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nothing: 很好,你代表黃國昌去街頭跟人民說,也跟大法官說看看。
黃國昌在質詢時根本不敢說這一塊,所以用繞的方式質詢。其實跟范琪斐專訪時候一樣。他不說明,而是用反質詢的方式迴避。1F 150.117.19.77 台灣 06/19 23:29
推 Supasizeit: 明不明確只是理由吧 民進黨就是不要整部法案7F 218.32.44.44 台灣 06/19 23:30
→ BlackDoor: 蔥神說你有罪,你就有罪9F 101.12.182.218 台灣 06/19 23:30
→ benothing: 我大概說到這裡,去槓這些沒意義,重點在於,你的那一套能不能說服社會大眾,能不能說服法學院的教授還有大法官。10F 150.117.19.77 台灣 06/19 23:31
→ hong414: 國昌辯論真的爛 只能拿人家不知道的東西嘴13F 1.200.11.158 台灣 06/19 23:31
→ yoyofish02: 我想問個,所以這個以後到底是怎麼去執行新的法案,有提到需要半數同意才能召開,那以後質詢到底是都要半數同意才能召開質詢嗎?還是跟以前一樣有一般質詢呢?15F 118.168.134.81 台灣 06/19 23:31
→ benothing: 而且現在的戰場確實回到了社會民間還有大法官上面。你這麼懂,那張板凳站上去在西門町說看看。20F 150.117.19.77 台灣 06/19 23:32
推 bruce2248: 蔥:你邏輯錯亂 不值得回應23F 61.230.236.221 台灣 06/19 23:32
→ LeeSeDol: 你有編輯正確嗎?你認為錯的段落比較多在鄭和卓的發言欸!24F 180.217.141.227 台灣 06/19 23:32
註明一下
我認為錯的段落,是原po在鄭和卓的發言後面,所下的註解
也就是原po自己加上去的括號裡的內容
→ theropod: 他就東抄西抄的,跟中職從古至今一樣26F 223.137.249.214 台灣 06/19 23:32
→ yoyofish02: jump大反法案的友軍耶XD27F 118.168.134.81 台灣 06/19 23:33
推 indium111: 黃國昌自己能面對問題的時候最愛問A答B,他才是最藐視國會了28F 125.231.107.228 台灣 06/19 23:35
推 noway: 沒事 見解不同而已 最後都要尊重釋憲結果不過我想請教1.立委懷疑就可以課刑責一說30F 1.200.4.73 台灣 06/19 23:35
這不是見解不同,這是事實問題
國外沒有相同的構成要件,是事實問題
法規內涵不明確,不是由法院作為最後裁決機構就能解決,也是事實問題
處罰範圍遠遠不僅止於說謊,也是事實問題
你的原文列出的主要三點,也就是你在括號中自行增加的註解,在事實層面上,全部都是
錯的。跟個人的主觀見解無關
推 benothing: 其實他有打預防針,說他原本就沒在逐字稿,所以,你懂得,他只是二創,想要塑造黃國昌好棒的感覺。32F 150.117.19.77 台灣 06/19 23:36
→ noway: 2.無限期OK 設一個不得低於時間點卻不行?35F 1.200.4.73 台灣 06/19 23:36
→ benothing: 二創就不用說了,尤其備詢官員已經算是被架起來審問,還可以搞到這麼失敗。37F 150.117.19.77 台灣 06/19 23:37
→ noway: 1.立委懷疑就可以課刑責一說何來?
2.無限期OK 設一個不得低於時間點卻不行?39F 1.200.4.73 台灣 06/19 23:41
推 LeeSeDol: 喔,看懂了,亂加料真的影響閱讀41F 180.217.141.227 台灣 06/19 23:42
→ noway: 我就好奇您對於這兩點的見解如何而已噗噗欸 你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又一個問A答B?42F 1.200.4.73 台灣 06/19 23:42
整篇文都是針對你提供的錯誤資訊,進行反駁,句句都在點上。
不存在問A答B的問題。
推 roy2monu: noway去看看苗博雅邀請林明昕教授的那段影片吧44F 115.165.209.184 台灣 06/19 23:47
推 bruce2248: 感覺白綠剛分手那時的狂柯粉比現在小草還有料多了 第一次看到列竹子糕不承認的46F 61.230.236.221 台灣 06/19 23:47
推 benothing: 他只有否認自己是逐字稿,結果等於承認他在二創,難怪黃國昌只能吸引阿館之流的人...49F 150.117.19.77 台灣 06/19 23:49
→ theropod: 而且他犯了大忌,1. 狗蔥的話要一字不漏 2.不可以幫狗蔥做ending52F 223.137.249.214 台灣 06/19 23:49
推 xra686: 是啊 這種寧枉勿縱的惡法 只有智能不足的人才會甘願接受吧54F 27.53.98.206 台灣 06/19 23:49
→ vega790205: 法律不明確在釋憲階段就會被大法官打掉了啦56F 111.71.180.147 台灣 06/19 23:50
推 skyviviema: 我就想舉手決定藐視國會到底立委獨立58F 36.231.192.114 台灣 06/19 23:50
推 noway: 那你有要回答我問的這兩點嘛?59F 1.200.4.73 台灣 06/19 23:50
我指出你講的A是錯的,你反問我那B怎麼解釋
這是答A問B嗎?
