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amaru03 (Amaru)
標題 Re: [轉錄] 黃國昌FB
時間 Thu Aug  8 19:10:30 2019




※ 引述《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之銘言:
: 目前事發經過看起來是
: 1.全台中市議員收到黑函。

受文者: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是處、台中市議會
、市議員、台中市政府盧市長秀燕

這不是黑函,是檢舉信,而且除了市議員還有其他人其他單位收到

: 2.民主進步黨籍議員很興奮的率先把黑函貼臉書。
: 3.國昌轉貼該議員臉書,評論大意是他有在查但沒有決定性證據、希望該議員有。

黃國昌的大意比較像是:目前證據不足,而且可能還有更大尾的在後面,這樣亂爆不僅沒
效果還可能造成反效果

: 4.黑函內容「有錄音錄影為證」。

錄音錄影的部分是指林在會議上對主管員工恐嚇

跟該採購案可能有弊並無直接關係

: 大學姐回覆:
: 黃委員,
: 我是林筱淇,此黑函內容皆為不實指控,與事實完全不符,請您立即撤下。
: 身為一個懂法律的立法委員,應憑證據說話,而不是隨匿名黑函起舞,甚至含沙射影的

: 控。不求證就指控,原來您已經改走這樣的路線了嗎?
: 另外,局內會議是為了提升行政效率而每日召開的,因爲這個匿名黑函而使得我因必須

: 面回應媒體詢問,而取消會議,耽誤今天下午的工作,希望您記得您今天因為一封匿名

: 函,而造成了台中市民的損失。


整封信看下來,

除了主旨之外,

其他說明內容幾乎都是在指控林的「個人態度」問題,例如威脅員工與指責員工


這種沒實質證據的檢舉內容...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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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27.4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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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08-07 06:08 KillerMoDo.
08-07 09:54 Wojnarowski.
08-08 17:28 Axwell.
08-08 18:00 aaaba.
08-08 18:29 TheMvpNash.
08-08 18:33 ZMTL
Re: [轉錄] 黃國昌FB
08-08 19:10 amaru03.
08-08 22:00 hiokchi.
saisai34: 態度問題 那肯定是內鬥了1F 124.12.69.121 台灣 08/08 19:12
chong17: 最好調查局會偵辦恐嚇安啦!這是黑函
2F 101.137.155.69 台灣 08/08 19:14
ZMTL: 沒有證據、然後受信人不管誰都寄一份的檢舉信... 那就是黑函啊XDDDD4F 39.13.4.195 台灣 08/08 19:14
好啦,退一步是黑函啦
你內文一堆錯誤百出擺明在帶
有必要嗎?
papa7363: 柯文哲:內鬥,那真是太好了!6F 223.137.173.212 台灣 08/08 19:15
ZMTL: 文中提到有林恐嚇下屬要他聽從指示採購,這不就是說弊案7F 39.13.4.195 台灣 08/08 19:16
超譯腦補真的讚
chong17: 調查局會說,麻煩寄到警察局,我們不辦這案子9F 101.137.155.69 台灣 08/08 19:16
TheMvpNash: 在我看來就像不爽大學姐的治軍方式,11F 1.170.128.232 台灣 08/08 19:16
lwamp 
lwamp: 檢討態度不就是綠共的拿手好戲 呵呵12F 180.217.184.20 台灣 08/08 19:16
TheMvpNash: 然後想隨便找個案子,帶她跟廠商掛勾13F 1.170.128.232 台灣 08/08 19:16
感覺上是這樣
但是黃又說有更大尾的
TheMvpNash: 的風向而已,現在有趣的是,黃國昌說背後可能有大尾的XD14F 1.170.128.232 台灣 08/08 19:16
chong17: 看不出與採購有關聯,有描述到叫人做違背職務的具體事實嗎?16F 101.137.155.69 台灣 08/08 19:19
gourmand: 在沒有證據的前提下對多數不特定人散播對於特定人的不利事實不就是黑函嗎18F 111.82.110.76 台灣 08/08 19:20
是是是您說的對
chong17: 恐嚇指示採購?就算是真的,命令做沒有違背職務之事,不構成違法吧!20F 101.137.155.69 台灣 08/08 19:21
ReiFan: 黃國昌才不是說可能而已,他直接說薩巴只是小包,大的還沒浮出水面22F 101.137.6.80 台灣 08/08 19:24
sciss1: 關鍵還是採購,重點不在檢討態度吧24F 114.44.178.174 台灣 08/08 19:27
我的重點在那篇文章超譯
不知道是我對原始的文章理解能力有問題還是怎樣
※ 編輯: amaru03 (61.227.127.44 臺灣), 08/08/2019 19:31:31
sciss1: 態度再兇只要不犯法例如不構成恐嚇
就不適宜司法處理
有構成恐嚇罪嗎?
我針對的是推文25F 114.44.178.174 台灣 08/08 19:29
chong17: 這種不具名的檢舉函,百分之99是黑函,雖然黃國昌是轉貼,正因為他有影響力,搞到事情很大件29F 101.137.155.69 台灣 08/08 19:32
markyu64: 剪七段的手法!!像不像熟不熟悉丫32F 59.115.234.249 台灣 08/08 19:33
我這個人很公平啦
我也說了看起來沒什麼證據
感覺是對林不爽

阿有人就硬要說那是黑函

好啦就算是黑函又怎樣?

