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作者 ismail (晴天就該是這樣)標題 [新聞] 「蔡英文論文是騙局!」賀德芬:北檢無知時間 Thu Apr 1 12:30:32 2021
1.新聞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358878
2.新聞來源︰聯合報/蔡晉宇
3.完整新聞標題:「蔡英文論文是騙局!」賀德芬:北檢無知、無恥、無能
4.完整新聞內容︰
媒體人彭文正、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美國北卡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林環牆,前年
質疑蔡英文總統「論文真偽」挨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昨以林環牆、賀德芬已盡相當查
證義務,作不起訴處分,僅起訴彭文正。賀德芬今天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無法接受
北檢不起訴自己的結果,此舉形同剝奪了自己藉由司法來釐清事實真相的權利。
賀德芬表示,北檢不起訴的三大理由包括合理懷疑、已盡查證義務與沒有惡意,但自己過
去已清楚地說了,早就不是合理懷疑,是百分之一千一萬一億的確定,蔡英文論文是國際
大騙案;查證義務部分,則應該是被質疑的人要來查證,且蔡英文手握國家機器、1450(
網軍),應該由蔡來查證才對;至於有無惡意?自己追求的是公平正義,何須惡意,有惡
意的是騙子。
賀德芬表示,北檢只開了一次庭,還把15個案子併案審查,在根本沒問案情的情況下,就
突然起訴彭文正,「無知、無恥、無能到這種地步,這就是我們司法機構」。賀質疑,總
統府屢次指稱蔡英文博士學位已獲校方認證,但到底是哪一個正式文件認證蔡英文有博士
學位?文件上有倫敦政經學院校長的簽名嗎?
https://uc.udn.com.tw/photo/2021/04/01/realtime/11999613.jpg
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自己確信蔡英文沒有通過口試
、沒有得到博士學位,希望檢察官不要有差別待遇
5.附註、心得、想法︰
賀德芬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啦
合理懷疑/被質疑的人負有查證義務,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教授要解構刑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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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10.197.100 (香港)
※ 文章代碼(AID): #1WPKnhKC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17251435.A.50C.html
推 cloudccw: 應該是被質疑的人要來查證 !!!!!1F 04/01 12:31
https://webkiosk.ly.gov.tw/index.aspx
立法院會議室系統顯示4/1上午只有2個時段被借用於記者會
08:00-10:00 委員研究大樓1樓102會議室 王婉諭委員辦公室
10:00-12:00 委員研究大樓1樓101會議室 林奕華委員辦公室
看發稿時間 11:26 大概是林奕華幫借的
推 peterw: 所以她羨慕彭文正嗎?4F 04/01 12:33
推 taipoo: 檢察官若認為有必要深入調查,起訴並移送司法院是必要流程5F 04/01 12:34
→ csebbs: 操弄下限 博君一笑7F 04/01 12:34
推 ilovptt: 起訴彭文政是無恥,不起訴你是不給機會?她的意思是彭文政是沒有抗辯能力的智障嗎?8F 04/01 12:35
推 taipoo: 地檢署是隸屬於行政院法務部的,法院是隸屬於司法院的,兩院職權不同,檢察官的起訴才會是真正進入啟動司法調查刑案的開頭12F 04/01 12:36
→ MATSUGO: 記者會中還用了"白癡"的字眼 我自己覺得不妥15F 04/01 12:36
推 taipoo: 釋字第627號解釋,總統之刑事豁免權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18F 04/01 12:39
→ faiya: 你如果舉不出證據證明你不是黑五類,那就去北大荒勞改21F 04/01 12:39
推 jorden: 到處罵人 這場仗輸的不冤22F 04/01 12:40
→ taipoo: 如果真的要調查,只能起訴彭文正才可以調查的23F 04/01 12:40
※ 編輯: ismail (103.10.197.100 香港), 04/01/2021 12:40:45
推 rogudan: 賀德芬想要被起訴的話,至少聲量要達到彭文正的一半吧,台灣的司法資源不是閒閒陪她作秀的24F 04/01 12:40
推 bear1414: 現在爭這沒用 要等民進黨下台後才有用26F 04/01 12:43
→ deann …
推 deann: 要在起訴她了嘛 竟敢得罪今上28F 04/01 12:47
→ MATSUGO: 立法院會議室查詢就知道了 我就不明說了XD29F 04/01 12:47