其實當你逃避自己錯誤的A,跑來問我B的時候
你已經自知理虧了,對不對?
→ skyviviema: 判斷還是黨團判斷多一點60F 36.231.192.114 台灣 06/19 23:50
→ noway: 這還不叫問A答B喔噗噗61F 1.200.4.73 台灣 06/19 23:50
推 benothing: 質詢裡面,黃國昌一直用法官與檢察官來混淆立委的工作。關鍵在於,好歹法官檢察官還是有受專業訓練,反觀立委...62F 150.117.19.77 台灣 06/19 23:54
推 noway: 廢話因為我的A跟B是同一個東西啊65F 1.200.4.73 台灣 06/19 23:54
那就是你邏輯不好了,因為這其實是不同層面的問題
→ noway: 要否定A自然要連B一起否定 這都可以自助餐66F 1.200.4.73 台灣 06/19 23:55
噓 lono: 「犯罪,非依本法或其他法律所定之訴訟程序67F 123.192.202.62 台灣 06/19 23:55
→ noway: 太秀了吧這邏輯噗噗ㄆ68F 1.200.4.73 台灣 06/19 23:55
→ lono: ,不得追訴、處罰。」 請問其他法律是指什麼?有符合法律明確性嗎?69F 123.192.202.62 台灣 06/19 23:55
就泛指所有經過立法院依照憲法規定三讀通過的抽象性規範啊 = =
這都不懂跟人家討論甚麼憲法問題啊
→ lono: 「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請問什麼是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肛交算是善良風俗嗎?71F 123.192.202.62 台灣 06/19 23:56
這是民法規定欸
民法對於法律明確性的要求,跟刑法是完全不同的,這是其一
民法允許法院在一定程度上自行造法(比如類推適用、援引比較法等),刑法完全不行,這
是其二
所以民事法院可以自行對於公序良俗這個不確定法律概念去做解釋,但刑法不可以
完全不一樣的法領域,適用的法理大有不同,你拿來懶覺比雞腿做啥?
推 shirman: 推一個74F 101.12.28.133 台灣 06/19 23:57
噓 noway: 光是一個社維法就把你嘴堵死了啦75F 1.200.4.73 台灣 06/19 23:57
推 maikfan: 黃的題目:立委「懷疑」就可以課「刑責」一說何來?你直接擴大解釋把行政罰的東西直接拉進來一起講不也是問A答B?76F 61.231.153.151 台灣 06/19 23:59
噓 lono: 商標註冊申請事項有下列錯誤時,得經申請或依職權更正之:
一、申請人名稱或地址之錯誤。
二、文字用語或繕寫之錯誤。
三、其他明顯之錯誤
請問什麼是其他明顯之錯誤?79F 123.192.202.62 台灣 06/19 23:59
→ noway: 社維法第三編一章63條之5
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85F 1.200.4.73 台灣 06/20 00:00
社維法就是現今主流學者批評很多地方違憲的,所以你舉的其實根本是負面案例
你呀,好的不學,只學壞的,lono在那胡說八道,你就像抓住浮木一樣有樣學樣
推 Henrique: 黃國昌吃定小草智能不足 所以都亂講啊87F 42.70.15.174 台灣 06/20 00:00
→ noway: 我覺得這講得很不明確耶 有符合嘛嘎嘎88F 1.200.4.73 台灣 06/20 00:00
推 pupu20317: 推一個89F 49.216.135.192 台灣 06/20 00:00
→ noway: 甚麼叫「公共之安寧」?90F 1.200.4.73 台灣 06/20 00:01
噓 nhk123871192: 好了拉,講一堆你有去憨鳥集會上台好好闡述嗎?91F 36.225.131.61 台灣 06/20 00:02
噓 lono: 所謂概括條款,是指立法者立法時,為了避免法律跟不上社會變遷,或法律存在漏洞等原因,沒有具體明確指出法律適用所應具備的情況或行為等條件,而使用抽象的用詞和含糊的語句來設計法律條文的內容,所使用的一種立法技術與法律形式93F 123.192.202.62 台灣 06/20 00:03
你這是臨時抱佛腳上網查的,對不對?
→ lono: 概括條款很常見 你一定不是法律系的99F 123.192.202.62 台灣 06/20 00:04
噓 noway: 法律還有一個叫不確定概念耶ㄏㄏ100F 1.200.4.73 台灣 06/20 00:05
不確定法律概念也不能逸脫法律明確性或授權明確性欸
你是不是最近查摸到這個概念啊= =
lono隨便胡說八道幾句,你就相信他講的內容?
