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作者 z739 (極)標題 [討論] 修法媒體不得已「網友」二字背書時間 Mon Mar 4 07:30:40 2019
每次看到垃圾新聞都已網友稱,網友……
誰不知道是記者自詡網友
乾脆來修法,以後不得以不具名網友來寫新聞
通通要以
網友chag8表示中共的打壓已經超過全體國民的底線
網友sujanchan表示輸真慘
這種修法應該不算妨礙媒體自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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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62.73
※ 文章代碼(AID): #1SV6EYf4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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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EBBc: 警方表示這四個字也很垃圾1F 03/04 07:31
→ sdg235: 等等改用網民怎麼辦?5F 03/04 07:37
推 talrasha: 婚姻版發文會有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YES 選項6F 03/04 07:38
推 yyc1217: 修法要求撰稿人不得匿名即可
新聞中心 綜合報導這種不能用7F 03/04 07:38
→ talrasha: 可問板主要不要加入發文格式10F 03/04 07:39
→ yyc1217: 敢寫出那種新聞就要附上名字供大眾了解是誰寫的11F 03/04 07:39
→ talrasha: 不同意記者抄的,自己先標示12F 03/04 07:40
推 airjade: 黨政人士呢?高層呢?13F 03/04 07:44
推 adiemusxyz: 除了公視 其他三民自跟中邀陰森還真看不出來差別15F 03/04 07:50
推 c1951: 修法改成 記者必須徵詢網友本人同意 才能刊登就無量功德了16F 03/04 07:53
→ dakkk: 不具名學者 家庭主婦也一樣17F 03/04 08:09
推 fan8512: 要求全部具名他們會沒東西寫 或者寫了被告到脫褲子18F 03/04 08:13
推 MouJin: 網友意見當標題相當泛濫,什麼網友轟 網友酸 網友封 預言24F 03/04 08:57
→ yyc1217: 下標的好像是編輯 名字也要一併附上才對 有經手過內容和標題的都要附上名字26F 03/04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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