→ daleptt: 或許是羨慕彭的待遇吧?30F 04/01 12:48
→ MATSUGO: "白癡"還用了兩次 整場覺得就這點真的不妥31F 04/01 12:49
推 womf: 笑死 被質疑的人要查證33F 04/01 12:50
推 skyexers: 他不只是法律系的 還是台大法律系教授XDDDDD
不過政黑的法學素養 應該都比台大法律教授還高啦 我覺得34F 04/01 12:50
推 malisse74: 應該就林奕華借的
王婉瑜借的那間10點換劉建國用36F 04/01 12:54
推 okgod: 被仇恨蒙蔽雙眼真是可怕38F 04/01 12:56
推 momocom: 她不只是台大法律系教授,還是台大法律教公法的教授39F 04/01 12:57
噓 jackie0414: 我質疑你小時候偷了隔壁鄰居的母雞,你快把你沒偷的證據拿出來40F 04/01 13:01
推 Pietro: 台大法律系教授,看不懂公文格式?42F 04/01 13:01
→ Pietro: 之前還找過又以又信幫忙借,笑點是又以又信也是LSE的44F 04/01 13:03
推 yakultsundae: 其實我覺得蔡這時候可以撤回告訴 留一個起訴的紀錄不要去拼法院對真實惡意的寬緊 落得法院認證45F 04/01 13:03
噓 lazycat5: 30年前的蔡畢業生,就被栽培當總統,還是KMT的陸委會
30年菜雞怎麼假博士!!48F 04/01 13:07
噓 chipher: 誰提告誰舉證,這種基本常識台大法律系教授會不懂?50F 04/01 13:12
推 hu6111: 政治腦凌駕過自身專業會有多可悲,這新聞示範給大家看51F 04/01 13:14
推 DreamYeh: 我如果說某人是寄生蟲,是他要提不是寄生蟲的證明還是我會被告?52F 04/01 13:15
→ Pietro: 賀德芬否認蔡英文的畢業證書的法律效力喔?54F 04/01 13:16
噓 chipher: 我懷疑賀得芬的法律系文憑是假的,請賀舉證她學歷沒造假55F 04/01 13:16
噓 WeGoYuSheng: 我懷疑賀的學歷都是假的,如此水準,實在無法讓人信服她有法律專業59F 04/01 13:25
推 MBAR: 被告的要舉證xDDDD61F 04/01 13:26
推 akway: 不起訴也有意見喔 笑死62F 04/01 13:30
推 yor: 被告的要舉證 賀德芬的學生該不會都這樣學法律吧 可怕喲
難怪台灣的司法會需要改革 連法律學者都這樣63F 04/01 13:31
推 phoinixa: 是被質疑的人要查證!!!!66F 04/01 13:39
→ kterry01: 我說你強姦母豬,你要證明你沒有插那隻,而不是我舉證我看到你插?台大法律系沒問題嗎?67F 04/01 13:49
推 modjo: 這個人居然是法律系教授= =69F 04/01 14:19
推 skyexers: 因為 這個案子是蔡英文告賀德芬 不是賀德芬告蔡英文啊誰告誰 誰舉證嘛www
看政黑 我都以為是賀德芬要告蔡英文呢70F 04/01 14:22
→ kterry01: 有人連內文在說啥都沒看懂...可憐哪~73F 04/01 14:25
→ skyexers: 公訴罪的舉證責任本來就落在檢察官(蔡方)74F 04/01 14:25
→ kterry01: 現在是針對賀說「蔡100%是假博士」,而且要「蔡自己舉證75F 04/01 14:25
→ skyexers: 先去搞懂刑訴的舉證責任怎麼規定的吧 幫QQ
賀德芬說的不清不楚啦 不過在刑訴上他是被告 本來就不用負擔舉證責任78F 04/01 14:26
→ kterry01: 別人在說哪件~你在說哪件?你先把國文學好吧~QQ81F 04/01 14:26
→ skyexers: 我只能說他的表達有問題而已
嗯? 你看得懂我在說啥嗎? 還嘴國文XDDDDDDDDDDDDDDDDDDD我就問你今天是誰告誰啊82F 04/01 14:27
→ kterry01: 現在在笑他的都不是在笑「誰告誰」,是在笑他「說蔡100%是假博士,然後要蔡自己證明自己不是」這件事情捏?85F 04/01 14:30
推 skyexers: 我就問你啦 你今天告人家妨礙名譽 是你要證明別人造謠87F 04/01 14:31
→ kterry01: 你在說啥?我在說啥?可憐哪~88F 04/01 14:31
→ skyexers: 還是別人要證明自己沒造謠?
可憐啊 連誰告誰都不知道 還要跟人家嘴喔 笑死wwwwwwwww89F 04/01 14:31
→ kterry01: 我在說東~你在說西~沒有交集~慘~91F 04/01 14:32
→ skyexers: 沒交集是因為你看不懂啊
你說人家造謠 你就要證明別人造謠啊
別人造謠你沒博士學位 你要證明別人造謠 就是要自清
懂嗎 很遺憾 舉證責任的規範就是這樣
因為今天是蔡英文告人 所以他自己舉證 這樣懂了吧
不過公訴罪 檢察官會幫他舉證就是 嘻嘻92F 04/01 14:32
→ kterry01: 我就跟你說現在我在談的不是「蔡告賀」這件事情的舉證責98F 04/01 14:35
→ skyexers: 所以你承認是蔡告賀了嗎www99F 04/01 14:35
→ kterry01: 任是誰。而是這批論文教授一直幹的事情「我說你是假博士,你蔡要自己證明自己不是,而不是我們去證明你不是」100F 04/01 14:35
→ skyexers: 賀德芬講錯了一個地方 就是應該是檢察官幫蔡英文舉證
而不是蔡英文自己舉證102F 04/01 14:36
→ kterry01: 我在說這個你一直在跟我扯誰告誰的舉證?誰有問題?
