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講, 立法委員選贏就是立法院最大,其他四院都要聽立法院的,這就是藍白的國會改革,什麼畸形五權憲法,什麼民主制衡,什麼基本人權,我藍白立委選贏就是代表民意,就是民主,侵犯司法權侵犯行政權架空監察權算什麼,侵犯選民基本人權算什麼,選舉完,我立委就是民"主",藍白根本沒有民主觀念內涵,民主代議體制,行政立法司法都是人民間接授權,各司其職權,行政做不好,自有選民用選舉評判,每個民主國家體制也不完全相同,美國國會≠英國國會≠我國立法院,美國國會有聽證會但沒有質詢權,美國是總統制,英國是內閣制,我國是什麼制?不要假改革之名,搞破壞民主的基本架構,何況那法條規範根本不是像美國的聽證會,更像是明朝東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