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Andres: 民法是契約自由 除非契約沒明定才走民
DSAndres: 法 只能說 前市府簽的合約非常保障市府
DSAndres: 權益 蔣要謝謝擬定這個契約的人 給他很
DSAndres: 多武器可以對付新壽 然後 新壽法務真的
DSAndres: 非常失職
cs005337: 你可以去看合約嗎?沒料在那邊說法律不
cs005337: 一樣,他合約就有寫市府有同意權阿
cs005337: 自己活該擺爛不開發,被市府收回哭屁啊
cs005337: 新壽合併後 是消失的那個,哪來主體
因為民進黨不希望輝達蓋在台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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