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智菡回憶:
剛剛其實是休庭的時間,然後休庭只有10分鐘,我回到法庭之後.我突然看到柯P非常生氣.他站起來.然後對著對面那三個檢察官質問他們說,我被關了12個月.我到底做錯什麼事情,你們有沒有良心啊,你們每天在這邊編故事,我看著你們編這些故事,這裡面的內容全部都是編造出來的,你們到底還要編故事編到什麼時候,
然後呢他繼續說,你們要這樣唾面自乾到什麼時候,為什麼鏡周刊這樣子搞了一年,沒有人處理,一個小草,你們可以把他收押,收押禁見兩個月,然後他甚至講到說,整個大罷免,就是你們這些司法跟檢察官迫害,搞出來的,他說這些第一次大罷免,沒有被罷免掉的立法委員,應該要送一面匾額到北檢來,"惠我良多",告訴他們說,今天大罷免會搞成這個樣子,都是你們這些司法禍害搞的,
然後他非常生氣,因為今天早上的時候,是我們的過去的,台北市的副秘書長李得全,他在過程當中一直告訴大家說,所有的法律都是從個案來的,個案沒有錯,個案會變通案再變法律,然後大家去執行,可是台北市政府面對這些個案,要有創新的做法,他會逐遍逐步的引進,可是檢察官一直要把它曲解成,說個案就是違法,所以柯P非常非常生氣,然後他說我知道我沒有,我知道我是一個什麼樣的人,這些人都是跟我工作了這麼久的人,他們都跟我在台北市政府過,我沒有貪汙,我沒有圖利,我沒有違法,為什麼你們要這樣每天編故事害我,然後柯P說他每天他過去是醫生,他想的都是救人,為什麼你們要這樣害我,最後他非常生氣,他說京華城不是這樣的狀況,不是你們講的,這些故事,如果有大家覺得有疑問,大家可以討論,可是為什麼要編造罪名,就是為了要把柯文哲關起來,
然後他最後跟檢察官說,你們去告訴賴清德,我絕對不會屈服,所以他剛剛非常非常生氣,他主要的內容都是在對這三個檢察官,然後跟這些公訴檢察官說,去叫林俊言出來,我一跟他對,不要叫你們三個在前面談,我跟他對,然後他我覺得他情緒非常激動,因為他已經被關了快要整整一年了,他的情緒爆發點在於,今天請來的證人,是我們過去台北市的前秘書長李得全,副秘書長李得全,他很清楚的還原整個過程,就是沒有違法,可是檢察官還要繼續編故事,
然後他還說,賴清德到底要把國家搞成什麼樣子,這個國家已經四分五裂了,你還要怎樣,這是剛剛的狀態,他剛是有丟,有丟卷宗,有 他把整個卷宗因為是散,就是一整本嘛,他就是直接,直接往對面這樣子,就是丟過去,就是朝向檢察官的方向,但我要說的是,這三位公訴檢察官,在被柯文哲罵了至少10分鐘,他們一句話都不敢回,一句話都沒有回,然後柯P呢,就是法警,我覺得法警也了解到他現在非常他,他情緒其實是非常激動的,因為他已經沒有辦法再忍受,這麼多的編故事的情節,一直無止境的循環,然後要給他編排一個罪名,所以他最後呢是直球對決,賴清德總統,他質問他說,你到底要把國家四分五裂到什麼程度,然後司法可以這樣嗎,可以這樣唾面自乾嗎,鏡周刊這樣子洩密,這樣子的亂報這樣子的,把別人的名譽肆意的毀損,完全沒有看到背景,有任何任何的做法,這個是一個公平的司法,
其實法官雖然宣布休庭10分鐘,可是法官至少是20多分鐘才回來,所以柯P其實在裡面,對著檢察官罵了10分鐘,那本來我不知道法官知不知道,但法官回來之後,柯P還想要再跟法官說,然後法官就我在出來之前,法官就說先等一下,所以後來柯P就坐下,可是他今天的情緒我覺得是已經爆發,然後剛剛陳佩琪一時非常非常的痛苦,他就聽著柯P,因為他知道柯P,其實柯P在裡面,他受受到什麼樣的對待,我們都非常的清楚,他被關在最熱的禁見房不能出來,然後每天在那個悶熱的環境看著,大家知道我們的卷宗有多少嗎,可是律師每次進去,只能帶一點點的東西去給柯P看,他完全沒有一個對等的武器,可以讓他進行正當的防衛,然後每天就拿一些東西,來編造更多的故事,要把他繼續關押下去,但是柯P說他不會屈服的,他絕對不會屈服,我們也不會屈服,他整個,他剛剛已經就是趴在那個我們的,支持者身上,他已經暴哭了,我覺得他們情緒,都已經到了一個,非常緊繃的一個臨界點,
