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文吼,小弟剛好知道,說一下:
這些有長期居留或探親許可的,當然是未成年一定來就學的啦,就學時中國學歷要海基會認證(台商學校不用),主管機關就是陸委會,所以本來他們就是陸委會的責任。
衛福部擋中籍那時候不知陸委會沒想到還是怎樣,後來國民黨立委去運作,他們才察覺事情大條。
國賠最後會跟公務員索賠,而且可以告公務員的,這些有居留證的人被強制隔離在中國,事後要訴訟太容易了,政府沒準備好也許法院會判賠,最後就是陸委會這些人要被究責。
這裡不管價值觀或對錯,只是告訴你小弟知道為什麼陸委會那些會搞到高嘉瑜說的,先斬後奏,搞成這樣被立委罵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