難怪這麼容易被黃國昌政戰= =
→ lono: 大法官沒有宣告社維法違憲 別把學者當成大法官101F 123.192.202.62 台灣 06/20 00:05
→ noway: 所以甚麼叫「公共之安寧」?103F 1.200.4.73 台灣 06/20 00:05
→ lono: 陳聰富有教我 不滿意你去罵他104F 123.192.202.62 台灣 06/20 00:06
你屁。
陳聰富從來沒有說過不確定法律概念,不用遵守法律明確性,這是其一
陳聰富是民法學者,他在台大主要教民法總則,而民法對於法律明確性的要求,比刑法寬
鬆很多,這是其二
推 wowok: 正確 其實跟法白講的一樣105F 223.137.223.143 台灣 06/20 00:06
→ lono: 他上課還有解釋72條為什麼故意定的這麼模糊106F 123.192.202.62 台灣 06/20 00:07
可見你根本有聽沒懂
你真的是法律系本科畢業的嗎?還是只是上網看過OpenCourse的半調子?
推 shirman: 所謂不確定法律概念,請去了解一下另一個名詞「社會通念」,書不要像國昌一樣讀一半107F 101.12.28.133 台灣 06/20 00:07
→ lono: 去上課 不要發文誤導青鳥110F 123.192.202.62 台灣 06/20 00:08
推 maikfan: 所以你為什麼要把「藐視國會」跟「藐視國會罪」混為一談?111F 61.231.153.151 台灣 06/20 00:08
→ shirman: 上面各種舉例的浮木,都在社會通念的範圍113F 101.12.28.133 台灣 06/20 00:09
→ shirman: 之內,反質詢則否115F 101.12.28.133 台灣 06/20 00:09
→ noway: 熱騰騰的自打臉來嘍噗噗噗116F 1.200.4.73 台灣 06/20 00:09
自打臉啥?
能像個智力正常的成年人一樣,具體的附上說明嗎?
→ Hoty69: 反質詢應該在社會通念內,但藐視國會之行為,比較有可能沒有通念117F 203.204.22.57 台灣 06/20 00:10
噓 lono: 社會通念:指在正常環境及情況下,社會公眾通常所具備的認知、觀念、判斷或感覺
所以社會公眾覺得肛交很噁心,肛交就違反社會通念了119F 123.192.202.62 台灣 06/20 00:10
推 crysannie: 推123F 111.71.115.42 台灣 06/20 00:10
→ shirman: 再強調一邊,要拿各種不確定概念來護,請去google社會通念,然後你就知道自己的護航多可笑了124F 101.12.28.133 台灣 06/20 00:10
→ lono: 男男接吻也違反社會通念 大家懂了嗎?127F 123.192.202.62 台灣 06/20 00:11
→ shirman: 所謂社會通念,就像是你為了詭辯而開始把事情胡扯成大家都不認為的樣子,就是違背社會通念了130F 101.12.28.133 台灣 06/20 00:12
噓 lono: 李念祖進一步表示,長期以來社會通念和法律只承認異性婚姻133F 123.192.202.62 台灣 06/20 00:15
不是你扯到同婚幹嘛?= =
→ lono: 事實上社會通念就是反同婚 不是我在瞎掰135F 123.192.202.62 台灣 06/20 00:15
岔題一下。
憲法的違憲審查並不會去考慮到社會通念。
這也是現任司法院院長許宗力極力反對的概念,用多數人的通念來主導少數人的生活。
你要是真的上過大一憲法就知道。
所以我想答案已經很明確了,你並不是法律系本科生,只是不知道在哪裡聽過陳聰富講課
的半桶水假法律人。
推 maikfan: 不敢回我的問題,嘻嘻136F 61.231.153.151 台灣 06/20 00:16
推 AnderinSky: 推整理 小草不要再無腦護航了 頭很痛 名詞都亂用跟師父一樣137F 223.139.232.92 台灣 06/20 00:16
噓 MasCat: 錯139F 123.192.244.197 台灣 06/20 00:16
推 shirman: 這就是社會通念的好處,當年在胡扯的時候,大家就知道你違反社會通念了
可憐啊,自以為頭頭是道,結果卻是被打臉後開始無腦亂噓140F 101.12.28.133 台灣 06/20 00:16
→ papagenoyi: 佩服原po可以持續耐心跟法盲槓精回文144F 223.140.176.241 台灣 06/20 00:18
推 noway: 所以說要尊重大法官 卻可以直接說違憲?