重點是黑函不黑函嗎?
※ 編輯: amaru03 (61.227.127.44 臺灣), 08/08/2019 19:35:57
ZMTL: 「如果不聽從她的只是辦理採購就要記過懲處」「她強迫同事先語廠商聯絡轉達她的旨意,33F 1.175.132.241 台灣 08/08 19:35
請問你有聽到或是看到錄音錄影內容嗎?
不然你的腦補會不會太多?

如果有錄音錄影這種一槍斃命的證據,早就進入司法調查了好嗎zzzz
※ 編輯: amaru03 (61.227.127.44 臺灣), 08/08/2019 19:38:15
ReiFan: 有人說"我信黃!"可見國師講話很有效35F 101.137.6.80 台灣 08/08 19:36
ZMTL: 再硬千給薩巴卡瑪公司辦理」
就是說不按照行政程序啊?那只是在說態度
啊你都同意這是黑函了又說黑函不是重點,那36F 1.175.132.241 台灣 08/08 19:36
sciss1: 2018屏東民進黨縣府發言人黃建嘉就是39F 114.44.178.174 台灣 08/08 19:37
ZMTL: 一開始反駁我說這不是黑函幹麻XDDD40F 1.175.132.241 台灣 08/08 19:37
可悲鄉民只會XD
做重點整理做到跟原意有差距
受不了
andy02: 看內容是覺得怪怪的 直接再會議中要求?要搞什麼東西也是私底下巴?41F 114.39.128.64 台灣 08/08 19:37
sciss1: 對下屬嗆聲被錄音抓到疑似違反選罷法
不得不辭職。台中公務員大概想複製43F 114.44.178.174 台灣 08/08 19:37
※ 編輯: amaru03 (61.227.127.44 臺灣), 08/08/2019 19:39:56
andy02: 也有可能是工作要求比較高 引起不滿 ?像柯哪樣45F 114.39.128.64 台灣 08/08 19:38
gourmand: 重點當然不是黑函 重點是指控對人的不利事實卻沒有附證據47F 125.230.73.249 台灣 08/08 19:39
ZMTL: 對啊,所以我一開始文中不就說有錄影就拿證49F 1.175.132.241 台灣 08/08 19:39
gourmand: 喔 原來有些人覺得只要不是司法程序50F 125.230.73.249 台灣 08/08 19:39
ZMTL: 據嗎...51F 1.175.132.241 台灣 08/08 19:39
gourmand: 就可以含沙射影隨便指控別人嗎?52F 125.230.73.249 台灣 08/08 19:40
zmiou: 也許是照北市操被討厭?53F 150.116.163.17 台灣 08/08 19:40
ReiFan: 所以我一開始就說呱吉跟國師差很多啊54F 101.137.6.80 台灣 08/08 19:40
ZMTL: 我的意思是「檢舉信中檢舉林的操守有問題」然後我原文的結論寫:有證據就拿出來、沒證據根本就是造謠唬爛。 我有說錯什麼嗎?
我上面引述的都是檢舉信中的文字,結果你
跟我說這不是黑函、檢舉信說的證據只有林
的態度,中文有這麼難嗎?
你說我跟原意有差距,你自己說這不是黑函就沒差距嗎XD55F 1.175.132.241 台灣 08/08 19:41
Tiphareth: 跟柯文哲過去受到的指控很像63F 61.223.166.224 台灣 08/08 19:45
markyu64: 又回到18年前鬥柯底下局長套路了~!64F 59.115.234.249 台灣 08/08 19:47
papa7363: 早上丟風向先試探大學姐去柯文哲那邊的可能,下午就丟案子65F 223.137.173.212 台灣 08/08 19:49
chong17: 說證據是林的態度,這……,這犯罪證據不需要調查局出馬吧!67F 101.137.155.69 台灣 08/08 19:50
papa7363: 柯粉一點都不在意個人態度好嗎!是有沒有合理 合法69F 223.137.173.212 台灣 08/08 19:51
aaaba: 林筱淇可是醫師娘,躺在家一個月就有35+萬71F 180.217.231.66 台灣 08/08 19:54
chong17: 看不出來有圖利特定廠商的證據,不具名的黑函72F 101.137.155.69 台灣 08/08 19:55
aaaba: 哪可能爲了總額35萬的標案違法 zzzzzzzzzzz74F 180.217.231.66 台灣 08/08 19:55
IloveJTT: 這黑的手法也太低落75F 223.137.139.191 台灣 08/08 20:03
chong17: 貪污的法定刑 固定在那裡,至少要貪個一百萬以上,才值得冒險76F 101.137.155.69 台灣 08/08 20:05
Clieff: 一個案子10萬元以下 首長要用誰是他的權力78F 36.228.118.100 台灣 08/08 20:05
eric2723: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12-23/184605    這段中曾敘及大學姐曾認
檢舉函公司中的品牌顧問,但這關連也過於牽強,只能說職場黑函太可怕79F 42.77.186.191 台灣 08/08 20:07
chong17: 10萬元以下的小額採購,可不經招標程序,講白的,主管要讓誰得標,就誰得標,完全合法83F 101.137.155.69 台灣 08/08 20:08
jackyhsiao: 我懷疑是不是傳承柯操死人的作風,被下屬鬥啊?86F 42.74.140.99 台灣 08/08 20:21
PatlaborGao: 我是覺得黃既然沒證據說什麼打草驚蛇其實不太好 不就暗示真有其事88F 223.137.206.47 台灣 08/0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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