連我在說什麼都不董還在那邊一直跟我盧「蔡告賀所以蔡要104F 04/01 14:36
→ skyexers: 如果今天是賀德芬告蔡英文 那當然是賀德芬自己要舉證啊106F 04/01 14:37
→ kterry01: 負舉證責任」,誰有問題啊?107F 04/01 14:37
→ skyexers: 但是今天是蔡英文告賀德芬 所以蔡英文方自己舉證沒問題所以我說了那麼久 你還是看不懂舉證責任嘛www109F 04/01 14:37
→ kterry01: 我最上面就跟你提我不是在談「這法律案件誰告誰的舉證責任歸屬」,而是談「賀一直覺得蔡是假博士又拿不出證據讓111F 04/01 14:38
→ skyexers: 呃 你說的那個 在法律上就是舉證責任的問題哦^^113F 04/01 14:38
→ kterry01: LSE改口,然後一直要蔡自己證明自己是LSE博士114F 04/01 14:38
→ cindy3589: 刑事誹謗罪 是檢察官起訴 蔡不是當事人...115F 04/01 14:38
→ kterry01: 你自己看不懂跟我盧啥啊?116F 04/01 14:38
→ skyexers: 你說人看不懂中文 好像你比較盧吧
還是說看不懂舉證責任 只好說別人盧了XDDDDDDDDDDDDD
所以我說賀說錯了一件事 就是實際上應該由檢察官舉證117F 04/01 14:39
→ cindy3589: 合理懷疑是至少 你自己確不確定誰管你啊 邏輯死掉...120F 04/01 14:39
推 phoinixa: k版友太有耐心了吧,光看推文白眼都翻到天上了121F 04/01 14:40
→ skyexers: 叫你們看書 大概也會翻白眼翻到死掉吧122F 04/01 14:40
→ kterry01: 就看到一個自以為這邊在笑賀的都是看不懂誰告誰,而不是笑賀整天說蔡是假博士卻要蔡舉證自己不是的笑話阿123F 04/01 14:41
→ skyexers: 賀的意思是拜託檢察官告她啦 所以才說已經不是合理懷疑125F 04/01 14:42
→ kterry01: 還在那自以為說政黑的人都誤會了,連別人在說啥都不懂126F 04/01 14:42
→ skyexers: 是完全確定
我就說了 這個案子是蔡方面的檢察官要舉證啊 沒啥問題啊你們說的那是正常情況 但是在這個案子不是這樣哦^^127F 04/01 14:42
→ kterry01: 那你跟我盧啥?我就跟你說這邊笑賀又不是談這案子了?130F 04/01 14:44
→ cindy3589: 至少要合理懷疑 就不構成誹謗 所以自己覺得確定當然有131F 04/01 14:44
→ kterry01: 還跟我盧個老半天,問我勒?132F 04/01 14:44
→ skyexers: 很遺憾啊 造謠的人被告的時候 還真的是告人的要舉證133F 04/01 14:44
→ cindy3589: 盡至少的查證義務 當然也不構成誹謗 很清楚啊134F 04/01 14:44
→ skyexers: 賀的是意思是 他已經不是合理懷疑了 拜託檢察官告她啦XD135F 04/01 14:45
→ cindy3589: 所以賀說不是合理懷疑 是很確定 當然也不構成誹謗
然後這邏輯是法律系教授....136F 04/01 14:45
→ skyexers: 我覺得他就表達有問題吧 說的不清不楚的138F 04/01 14:45
→ cindy3589: 司法自助餐逆...賀連構成要件都不懂嗎139F 04/01 14:47
推 skyexers: 我覺得他像是在作撒尿牛丸 通通湊在一起講吧www
一個不知所云
他的意思應該是拜託檢察官告她 只是不知道在公三小www140F 04/01 14:47
→ cindy3589: 所以就是司法自助餐阿...檢察官就覺得賀連被起訴資格都沒有 第一次聽到這種要求檢察官起訴自己的143F 04/01 14:49
→ skyexers: 那三位人士都拜託檢察官起訴他們啊 不過只有一個如願
蠻好笑的就是
只是這種東西用公訴根本浪費司法資源就是了145F 04/01 14:50
→ cindy3589: 起訴與否跟拜託不拜託檢察官一點關係都沒有..148F 04/01 14:51
→ skyexers: 欸 這還真難說吼 有時候還真的拜託檢察官會有差
不過通常是拜託檢察官不要起訴啦 拜託起訴的還是第一個149F 04/01 14:52
→ cindy3589: 學位真偽怎麼用民事告..這三個也沒一點當事人適格
那是便宜不起訴或緩起訴 是法定的檢察官裁量權151F 04/01 14:53