難不成閣下就是大法官嘛噗噗噗145F 1.200.4.73 台灣 06/20 00:18
噓 ocwandu: 當然 把官員當狗罵的時代過去了 呵呵147F 223.140.67.13 台灣 06/20 00:19
→ noway: 然後你還是迴避了立委懷疑就可以課刑責一說148F 1.200.4.73 台灣 06/20 00:19
推 papagenoyi: 樓上幾個法盲連民法刑法公法適法原則都搞不清楚了149F 223.140.176.241 台灣 06/20 00:20
「陳聰富解釋過民法的不確定法律概念,所以刑法跟公法不用遵守法律明確性」
這種水準的話都能講出來,你就知道我國的法普教育做的有多差了
→ Hoty69: 借問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是民法?刑法?公法?
先感恩釋疑者154F 203.204.22.57 台灣 06/20 00:26
噓 noway: 因為無法為「立委懷疑就可以課刑責」護航噗157F 1.200.4.73 台灣 06/20 00:27
推 cross980115: 公法 國家公權力為主體相關的屬於公法
公法跟私法的法理本身就不完全相同了158F 61.223.109.71 台灣 06/20 00:31
噓 stanley620: 行政院說這句話,已經覺得很離譜了,沒想到Ptt的路人還可以護航成這樣,給你一個噓~162F 180.217.9.120 台灣 06/20 00:31
離譜的是黃國昌
整個質詢過程一直混淆視聽,傳遞錯誤資訊
推 noway: 其實身為法律人還能為行政院覆議強力護航老實說 還是不要自稱法律人比較好喔ㄆㄆㄆ165F 1.200.4.73 台灣 06/20 00:34
行政院覆議是上百個公法刑法學者聯署支持的
可見林明昕、林鈺雄、沈冠伶等人在你眼裡都不配當法律人
閣下是哪裡來的法學泰斗,卡提諾法學院畢業的嗎?
→ cross980115: 雖然公法本身也有不同的學說區分派系,但我們是二元訴訟制度,公法事件原則由行政法院處理,光是蔥在那邊講不服去打行政訴訟 你就知道應該屬於公法167F 61.223.109.71 台灣 06/20 00:34
推 maikfan: 自己偷換題目還說別人混淆視聽想笑死誰172F 61.231.153.151 台灣 06/20 00:35
我可沒有偷換題目
我前面早就講明了,這篇文泛指刑罰跟罰鍰,畢竟不管公法或者刑法,都不能逸脫法律明
確性
可能你的大腦比較不擅長消化複雜的文字資訊,才會誤以為我在偷換概念ww
→ cross980115: 只有少數公法事件不由行政法院處理(算相對特例)173F 61.223.109.71 台灣 06/20 00:35
→ waleiganG8: 推文中一堆跳針白癡小草179F 111.252.217.120 台灣 06/20 00:39
推 papagenoyi: 覆議本就是行政院權利,有所本的覆議為什麼不能支持,唸書犯法是不是啊?180F 223.140.176.241 台灣 06/20 00:39
推 expertsaid: 黃國昌當初應該說服國民黨不要加入反質詢,有前例但沒有明確定義…182F 114.136.157.188 台灣 06/20 00:39
推 noway: 上百個公法刑法學者連署支持
「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就可以課以刑責?
要確內184F 1.200.4.73 台灣 06/20 00:40
推 cross980115: 沈冠伶是民法啦
基本上是公基民刑 各大派大集結
後續沒注意 不知道有沒有商法相關加入187F 61.223.109.71 台灣 06/20 00:41
對喔,沒注意到
商法有邵慶平
→ cross980115: 但能搞到法學巨擘這樣大集結的上一個叫馬英九在太陽花時期搞出來的191F 61.223.109.71 台灣 06/20 00:43
推 noway: 請問台灣的刑法哪一條 只要立委懷疑官員193F 1.200.4.73 台灣 06/20 00:43
→ papagenoyi: 小草不用在那邊凹,你就跟我解釋一下「經院會決議」是什麼意思194F 223.140.176.241 台灣 06/20 00:43
推 maikfan: 175F到現在還搞不懂藐視國會跟藐視國會罪的差別,唉196F 61.231.153.151 台灣 06/20 00:43
推 Francix: 戳破黃國昌的謊,黃國昌質詢說謊要不要坐198F 123.192.210.64 台灣 06/20 00:43
→ abc12812: 國外沒有難道台灣就不能有? 國外也沒有199F 184.191.81.15 美國 06/20 00:44
→ noway: 虛偽陳述就可以課刑責?200F 1.200.4.73 台灣 06/20 00:44
→ Francix: 牢?201F 123.192.210.64 台灣 06/20 00:44
→ abc12812: 監察院阿202F 184.191.81.15 美國 06/20 00:44
→ Francix: 立委虛偽陳述要不要處罰?
