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作者 MagicMoney (魔法洗錢靈)標題 [新聞] 韓國瑜競選支出超過上限 中選會:無罰則時間 Mon Apr 29 20:46:05 2019
1.新聞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4290258.aspx
2.新聞來源︰
中央社
3.新聞內容︰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王淑芬台北29日電)中選會代理主委陳朝建今天針對高雄市長韓國
瑜競選支出超過中選會公告上限表示,選罷法規定競選經費最高金額,但沒有罰則,鼓勵
候選人誠實申報,並於該金額內從事競選活動,以乾淨選風之用。
韓國瑜今天公布他去年市長選舉捐贈收入,還有支出新台幣1億1408萬元,不過支出已明
顯超過中選會公告高雄市長選舉經費最高新台幣8884.1萬元上限。
陳朝建告訴中央社記者,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的訂定,規定在選罷法,但沒有罰則,作用在
於候選人競選經費支出稅賦減免及政府補貼候選人競選經費的上限,均與鼓勵候選人於該
最高金額內從事競選活動的目的相關,以乾淨選風之用及鼓勵候選人誠實申報。
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處長陳美延受訪表示,候選人的政治獻金總額並無上限限制的
規定,政治獻金法第18條是規定,對同一個候選人每年捐贈總額,個人不能超過10萬元、
人民團體不得超過50萬元、營利事業不得超過100萬元,而政黨對所推薦的直轄市長候選
人的捐贈金額不得超過300萬元。另外,匿名捐款總額不得超過捐款總額的30%。
陳美延說,依法六都參選人必須要在選舉結束後3個月內,也就是在2月24日截止日前向監
察院申報政治獻金捐款。經6個月內書面審查後,預計8月24日前對外公布。目前六都市長
皆有申報。
高雄市選委會副總幹事陳寶德受訪表示,相關政治獻金法規範非屬選委會權責;至於候選
人競選經費超過公告限制,目前並無相關規範或罰則。(編輯:趙蔚蘭)1080429
4.附註、心得、想法︰
中選會說只要是合法獲得的經費 有按時申報的話 超額是沒有關係的
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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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kai: 超廢的政府機關2F 04/29 20:48
推 rainny0: 中選會跟韓國瑜串通啦!3F 04/29 20:49
推 accoh: 陳其邁怎麼可能沒超過4F 04/29 20:50
→ dakkk: 魯肉飯不能漲價?5F 04/29 20:50
推 jeanyeh: 2014年縣市長選舉 11位候選人都超過6F 04/29 20:53
推 dai26: 78今天無端中槍~黨內同志還補刀~同情你一下下7F 04/29 20:54
推 f016tw: 只是很好奇,那訂那個上限幹嘛用?9F 04/29 21:14
推 ak9: 很明顯,不敢罰啊!一罰,媒體就會開始計算各候選人實際支出10F 04/29 21:20
推 lwt501cx: 無罰則啊,哪來不敢罰的問題11F 04/29 21:30
→ simata: 中選會滾下台 丟臉的民主15F 04/30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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