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法國民黨立的 為了就是要有後門可以進去
就連法官 只要考試有過 就有機會成為無下台機制的萬年法法官
兩個都國民黨立的 為了掌握判決權 讓台灣司法不中立的亂源法規
所以法官幾乎都是泛藍
這很難修法 民進黨才會推陪審團制度的國民法官 嘗試拔掉法官審判權
最好笑的 這種難以修正的惡法 國民黨用了二三十年 現在噁草為了爭權才在說這有問題 以前怎不說?
民進黨早二三十年前就就質疑到現在 過半也改不掉到現在
法官泛藍人多 國民黨根本不想改 甚至一個泛藍執政 國民法官就沒了 審判權重回泛藍法官手上
草黨8人 能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