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作者 askey (像鑰匙)標題 Re: [討論] 柯文哲竊聽 影片 破60萬觀看時間 Sat Jun 1 08:12:58 2019
※ 引述《demitri (forever)》之銘言:
: =
: 我補充一下 這件事為何沒違法證據 可以看八卦#1SyFzmkB
: 法律神人直接拿過去判決出來解釋
我跟你講啦
還是繼續痛批柯文哲舔中比較實在
護不起來的硬要護只是難看而已
這個案子真正錄音傳給議員的人到法庭上未必有罪
甚至有可能不起訴~
但不代表竊聽的質疑不合理
這個邏輯層次你懂嗎?
: =
: 我就事論事
: 簡目前看來是"沒證據"做錯什麼事
: 因為錄音更有可能是合法錄下來的
: 只要是與會人士錄的就行
: 只是拿錄音含沙射影引人反感而已
: 請看看原因是啥
: 1. “竊聽”是很嚴重的指控 成立大約是下列幾項
: 有找到竊聽/偷錄儀器
: 非與會相關人員偷錄
: 目前根本沒有證據顯示 錄音取得來自竊聽
: 更沒證據顯示 萬一是竊聽 是簡偷錄的
簡議員一開始就自認了
他可說是民眾提供的
請問民眾有權參加內部會議嗎?
也不用凹與會的也是民眾啦~民眾是相對於官員的稱呼~
說柯後面站的人錄,也是被嗆竊聽才改口
案重初供有沒有聽過啊
其次再來這個錄音到底是誰錄的,而且再加以剪接,而且再提供給議員
1.如果不是民眾
2.與會者中的誰最有可能
3.如果你要繼續在台北市府上班顯然不會做這種蠢事(錄有可能~提供要幹嘛)
除非你要上的是臥底的班
4.離職的林洲民說:他不是錄音檔的提供者,也沒有聽全部
5.那有可能林是錄的人~但不是直接提供者嗎?我想柯文哲也不會優先這樣懷疑
畢竟同事一場
各位覺得他有沒有合理懷疑竊聽呢?
那最後真的是後面站的官員做的事呢?
我們就表示心痛跟惋惜啊
: 2. 與會人士偷錄自保常常是合法的
: 只要沒有啥妨礙秘密條款不能洩漏
: 或是與會人士覺得這有妨礙到他的利益
: 那公布更是沒有問題
: (請看看林益世事件)
舉014更是好笑
法院幾個判決認為對話一方錄音合法
是基於訴訟保全證據、具有公益正當性的立場
最常見的是勞基法案子錄跟僱主的對話
請問議座在議場偵查犯罪嗎?
那如果是為了公益性跟正當性來公審呢?
因為一刀斃命
法律評價就不重要了
但沒有一刀斃命那就精采了
: 3. 只要錄音不是簡錄的 而是別人提供
: 那本身合不合法 就跟簡無關
: 那有犯罪的頂多是那個外人
: 不會是簡 除非你有證據指控簡本人教唆人竊聽
一直討論犯不犯罪對於法治教育有用,但對民進黨是沒有用的
因為法律是最低的標準
對於自栩民主進步黨怎麼可以只用最低標準要求呢?
: 簡單來說 這次柯沒證據就先抹人家竊聽 成功的帶了風向
: 可喜可賀
要不是簡這麼蠢怎麼會被反帶風向呢
而且這個質疑在不是討厭柯文哲的人心中又不是無的放矢呢?
像014這樣的錄音一刀斃命才行啊
可悲可嘆,放之前問問梁文傑好嗎?
請不要拿促轉會當例子
可能錄音洩密的人是有被移送的
最後不起訴處分是因為撤回告訴
真的完全合法嗎?