不是不能有,只是不合理,可能不合憲203F 123.192.210.64 台灣 06/20 00:44
推 maikfan: 你想了半天就只能回這種人身攻擊的言語也是很棒喔:)205F 61.231.153.151 台灣 06/20 00:47
推 noway: 欸所以到底哪一條有寫立委懷疑虛偽陳述就可207F 1.200.4.73 台灣 06/20 00:47
推 papagenoyi: 講白一點,立委可以說你說謊,可是立委有言論免責權,立委胡說八道沒事,但立委亂扣帽子說你虛偽陳述(誰認定208F 223.140.176.241 台灣 06/20 00:47
→ noway: 以課刑責?211F 1.200.4.73 台灣 06/20 00:47
→ papagenoyi: ?)被質詢人自己看著辦,先罰你跑一堆流程,自己去行政救濟
你就到底要不要解釋一下「經院會決議」什麼意思嘛?212F 223.140.176.241 台灣 06/20 00:47
推 maikfan: papa你先把刑罰跟行政罰差異搞懂再來討論可不?216F 61.231.153.151 台灣 06/20 00:49
推 noway: 哎呀去抽號碼牌啦 行政罰司法罰先搞清楚218F 1.200.4.73 台灣 06/20 00:49
噓 linein: 刑法裡面的虛偽陳述有明確定義嗎?還不是靠法院判例補219F 106.64.160.14 台灣 06/20 00:50
虛偽陳述就是:客觀事實≠陳述內容
有那裡不明確的= =?
你別跟我說你這把年紀了不知道虛偽陳述是甚麼意思欸
→ noway: 整天同捆包打組合拳想呼弄誰221F 1.200.4.73 台灣 06/20 00:50
→ maikfan: 刑法偽證罪就有訂虛偽陳述囉222F 61.231.153.151 台灣 06/20 00:50
→ papagenoyi: 你先搞懂藍白寫的法案到底是什麼可以嗎?223F 223.140.176.241 台灣 06/20 00:51
→ noway: 刑法偽證有新舊具結當要件啦225F 1.200.4.73 台灣 06/20 00:51
→ papagenoyi: 「經院會決議」到底要不要解釋一下?226F 223.140.176.241 台灣 06/20 00:51
→ linein: 反質詢看不懂喔,還法律明確性勒,國文老師是誰啦227F 106.64.160.14 台灣 06/20 00:52
反問並不算正面回答問題欸
我可是有正面幫你定義甚麼是虛偽陳述的
→ noway: 你先搞懂罰鍰罰金是甚麼好ㄇ噗噗噗229F 1.200.4.73 台灣 06/20 00:52
→ cross980115: 邵慶平也有喔 那就是基公民刑商五科全集結啦XDD
能搞成這樣真是不簡單,我看這幾屆的法律系學生會可能會從各大教授那聽到各方面觀點的”案例” 不好的那種XDD230F 61.223.109.71 台灣 06/20 00:52
→ linein: 那你這把年紀還看不懂反質詢什麼意思喔236F 106.64.160.14 台灣 06/20 00:52
不只我不懂,吳宗憲也不懂,事實上,可能全台沒幾個法學者搞得懂,黃國昌自己從來也
沒有明確定義過。
不過我想你不一樣啦,畢竟是卡提諾畢業的。
→ noway: 欸所以到底哪一條法律寫立委懷疑官員虛偽237F 1.200.4.73 台灣 06/20 00:53
→ cross980115: 現在是穩穩的被釘在恥辱柱上238F 61.223.109.71 台灣 06/20 00:53
→ noway: 陳述就可以課刑責?239F 1.200.4.73 台灣 06/20 00:53
→ papagenoyi: 那你要不要先秀你的法律系畢業證書出來,要我找我的給你嗎?
「經院會決議」這邊小草到底要不要解釋啦?你們藍白自己寫的240F 223.140.176.241 台灣 06/20 00:53
→ noway: 靠北喔閃太兇了 要問幾次啊
可能你的大腦比較不擅長消化複雜的文字資訊噗噗噗244F 1.200.4.73 台灣 06/20 00:54
有趣
一整串留言下來,我發現你要馬引用別人的觀點(比如學lono胡亂引用法條、或者學他亂引
用不確定法律概念),要馬直接照抄別人講過的話(比如大腦不擅長消化這句就在抄我)
由此可見兩件事
- 你缺乏常人擁有的創造力,所以只能抄襲別人的言論
- 你的教育程度可能比較低,所以無法組織出自己的論述
→ papagenoyi: 你就跟我解釋解釋「經院會決議」是哪個院會?你給了立法委員球員兼裁判的權力都不自知247F 223.140.176.241 台灣 06/20 00:58
推 maikfan: 論述前題目要看清楚耶,你今天要質疑黃對「藐視國會罪」質詢內容有問題就好好針對藐視國會罪內容做論述嘛250F 61.231.153.151 台灣 06/20 00:58
你提出的法案問題一大堆,結果討論時卻強制別人只能討論沒問題的地方?
也太搞笑了吧?