那事實上是今天他會怎麼爆發出來,是因為他看到了我們的前副秘書長,在檢廉徵訊的過程當中,明明不是這樣說的,檢廉硬要去編排出另外一個故事版,前副秘書長說的話,曲解把他講成說柯文哲是有罪的,然後他提醒了柯文哲不要這樣做,結果剛剛副秘講的是法令上沒有問題,可以送他只是提出他的意見而已,所以這個國家是不能提意見嗎,公務員都不能講話,每個人就是人家叫你做什麼,你就做什麼,每個人都會,副秘書長講的是所有的個所有的法律,都是從個案開始,從個案慢慢演進到同案,然後再到法律,副秘書長,副秘書長還講了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情,就是檢察官一直要給他設陷阱,說你是不是覺得通盤檢討比較好,都市計劃有做一個通盤檢討,副祕說對,通盤檢討很好,可是他要花至少3年到5年,成本上根本來不及,而且我們的時勢變化太快,所以呢你必須要有其他配套的做法,就是都市計劃法的第24條跟27條,所有權可以自己去申請,這個是法規所允許的,不是法檢察官說怎樣好就怎樣好,這個國家有一定運作的標準,為什麼你們今天要把所有的運作標準,通通說成是違法的,所以柯P只能暴發了,
黃國昌回憶:
那個剛主席哦,在休庭的時候講的一些話,我相信智菡應該跟大家都轉述完,我就不要再重新轉述哦,我只能夠跟大家說,所有在法庭聽到主席講那番話的人,大家心裡都很難過,非常非常的難過,這個國家怎麼會變成這個樣子,這個國家怎麼會變成這個樣子,我想要跟大家說的是啊,主席他說那些話,從頭到尾就不是為了他自己,他最痛心的是,這個國家怎麼會變得這樣子,四分五裂,為了要羅織他的罪名,什麼故事都編得出來,什麼謊都可以講,今天台灣的司法公信力,會直接倒地不起,民進黨政府賴清德要負最大的責任,
那今天8月7號啊的開庭,我先跟大家回顧一下,8月7號開庭,上一次開庭是7月24號,兩個禮拜沒有開庭了,這兩個禮拜,台北地方法院的審判庭,針對京華城的案子,沒有開任何一天的庭,沒有開任何一天的庭,但是,柯文哲卻被要繼續羈押在土城看守所,到底是為了什麼,到底是為了什麼,羈押他的理由,羈押他的必要性何在,這些證人,特別是檢察官傳的證人,基本上大家都問完,
過去幾個月我們看到檢察官所傳的證人,一個一個被打臉,一個一個傳來的證人在打檢察官的臉,打到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臉,已經不曉得腫成什麼樣子了,即使是這個樣子,即使,過去兩個禮拜完全沒有開庭,但是還是認為有羈押柯文哲的必要,什麼樣的刑事訴訟程序,什麼樣子的正當法律程序,允許檢察官濫權,允許審判長配合檢察官,一起搞這樣的事情,我覺得接下來,在我們推動有關於司法改革,特別是刑事訴訟程序的改革上面,台灣民眾黨,我們會邀全體的台灣人民,共同嚴肅的來思考這個問題,
回到今天本身啊,開庭今天出庭作證的證人,是台北市政府的前副秘書長李得全,那我跟德全兄事實上遇過好幾次,因為當初,我們在辦居住正義論壇的時候,德全兄他就有來參與,那個時候跟台北市政府,我們一起在推動居住正義的概念,那希望居住正義能夠更落實,那也因為這個樣子,柯文哲市長在台北市長的任內當中,蓋出了有史以來最多的社會住宅,我相信這個是所有的年年輕朋友,大家都一直放在心上,甚至到目前為止哦,曾經誇口在他任內,要蓋社會住宅13萬戶的賴清德,卓榮泰最近去剪彩參加的,社會住宅的落成,也是柯文哲任內在興建推動的,
