是不是我愛怎麼說就怎麼說?5F 123.194.168.50 台灣 04/24 00:19
OPPAISuki: 但是解釋權在大法官 不是你6F 218.172.84.29 台灣 04/24 00:19
peterwww 
peterwww: 你所說所依據者為何7F 123.194.168.50 台灣 04/24 00:19
splong: 社會科學=看誰比較會扯
典範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變動的東西8F 111.248.162.64 台灣 04/24 00:19
peterwww 
peterwww: 為何要尊重傳統? 尊重倫理? 尊重歷史?10F 123.194.168.50 台灣 04/24 00:20
Gallardo: 中國憲法解釋權也只在總書記 怎不說呢?11F 36.234.203.121 台灣 04/24 00:20
peterwww 
peterwww: 因為比較會有共識 會有適應性 會有依據12F 123.194.168.50 台灣 04/24 00:20
cvnn: 之前有死刑犯申請過釋憲了 早就解釋過了13F 218.172.20.29 台灣 04/24 00:21
chunfo: 黑道說它違憲就違憲14F 111.83.106.24 台灣 04/24 00:22
cvnn: 現在玩到連大法官都會硬拗 能說什麼呢15F 218.172.20.29 台灣 04/24 00:23
doggy0221: 十個大法官,九個___16F 116.89.135.99 台灣 04/24 00:26
pinhanpaul: 吵得點在「必要」兩個字17F 223.140.12.13 台灣 04/24 00:27
ljsnonocat2: 黨說違憲就是違憲18F 223.139.80.138 台灣 04/24 00:32
poiu124: 你沒發現釋憲就是那一小搓人說了算嗎?19F 1.160.231.11 台灣 04/24 00:33
harry0702000: 殺人還不是必要,真服了這些狗腿子20F 1.200.75.55 台灣 04/24 00:34
diyaworld 
diyaworld: 廢死也沒有違憲,結案21F 180.176.140.130 台灣 04/24 00:44
mikezip: 重點是大法官有資格曲解22F 180.217.38.51 台灣 04/24 00:45
whitenoise: 這本來就不是應該上綱到憲法層次了,明顯這是有人故意為之,其心可議,一整個莫名其妙23F 114.40.33.207 台灣 04/24 00:49
gueswmi: 今天合憲 明天違憲  跟我說憲政精神26F 36.232.181.137 台灣 04/24 00:50
b2305911: 文組不就比誰比較會虎爛27F 49.216.80.168 台灣 04/24 00:50
gueswmi: 我都快忘了 憲法以前是有民意的28F 36.232.181.137 台灣 04/24 00:51
Wolverin5566: 目的與手段必須有實質密切關聯性也就是要證明死刑可以有小遏止犯罪29F 42.77.112.255 台灣 04/24 00:54
gueswmi: 以前還說憲法是剛性憲法 怎麼變來變去
直接架空立法民意 書上說的 聽聽就好31F 36.232.181.137 台灣 04/24 00:59
wilson3435: 用腦袋想也知道,蔣中正時代弄得憲法會廢死嗎33F 218.35.143.24 台灣 04/24 01:06
Sougetu: 塔綠班當選才是違憲35F 1.163.27.171 台灣 04/24 01:09
bqack: 你知道憲法>法律>命令嗎? 生命權是憲法保障基本權,拿法律限制憲法基本權本身就違反法律位階;再說,按23條比例原則,用維護社會秩序(犯罪預防.應報理論)的理由干預憲法保障基本權,按嚴格審查標準還是會違憲。36F 61.228.164.181 台灣 04/24 01:10
chou3321: 其實按照釋字443的意旨 剝奪人民生命權的刑罰是屬於法律保留事項~42F 123.194.160.33 台灣 04/24 01:15
gueswmi: 憲法有個標準  最低限度的保障 沒犯法我44F 36.232.181.137 台灣 04/24 01:17
chou3321: 本次法務部的見解也是在合乎比例原則和保障人性尊嚴的前提下 死刑存廢容有討論空間(當然也是合憲的)45F 123.194.160.33 台灣 04/24 01:17
gueswmi: 我有義務保障你的生命權 最低限度就耐人尋味了
相拉高標準也行  人人有錢領 不關低收
拉高標準   不分中低收的送錢 不然違憲平等原則
別挑著解釋48F 36.232.181.137 台灣 04/24 01:18
gaupyng1: 文組大法官需要存在感54F 101.10.104.189 台灣 04/24 01:22
orange0319: 嚴重犯罪定讞就已經危害到其他人了,所以就不受憲法保障55F 223.137.26.134 台灣 04/24 01:24
leterg: 這些人都不只剝奪了單一人的生存權了57F 1.200.133.162 台灣 04/24 01:29
Biyarace: 一個人決定 然後說是民主58F 1.160.252.77 台灣 04/24 01:41
loveapple33: 死刑是政府遮羞布,最近都是用硬拗、擺爛大法就可以還用不到死刑大招59F 27.247.34.208 台灣 04/24 01:43
a5065605: 多少殺人犯出來後再犯的 死刑怎麼會沒有隔離作用 有些垃圾就是不會改過61F 114.40.41.157 台灣 04/24 02:15
b95202075: 保障人權X
踩著受害者屍體搏版面 O63F 27.52.165.237 台灣 04/24 02:16
vera0204: 廢死的一定考量死者的觀感與心情吧
廢死的一定考量死者的觀感與心情吧65F 1.160.16.206 台灣 04/24 02:24
azytjr: 對付大法官,就是把殺人者死寫在憲法裡
大法官胡亂釋憲的,就直接加在憲法上
再追加大法官釋憲,須經公投過半,無過半即不合憲
國民大會制定憲法,沒過半就不合憲法精神67F 101.137.24.41 台灣 04/24 02:36
DJY: 把死刑犯送這些官的家72F 111.243.106.121 台灣 04/24 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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