推 noway: 身為法律人 結果行政院覆議案這麼瞎雞巴亂253F 1.200.4.73 台灣 06/20 01:00
你的原文才瞎雞巴亂吧
到現在不敢面對自己原文通篇都在造謠的問題
只會問A答B
→ noway: 寫的東西可以護航 真的沒資格自稱法律人254F 1.200.4.73 台灣 06/20 01:01
→ noway: 迴避問題到最後開始講一些沒甚麼意義的話256F 1.200.4.73 台灣 06/20 01:02
噓 greenbelt: 還在護航政府 唉唉257F 101.12.93.147 台灣 06/20 01:02
→ noway: 自稱法律人結果就這水準喔嘎嘎嘎258F 1.200.4.73 台灣 06/20 01:02
→ maikfan: 開始用最低階的人身攻擊我也是笑笑:)259F 61.231.153.151 台灣 06/20 01:02
→ papagenoyi: ......法律是環環相扣的,藐視國會罪260F 223.140.176.241 台灣 06/20 01:03
推 cross980115: 講法學巨擘沒資格當法律人的 才是最低階的辱罵吧 感謝證實喔261F 61.223.109.71 台灣 06/20 01:03
→ noway: 人家卓榮泰至少問A答B 你問A答廢話內 QQ263F 1.200.4.73 台灣 06/20 01:03
→ roxas: 好奇問一下社會秩序維護法有符合法律明確性嗎?264F 111.83.4.95 台灣 06/20 01:03
→ papagenoyi: 跟立院職權行使法在這次的修法就是扣在一起,你不一起談,就只是半桶水而已266F 223.140.176.241 台灣 06/20 01:03
→ noway: 社維法上面問過了 他說違憲 但是說不尊重大法官專業的法盲也是他自己 攤手269F 1.200.4.73 台灣 06/20 01:05
推 maikfan: 你文章標題寫藐視國會罪,內容也是針對今天黃質詢內容回覆,結果說別人不讓你討論其他法條?271F 61.231.153.151 台灣 06/20 01:06
你這純粹就是狡辯了
1. 文章標題又不是我打的,版規也沒有禁止版友針對文章標題去做延伸
會攻擊這點,說明你已經辭窮了
2. 黃國昌是一個很會限縮話題範圍,讓自己看出去「好像」很有理的人
他會拿國外聽證、藐視國會罪的規定說我們的法案是抄國外,完全沒有問題
但他沒講的(也是你現在不讓我講的)地方,根本不是抄國外,問題也一大堆
他這種選擇性挑選戰場的手法,很容易誤導一般看眾,建議你不要被他牽著鼻子走
推 noway: 他第一句就在搞笑了啦 蔥問的那句話就是
藐視國會罪 因為牽扯到刑責
他就起手混在一起講了 說問A答B很客氣了274F 1.200.4.73 台灣 06/20 01:08
推 i92219: 說自己不知道超出質詢範圍是什麼,但要栽贓國昌的時候突然就講得出問A答B了,雙標腦毫無意外,只能靠這些路人假裝自己很懂騙騙更蠢的信眾,但終究無法用事實說服人民,士氣當然潰散277F 223.138.121.51 台灣 06/20 01:09
→ noway: 後面講法律明確性因為法界本來就有不同見解所以我也懶得吵 互相尊重即可
但是端個「法律人」的架子配合造謠
這就有點醜了 嘎嘎嘎282F 1.200.4.73 台灣 06/20 01:09
噓 Trasher: 現在已經太多例子先講得頭頭是道但國蔥只要稍微針對解釋一下就變小丑了,窩ㄉ公民直覺你可能又是一個==286F 111.82.133.155 台灣 06/20 01:12
噗哧。黃國昌稍微解釋一下
他的解釋三句有一句在誤導你
推 maikfan: 你要討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內容絕對沒問題啊,但今天黃質詢行政院的內容有在討論這個嗎?沒有的話你硬要在他質詢內容加上無關的論述不就是在混淆視聽?289F 61.231.153.151 台灣 06/20 01:15
我看是你想要限縮話題範圍,所以就可以忽略法案中有問題的部分吧= =?
