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在台協會 與 美國中情局表示
很多東西 若不爭取 就會被視為放棄
國會監督政府之責 是憲法給予的 但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這次立法 給了立法委員 更具象的權責 也阻止了 官員可以敷衍無視的態度
不過 少了立法院陽光法案 就只會被當成 在野黨國會民代討糖吃的耍無賴
人民有權力知道 自己一票選出的立委 究竟在國會各角落如何演出
衛鞅鼂錯張居正
都是 走在時代尖端的改革者
但下場都很慘
黃委員 請保重
台灣不能走入 p.r.china 那條名不符實的 民主
這是 台灣海峽兩岸 與 太平洋兩岸 三國有識之士 共同的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