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提到:我覺得一定要讓這些大老闆賺到錢,他們賺大錢我們賺小錢,他們吃肉我們喝湯,我們希望的是透過制度化、法治化的規定,讓這些大企業、大財團、有錢人可以依他能力對我們社會做一些貢獻……
怎麼讓老闆賺到錢?什麼樣的制度化與法制化?跟現行的政策法令有何差別??又是丟個頭然後下面就沒有了,剩下的請自行腦補。
所以我直接從字面來看,柯文哲覺得綜所稅比起日韓來說偏低,而個人稅務負擔比例大,因此簡單來說柯文哲就是想在不減免個人稅的前提下,對企業增加營所稅,而且加稅幅度會非常大,不然如何從現在的1:1達到合理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