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和官商勾結固然可惡,討論可以,但沒定罪,就是無罪推論,高被指控的案件超過十件以上吧,現在請問有幾件定罪。真的犯法的人,需要用到羅織十幾件的案子來討論,才能定罪嗎?實際錯誤的政策遠比貪污更可怕,就拿農業部和科技部來講,這兩個部的部長早就該換掉,穩定物價源頭是降低原物料成本成本,這老兄不不去降低源頭的成本,還一直壓蛋價,搞得蛋農沒利潤,一直減產,減產到產量不足,結果去靠進口雞蛋來解決問題,把蛋農原本該有的利潤搬走。科技部就跟不用講了,完美詮釋什麼是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一個沒啥用處的單位,每年要燒掉上百億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