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錯話就講錯話。
可以看影片:你不是說議會多數你就可以決定各種事情,不是表決多數贏就可以。
前制條件都說了是"議會",
延伸出了幾個問題,
1.蔡英文時期議會多數,哪有鳥在野黨,在野黨還不是摸摸鼻子有尊重承認,
怎麼換自己就不行,這不就雙標?
2.議會多數決定本來就決定事情,要不然議會怎麼進行?怎麼定論事情?莫名其妙。
尊重少數的意見,是後來才另外討論協調,看有甚麼配套措施。
不要為了政黨傾向,是非不分,被網軍洗腦。
三觀正一點,現實生活就是說不好意思,我講錯話,收回就可以了。
拗一點可能說自己表達得不好,不是這個意思,
硬拗到底會覺得這個人不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