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assxass (包子)
標題 Re: [討論] 共諜案坐等山崩
時間 Wed Nov 27 17:34:50 2019


※ 引述《cutbear123 (皇帝熊)》之銘言:
: 共諜案現在看起來90%是真的
: 王立強之前提到 在台灣有接觸30幾個人
: 假如被吸收的這些人通通可以用國安法法辦
: 判個7年以上有期徒刑
: 到時候有人看情況不對直接跳出來當污點證人
: 然後就山崩 要碼趕快轉污點證人 要不然就跑路
: 劇本484已經寫好 國安局才好整以暇的慢慢辦呀?
: 嘻嘻


這90%預估也太歡樂了吧
我怎麼樣也不相信 一個共諜出任務 妻小會出國
根本把共產黨當白痴

最簡單的邏輯 向姓夫婦 是"限制出境"
說白話意思就是 "找不到任何證據,也沒有值得懷疑的理由,但是有人
指控你,所以你先不要出國 讓我慢慢查。"

不是限制住居 不是收押禁見 是 限制出境 ......
說好的國安局掌握情資密切監察?
說好的擔心串供逃亡 毀滅證據?

上一個共諜案 進去抄王炳忠家 是什麼時候的事? 正好兩年前....
然後再隔了半年 去年六月 (要選舉了) 起訴 .....
現在哩? 一年半了 侯漢廷 都當選台北市議員了 一審還沒搞定。
(查新聞都不知道有沒有開過庭)
看三民自媒體辦案 當然覺得90%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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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13092921: 王立強很快就被打成五毛臥底害小英1F 117.56.237.199 台灣 11/27 17:37
n6335097: 那你說說為什麼他們看到照片那麼挫?2F 220.128.109.97 台灣 11/27 17:38
s213092921: 故意陷害小英出糗,然後說只有小英會抓共諜,韓國瑜根本是中共同路人3F 117.56.237.199 台灣 11/27 17:38
acserro: 看戲就好 一堆吃瓜群眾在鍵盤推論5F 1.163.157.44 台灣 11/27 17:38
sandemo: 五眼聯盟出招了6F 39.13.99.183 台灣 11/27 17:39
assxass: 不要用媒體推理 再說一次他們是限制出境就代表 根本沒有證據 連限制住居 都不用7F 211.76.175.169 台灣 11/27 17:40
omanorboyo: 無保請回 限制出境
這就知道一切是鬧劇了9F 101.12.1.239 台灣 11/27 17:41
ee4e: 看原po的文章,就知道他根本分不清檢察官就能做的“限制出境”的處分,還有需要向法院聲請,由法院做出羈押處分的不同。11F 116.59.147.237 台灣 11/27 17:42
geordie: https://youtu.be/FRdS4uM-uCg14F 61.216.57.1 台灣 11/27 17:42
中共特工投誠對香港與台灣的衝擊(完整版) | 「透視中國」時事解讀【0002】20191125 - YouTube #透視中國 #DONETSE #王立強 #台灣大選 立即訂票: ——預測—— #2020年中國展望首發會 日期:2019年12月16日(週ㄧ)14:30-17:30 地點:台北國際會議中心大會堂 English:

 
geordie: 都説資料可信度很高15F 61.216.57.1 台灣 11/27 17:42
omanorboyo: 還有一些蠢貨還去凹成放長線釣大魚
他要是情報頭子 在他被逮捕那一秒
所有聯絡點就會全被中共切斷了
是要釣個毛魚16F 101.12.1.239 台灣 11/27 17:42
ee4e: 當然也不會知道今年大法官會議解釋因為賴素如事件的關係,導致聲請羈押需要向辯方開示證據或卷證
這次的證據資料假設是美澳提供,最好是檢察署敢隨便向法院聲請羈押後就讓被告看到,以後就沒人要提供給你了20F 116.59.147.237 台灣 11/27 17:44
assxass: 被告看到證據 < > 被告自由滅證 哪個嚴重你既然不敢羈押 不敢給被告看證據 就代表26F 211.76.175.169 台灣 11/27 17:52
lostman: 解放軍高級頭子帶家眷入境本身就很奇怪,兩岸還在戰爭狀態28F 42.73.208.23 台灣 11/27 17:52
assxass: 目前證據不足以起訴 我的說法哪裡不對?30F 211.76.175.169 台灣 11/27 17:52
alexroc: 澳洲政府也沒給他庇護啊31F 61.228.226.103 台灣 11/27 17:53
sfh20230: 那個合照新聞也是假的...搞屁阿32F 123.193.209.251 台灣 11/27 17:56
ee4e: 你文章的第二段說,找不到任何證據,才做出限制出境處分,就暴露你對於我國現行法律的無知,沒有任何證據可以做出先制止人身自由的處分,你當監察院不能彈劾相關的檢察官嗎?你當作做出相關限制人身自由處分,不需任何證據嗎?我國現行法律以及實務操作可不是依照你想像的在運行,你的說法只是暴露你對於現行制度根本不了解,只是隨口說說。33F 116.59.147.237 台灣 11/27 18:00
assxass: 當然可以修正 沒有足夠證據起訴 或是不想嫌疑犯看證據放其自由 對法律來說很重要對理工的我來說 他自由了 這才是結論41F 211.76.175.169 台灣 11/27 18:04
ee4e: 所以對於理工的你來說,他是不是自由了才是重要的,我國現行羈押制度的合理性,以及重要的程序保障正義對你根本無所謂,你根本不了解,就能夠做出上述你文章說的"限制出境,找不到任何證據”的結論?對於講究邏輯推論跟科學論證的理工人來說,這大概很不可思議44F 116.59.147.237 台灣 11/27 18:11
assxass: 沒錯 所以我只要知道代表目前證據
不足以(或是不想)起訴羈押 就夠了51F 211.76.175.169 台灣 11/27 18:13
a2233: 那幹嘛不向法院聲請羈押?
怕聲押會被被告看到卷證
所以怕被看到卷證,比放任他到處走、
和其他間諜串供的危險性還大?53F 192.192.87.33 台灣 11/27 18:15
ee4e: 如果你真的只想說證據不足以起訴羈押,我覺得很ok,你就直說,但是你一開頭明明就是導向檢方這邊找不到任何證據,說限制出境是找不到任何證據,也沒有值得懷疑的理由,這種說法,就讓大家來公評。57F 116.59.147.237 台灣 11/27 18:16
CheshireS: e大跟他認真了,他的思考不是理工人的思考,就只是要得到他想要的結論而已,其他的都可以硬凹。62F 223.138.39.186 台灣 11/27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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