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租約也是很無聊,要賺廠商錢,應該是提供什麼東西,讓建商去使用,再回收現金。真的豪宅給你免費住,還打假租約,錢還是要給建商,至少要抓到錢怎麼從廠商那邊洗回來吧。我是不認為貪污或是圖利廠商,為了要搭超跑和住豪宅,這根本就沒啥意義,這些東西卸任後就沒了。還不如放長線,早晚會從建商那邊拿回什麼好處,再收網的好。另一個實例,就宜蘭那個立委,無償接受人家提供的房子,後來被發現是吸金集團,結果還不是租金退還,說幾句不熟,就沒事了,其他人看不下去,也只是叫他退選,反正本來就想踢掉他,不然他也是自己會找接班人出來選,其他綠議員看了也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