噓 noway: 欸不是欸 人家起手就講「刑責」293F 1.200.4.73 台灣 06/20 01:16
→ i92219: 把刑責跟罰鍰故意混在一起講,基本的綠營戰術混淆視聽294F 223.138.121.51 台灣 06/20 01:17
我只是合在一起講共通點而已,完全不妨礙我講的句句都是事實。
你要我分清楚也可以:
- 就藐視國會「罪」而言,國外比較法並不會用「刑罰」去處罰質詢時的藐視國會,就連
說謊都沒有刑責。黃國昌質詢時聲稱這些國外都有規定,並非事實。
- 就藐視國會(罰鍰)而言,國外也完全不處罰「反質詢、超出問題範圍回答」,這完全是
我國法所獨創。
總體而言,我原文的內容完全沒有在混淆視聽,句句都是事實,只事論述上沒有分這麼細
而已,著重於講述抽象的共通點罷了
推 Ghamu: 藍白粉真的被認知作戰的很嚴重296F 111.241.67.38 台灣 06/20 01:17
→ maikfan: 所以我才覺得原po就是刻意誤導別人黃的質詢內容297F 61.231.153.151 台灣 06/20 01:17
錯。
是黃在質詢時刻意誤導你。
他只會挑出沒問題的地方講,卻不告訴你,他沒講的地方才是問題最大的地方。
他不只質詢時會這樣,直撥時也是這樣,可以說是慣犯。
而我,從一開始就挑明我的話題範圍包含行政罰鍰了。我一開始就講得很清楚,你沒有第
一時間看出來,是你自己閱讀能力不好,不應該怪我誤導。
→ cross980115: 聽證還可以跟一般刑168去類比,質詢這個就國外完全沒有的東西299F 61.223.109.71 台灣 06/20 01:18
噓 cigaretteass: 因為他知道「立委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就可以課刑責」這句話明顯是錯誤的但總得想個方法讓自己的護航顯得不這麼突兀吧302F 49.216.194.8 台灣 06/20 01:21
→ Colitas: 這個質詢從頭到尾都在討論「行政院的覆議理由」,那個覆議理由就是「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把這個議題扯上罰鍰,就是胡扯,後面都是廢話。306F 123.204.9.177 台灣 06/20 01:21
推 goodzoro: 黃國昌只會認知作戰而已310F 114.37.121.119 台灣 06/20 01:26
噓 roxas: 原來社維法討論過了 那再問個反滲透法有符合法律明確性嗎311F 111.83.4.95 台灣 06/20 01:29
我沒什麼研究反滲透法,你可以自己去查查看有沒有相關文章,不要老當伸手牌
另外,你犯了一個基本的邏輯錯誤
https://reurl.cc/WxYxby
「那又怎麼說」論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那…又怎麼說」論(英語:whataboutism、whataboutery)[1],又稱「那你們還…」論,是應對指控時,不回答或討論關鍵問題或論點,反指控對方或提出其他關鍵問題,以反駁指控的一種技巧或行爲。[2][3]這種技巧被認為是你也一樣謬誤的變體和訴諸人身的子類型。[4][5][6][7]
→ noway: 一開頭說錯 然後開始講行政罰 啊問題蔥跟我的文章都在講司法罰 你這不是問A答B是什麼啊? 說真的 你這邏輯自稱法律人好嗎?315F 1.200.4.73 台灣 06/20 01:30
我從一開始就點名我在延伸討論了
而且我留言也講得很清楚,黃國昌就是那種只會挑有利的地方講,然後不利的地方就完全
避談的人,所以這篇才會更全面的討論他的法案的問題。
真的是大腦無法處理文字資訊欸= =
推 stanley620: 法盲我想問一下:立法院立委可以判刑責還是行政罰鍰?行政院的說刑責跟立委判定有關,行政院到底有沒有說錯?318F 180.217.9.120 台灣 06/20 01:31
噓 paul51110: 嗯哼322F 123.193.50.96 台灣 06/20 01:32
→ papagenoyi: 我要再貼一次,小草小蔥根本搞不清楚到底過了什麼323F 223.140.176.241 台灣 06/20 01:33
→ Colitas: 我覺得搞不清楚刑責和行政罰的,可能是樓上喔。325F 123.204.9.177 台灣 06/20 01:34
推 noway: 我以為法律人應該都有基本的邏輯能力 欸怎麼看起來好像不是欸噗噗噗327F 1.200.4.73 台灣 06/20 01:34
可見你不是法律人啊ww
我從來沒說他刑責的部分是錯的。我留言講得很清楚,黃國昌的問題不是「講錯」,而
是每次都只講「對自己有利的部分」
而我第一句指出「錯」,是因為你在括號中表示「不能說謊所以心生恐懼」,而我只是
正確指出,這個法案會讓人心生恐懼,並不僅僅是因為處罰說謊,而是因為他的罰鍰範
圍漫無邊際。換句話說,這句話是在打臉你,不是在講黃國昌。懂?
事實上,我在第一則回覆中就點明了,我認為錯的部分,是你的括號。
至於什麼我混淆刑罰跟罰鍰,那是maik自己沒看懂我的文,在那邊亂講的,現在你又引
來用,真的是大腦組織不出任何自己的論述,別人隨便胡謅,你就抓來當浮木欸......
成天抄襲別人錯誤的論點,什麼時候才能生出自己的論述啊ww
→ noway: 這是不是有點太拗了啊老哥 嘻嘻334F 1.200.4.73 台灣 06/20 01:41
亂凹的是你
lono講一個錯誤的論點,你就順來用
maik講另一個錯誤的論點,你又順來用
可見你的大腦完全沒有自我生成論述的能力,也缺乏相應的知識去判斷他人言論的真假,
只會抄襲別人錯誤的論點
你捫心自問,你要不是自知理虧,無法接受自己被我打臉,會在這裡亂抓浮木跟我槓嗎?
