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講的頭頭是道,檢察官幹嘛上法庭不這樣扯。上法院,檢察官的指控是要舉證的,不是叫被告證明。去年沒開庭就算了,大家鬼扯聽聽就好,就當天橋下面說書,都他媽開庭多久了,還有人拿一些不相干的內容,陳述柯的案子,去年講的東西,多少今年開庭被戳破。今天開庭就又一個,證人沒參與,叫她發表,被告律師馬上就提異議。檢察官會蠢到什麼叫專家學者證人,或是親身經歷的證人,都不知道嗎?檢察官就他媽亂槍打鳥,東拼西拼想去引導法官,起訴是有憑有據,專業的人一看就知道,在浪費大家時間,有什麼證據證人趕快拿出來。前幾天被告律師也講,你愛拖延訴訟就去拖延,人交保出來,你愛去勘驗他們都奉陪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