→ skyexers: 所以他刻意讓蔡來告她啊 走刑事讓檢察官去舉證
這就是他們故意玩的方式啊XD153F 04/01 14:54
→ skyexers: 知道民事自己告不起來 就讓蔡來告她 想辦法把舉證責任丟到對面156F 04/01 14:54
→ cindy3589: 檢察官只認證有沒有構成誹謗罪...158F 04/01 14:55
→ skyexers: 認證誹謗罪的過程 檢察官要舉證對方沒有盡查證義務
也會順便舉證到蔡英文的論文是真的 這個部分
那三位圖的就是這個吧
一個釣魚訴訟的概念159F 04/01 14:55
→ cindy3589: 盡了查證義務就沒誹謗 邏輯就是就算司法認定不成立誹謗也不保證他們講的假學位就是為真的事實163F 04/01 14:56
→ skyexers: 查證義務要看內容是什麼啊 本案的查證義務就是查證蔡英文的論文165F 04/01 14:57
→ cindy3589: 有沒有盡查證義務 跟所講事實是否為真 層次上差很大167F 04/01 14:57
→ skyexers: 所以要先論證蔡英文論文為真 才能論證對造未盡查證義務所以你才會看到檢察官 有真的去查蔡英文論文XD168F 04/01 14:58
→ cindy3589: 不是 蔡論文為真 不是就代表他們構成誹謗170F 04/01 14:58
→ skyexers: 然後說蔡英文論文是真的 所以對造未盡查證義務171F 04/01 14:59
→ cindy3589: 論文為真 她們說論文是假 可是至少有盡查證義務
也不構成誹謗172F 04/01 14:59
→ skyexers: 檢察官就是說論文是真的 然後對方沒有查啊
所以違反查證義務 構成誹謗 大概4這個14174F 04/01 14:59
→ kterry01: 講白的,賀林不起訴是因為他們的媒體傳播力沒像彭用的這麼誇張,賀林可能幾個禮拜、幾個月才發作一次,彭是每天節目上罵,昨天報導也有講了。176F 04/01 15:03
推 skyexers: 其實起不起訴 完全是檢察官的裁量權啦 就不想跟她玩而已那三位擺明就是釣魚訴訟啦 反正有一位釣成功也算不錯了179F 04/01 15:04
推 coox: 被質疑的人要來查證? 除了中國有哪國的法律是這樣的?!181F 04/01 15:05
→ skyexers: R.O.CHINA應該也算某程度的中國哦www182F 04/01 15:05
→ skyexers: 其實開記者會都是意圖散布於眾 要件三人都符合
就算認為之前不符合 賀這次的記者會也絕對符合XD184F 04/01 15:07
→ cindy3589: 之前就做起訴不起訴決定了 不關這次記者會的事187F 04/01 15:08
→ skyexers: 蔡英文重新告訴就好了 不同的犯罪事實 沒有不起訴處分確定力的問題188F 04/01 15:09
→ cindy3589: 蔡應該沒這閒...而且賀不起訴是檢方認為已盡其查證義務新開記者會也不影響這個認定190F 04/01 15:13
→ skyexers: 有沒有盡都是檢察官單方認定啦XD 也可以說她沒有盡
只是單純不想跟她玩而已192F 04/01 15:14
→ cindy3589: 當然阿...起訴不起訴與否當然是檢察官認定 不然是..194F 04/01 15:14
→ skyexers: 蔡英文其實也可以對不起訴處分書提再議和交付審判啊
不過她也不想跟他們玩就是XD195F 04/01 15:15
→ cindy3589: 彭有媒體散布影響力 檢方應該是覺得彭查證義務應該比較重於賀林兩人197F 04/01 15:16
→ skyexers: 其實我覺得三個查證義務都要一樣高耶 都是教授等級www199F 04/01 15:16
→ skyexers: 我是覺得節目主持人的查證能力會比教授還高啦
教授身分一個就>>>ALL了
主持人的查證能力不會比教授高***201F 04/01 15:17
→ cindy3589: 散布於眾的能力越大 當然妨害名譽傷害越大204F 04/01 15:20
推 skyexers: 查證義務看的是查證能力 查證能力越高 義務越高
跟散播於眾的能力可能沒有太大關係
而且其實三個都開過記者會 其實散布於眾也都辦到了205F 04/01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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