今天李得全在作證的時候,非常清楚的告訴了法官,京華城依照24條的規定,來申請細部計劃變更,是京華城的權利,那這個時候辦公展,只是希望去收集各界的意見如此而已,那最後,京華城所提出來的這樣的申請,到底符不符合相關的要件,符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的要求,完全交給都市計劃審議委員會,來加以審議,那李得全前副秘書長也再次的強調,計劃成因為是24條,他們權利人自己提起,有關於個案的細部計劃變更,根本就不是都市更新,因為不是都市更新,因此也沒有用都市更新的回饋跟獎勵,都市更新的回饋跟獎勵,在很多情況之下是沒有對價關係,也就是他不需要有提供任何的回饋,就可以提供獎勵,但是,京華城依照都市計劃法24條的規定,有,權利人自己所提出的細部計劃變更,是必須要就容積獎勵給予回饋的,而這個容積獎勵的回饋,到底符不符合公益性對家性,是由都市計劃審議委員會來加以審議,的因此,京華城的案子,台北市政府依照24條的規定,接受了京華城土地權利人,他們所提出來的申請,經過公開展覽,讓社會大眾表示意見,再交給都委會,由都委會來做最後的判斷,因為這本來就是都委會啊的權限,這整個程序是完全合法的,
其實今天我開庭的時候,讓我最感慨的事情是啊,檢察官在進行反對詰問的時候,充分暴露出來了,檢察官對於都市計劃法的無知,我再說一次啊,檢察官在反對詢問的時候,對李得全所提出來的反詰問,充分暴露出了,檢察官對於都市計劃法的無知,因為,李得全基本上就是在幫檢察官上課,檢察官問,說那通盤檢討,那為什麼不走通盤檢討,那李得全說全中華民國的地方政府,沒有辦法都走通盤檢討,因為要耗費的資源太多,時間太多,那因此有都市計劃法,27條由政府所提出的細部計劃變更,有24條,由土地權利人所提出的都市計劃變更,那不管是27條24條,全部都要經過都委會審議的程序,他跟通盤解綁程序,兩個是完全不同的程序,那李得全也再度的告訴檢察官,依照24條所提出來的申請,是土地權利人的權利,經過公展了以後,送給都委會,由都委會來進行有關於公益性,對價性相關的省鎮,那整個程序跟都市更新的程序,完全就不一樣,他也不是按照都市更新的程序,來取得容積獎勵的,
我相信啊,任何的人,聽完李得全副秘書長在庭上的說明,對整件事情都會有非常清楚的了解,那只有我們的檢察官,我不知道是真的無知,還是在裝傻,用自己先射箭再畫靶,偏狹的錯誤的對於都市計劃法的解讀,來構陷柯文哲主席於罪,這個就是京華城土地案,目前在司法程序上面,所呈現出來的真相,那我相信今天李得全副秘書長好,可以說是孜孜不倦的在跟檢察官解釋,都市計劃法相關的規定,從通盤的檢討到細部計劃的變更,24條27條有什麼不一樣,他為什麼跟都市更新不一樣,那跟土管條例彼此適用之間啊的關係,我相信有正常制式,對台灣公民,聽完李得全副秘書長的解釋,大家都很清楚了那,唯一不清楚的,大概只有台北地檢署,承辦這個案件的檢察官,那為什麼他們會不清楚,因為一開始就是聽上面的意思,在辦案嘛,先射箭再畫靶嘛,現在在法庭上面鋪路,自己的無知跟錯誤的解讀,可能下不了車了,所以接下來,檢察官也只能繼續硬凹下去,但我相信他們會凹到自己越來越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