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6-09-03/1057498
美國國務院信函全文如下:
感謝您的諮詢。您已聯絡美國國務院教育文化事務局(ECA)私部門交流辦公室。該辦公室負責管理交流訪問學者項目,該項目由ECA私營部門交流事務副助理國務卿(DAS)監督。交流訪問學者計畫面向來美進行國際教育和文化交流的外國公民。
感謝您的詢問。您所聯絡的是美國國務院教育暨文化事務局(ECA)所屬的民間部門交流辦公室(Office of Private Sector Exchange)。本辦公室負責管理「交流訪客計畫」(Exchange Visitor Program),該計畫由教育暨文化事務局主管民間部門交流事務的副助理國務卿(DAS)督導。 「交流訪客計畫」是為前往美國參與國際教育及文化活動的外國國民所設。
中學學生計畫是美國國務院交流訪問學者計畫的一部分。該計畫旨在為外國中學學生提供機會,讓他們在美國經認證的公立或私立中學完成最多一年的學業。此外,這些學生還有機會入住美國家庭,直接參與家庭生活。部分學生也可以就讀並居住在經認證的美國寄宿學校。學生以全日制學生身分入學,學習時間不少於一個學期(或同等學季),最長可達一個學年。
「中學學生設計」(中學生)該計劃旨在讓外國中學生有機會前往美國,在經認可的公立或私立中學進行一年的學習。此外,這些學生也有機會與美國接待家庭同住,直接參與該家庭的日常生活。部分學生可以就讀並住在經認可的美國寄宿學校。學生須以全職學生身分就讀,就讀時間不得少於一個學期(或差不多的一學季),也不得超過一個完整學年。
符合資格的外國學生必須在開學第一天年滿15歲至18歲半之間,或完成的小學和中學教育(不包括幼兒園)不超過11年。曾持J-1或F-1學生簽證參加過交換計畫的學生不得參加。學生不得被安排在親屬家中。
符合資格的外國參與者,在開學第一天時,年齡須在15歲至18歲半之間,或接受初等及過去中等教育的年數不得超過11年,幼稚園不計入。曾使用J-1或F-1學生申請參加交流畫計的學生,不得參加。學生不得被安排寄宿親屬家庭。
要參加中學生交流訪問項目,學生必須由美國國務院指定的贊助機構之一擔保。贊助機構負責篩選和選擇符合資格的美國接待家庭,並將學生與接待家庭進行配對。贊助機構也負責在整個交流計畫期間監督學生和接待家庭的情況。被中學生交流訪問計畫錄取的學生必須在其本國申請J-1簽證,並使用由指定贊助機構簽發的DS-2019表格。
欲參加「中學學生交流訪客計畫」,學生必須由美國國務院指定的主辦單位承辦。指定主辦單位負責審查及遴選符合資格的美國接待家庭,並納入學生與接待家庭進行人口;在整個交流計畫期間,也負責持續追蹤學生及接待家庭的情況。獲準參加「中學學生交流訪客計畫」的學生,必須持指定主辦單位核發的DS-2019表格,在其本國申請J-1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