我也只敢說熱烈討論成員中錄的比較難構成妨礙秘密
最後八卦那位法律人的分析基本上很持平啦
也不要說人家帶風向了
我律師高考前50名
大家要尊重專業
: ※ 引述《pp520 (異理啊議!!!)》之銘言: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TyRhWEWCVE
: : 市府閉門會議錄音檔外流 柯文哲搥桌摔筆怒批市府遭竊聽【一刀未剪看新聞】
: : 觀看次數:618,048次 (Youtube 發燒影片很怪,這瀏覽量至少前五名才是吧)
: : 底下留言一票幹譙 新潮流,簡議員,簡直是小英的超級豬隊友
: : 古有 : 偷雞不著蝕把米
: : 今有 : 打柯不成傷自己
: : DPP 很可能驚覺 柯文哲 民調真的上來了,整個 DPP 又恢復成過往打柯模式
: : 原本被韓流邊緣化的柯文哲,現在又重回話題人物
: : 另外 吳董 vs. 韓導 的爆料大對決
: : 不管最後結果如何,很可能默默在旁邊練兵的 柯文哲 又是最大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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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06-01 06:15 wizardfizban.
06-01 07:47 wizardfizban.
Re: [討論] 柯文哲竊聽 影片 破60萬觀看
06-01 08:12 askey.
→ markyu64: 藍綠都不想讓柯讓蛋有好結果!那就爛下去丫!等萬安蓋囉!1F 06/01 08:14
→ markyu64: 你他媽的藍綠都不想解決而只想政爭鬥爭!幹你媽的藍綠卡3F 06/01 08:15
推 live1002: 你沒拿出律師證柯黑不信XDDDD4F 06/01 08:18
→ Wand …
推 Wand: 所以藍綠共識就是巨蛋是讓萬安收尾的政績。5F 06/01 08:18
推 afgfg: 推11F 06/01 08:34
推 yangtsur: 現在一直再帶風向說不是竊聽,所以柯錯了.所以這個錄音外流是合法的. 冠C哥看到這個會悲從中來...13F 06/01 08:38
→ askey: 還是別轉了16F 06/01 08:42
→ demitri: 你去看看吧 真的不違法啦 律師文章都給你了20F 06/01 08:49
那位律師說:
我原文一開始就說「如果是與會人士錄的」那就沒有妨害秘密的問題,反面解釋,如果最
後證明是非與會人士錄的,當然就會有問題。
我有說一定是或不是與會人士錄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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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說:
用簡議員自陳內容跟排除法,非與會人士錄的也是合理懷疑
我們講的一點也不矛盾啊~文章給我幹嘛~我也有登過期刊啊XD
推 lianhua: 就跟你說不違法又如何 垃圾步數還是垃圾步數沒變22F 06/01 08:52
推 duduchiau: 就說鄉民臥虎藏龍 不過柯黑還是會說你法盲23F 06/01 08:54
推 hdes937119: 好了拉,就算不違法也沒辦法止血阿,難看就是難看24F 06/01 08:56
推 duduchiau: 即使北律那張悠遊卡拿出來配律師榜單 你還是法盲25F 06/01 08:56
推 alloutof: 欣賞論述風格。每次看見板上邏輯好反應快兼具說話條理的人都很佩服......26F 06/01 08:59
推 Queenie7: 如果不是竊聽,就代表有個偷錄音的官員,將會議內容剪接成不明所以的七段,拿給議員爆料毫無根據的指控,這聽起來能說好棒棒嗎?28F 06/01 09:01
推 ARTORIA: 推 就讓他們繼續洗 我希望大部分的人是理智的 唉...32F 06/01 09:06
推 gibbs1286: 數字板那位律師一直帶絕不可能是竊聽的風向啊...
真的是...完全踐踏自己的專業,免責條款全忽視
第一項無法證實,那根本無法去證成免責33F 06/01 09:06
我覺得那位法律人沒有這個意思,看我上述的引言就知道
那是那篇文章的前面,也是重點,毋庸激動
他只是客觀分析而已
※ 編輯: askey (114.41.115.138), 06/01/2019 09:21:42
推 eunice456: 一直覺得錄音不算重點 重點是抹黑......38F 06/01 09:24
推 eunice456: 推一刀斃命法律評價就不重要,奧地利副總是因偷錄而曝光醜聞,所以竊聽不竊聽其實不是重點
但是沒有一刀斃命又剪七段就是噁心抹黑41F 06/01 09:28
推 taisam23: 綠吱:民進黨有台灣價值就夠了46F 06/01 09:49
噓 Yourmotherla: 律師高考50名很了不起?專門搬弄唇舌的職業名列前茅有什麼屌的?48F 06/01 10:38
推 Citer: 推50F 06/01 10:42
推 xru03: 推55F 06/01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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