噓 fevor3331: 上百學者連署反國會改革,但有連署支持行政院覆議的理由嗎?你自己要幫行政院這種理由護航,不要把其他法界學者都拖下水好嗎?335F 118.163.177.84 台灣 06/20 01:48
→ papagenoyi: 樓上是不是搞不懂反國會擴權跟提覆議是同一件事啊?
不要再亂唬爛什麼國會改革,就不是改革,是擴權、濫權339F 223.140.176.241 台灣 06/20 01:49
噓 houjay: 不敢回答問題的官員,滾吧343F 42.70.244.251 台灣 06/20 01:51
推 nlriey: 黃已經為反而反了,一堆學者都出來說會違憲他還硬推這個寫得很爛的法344F 172.56.168.54 美國 06/20 01:56
噓 fevor3331: 針對法案還有的討論攻訐,行政院覆議的理由,但凡要一點臉的人都不知道怎麼護航346F 118.163.177.84 台灣 06/20 01:57
推 sb710031: 再給你一次機會
真的覺得沒有民主國家罰官員質詢說謊?349F 24.6.194.183 美國 06/20 02:01
我給你一個機會
哪一個民主國家現在在用刑罰處罰質詢時官員說謊
→ papagenoyi: 我真不知道這名單要拉多長
學者要求行政院提覆議就是因為這法案就是爛,兩件事就是同一件事,不要說什麼針對法案攻訐,兩件事就是同一件事!
我的臉還在我臉上,不知道樓上的臉腫不腫355F 223.140.176.241 台灣 06/20 02:04
我在講質詢,你跟我扯聽證,不就跟黃國昌一樣問A答B
差別在於黃國昌是心裡清楚,故意誤導民眾
你是啥都不懂,在那邊打臉充胖
噓 daydream772: 我給你個機會 哪個國家也五權分立?368F 114.25.130.144 台灣 06/20 02:08
→ papagenoyi: 聽證權跟質詢權不一樣到底要講幾次
海洋法跟大陸法系不一樣要講幾次369F 223.140.176.241 台灣 06/20 02:10
可能卡提諾沒看仔細吧,這些小草
→ papagenoyi: 不要五權分立,好啊可以啊,監察權放回司法權啊,為什麼是立法權一把抓?371F 223.140.176.241 台灣 06/20 02:11
推 stanley620: 樓上貼的學者名單,有人代表民進黨出來選舉落選耶,真是中立的學者!XD373F 180.217.9.120 台灣 06/20 02:15
推 sb710031: 是你想用所有民主國家當論點又不是我 XD375F 24.6.194.183 美國 06/20 02:15
你還沒舉出哪個國家用刑罰處罰質詢時說謊啊
在那邊得意甚麼?
推 papagenoyi: 跟你說,林鈺雄在司改上面譙民進黨從沒少過376F 223.140.176.241 台灣 06/20 02:18
推 sb710031: 我已經找到了啊 只是我好奇你會不會道歉你講的這麼肯定 都沒有文憲怎麼可以 XD378F 24.6.194.183 美國 06/20 02:18
找到了就講啊
誰知道你是不是跟i9一樣,自以為找到了其實完全在張飛打岳飛
推 papagenoyi: 蘇彥圖更是當年你們家國蔥老師認可的台灣民主法第一人380F 223.140.176.241 台灣 06/20 02:19
推 nalthax: 頂級的法律人跟不入流的還是差太多了382F 218.164.139.60 台灣 06/20 02:20
→ sb710031: 你要答應找幾個綠的人 說這點你錯383F 24.6.194.183 美國 06/20 02:21
真的我錯我會認,你不敢說就算了
→ sb710031: 你claim這麼大都不會心虛喔384F 24.6.194.183 美國 06/20 02:22
你再不講,我開始懷疑你根本沒找到在那邊唬人了= =
→ sb710031: 你至少要列多一點有質詢的國家沒有吧385F 24.6.194.183 美國 06/20 02:23
你真的有找到嗎?怎麼一直逃避問題,不敢正面回答= =
學生發言違反議事? 綠委修法推聽證制 | 政治 | Newtalk新聞
清大學生陳為廷日前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批評教育部長蔣偉寧引發爭議,外界認為受邀公民發言違反議事文化、有損國會尊嚴,民進黨立法委員林佳龍今(7)日表示,這與公民身分無關,而是與民主制度有關,關鍵在於國會缺乏完備的質詢、文件調閱、公聽會制度。
林佳龍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召開「沒有資訊就沒有民主」記者會, ...
→ tomchun6: 黃一半呀388F 114.40.49.225 台灣 06/20 02:27
推 speedup: 看來是2012-2013的彥圖 搞錯人了391F 172.125.81.74 美國 06/20 02:28
推 sb710031: 我只是好奇 你是不是自己講幹話不查的人392F 24.6.194.183 美國 06/20 02:30
其實你根本沒有找到,對不對?
→ sb710031: 連我查到了 我都還會去double check393F 24.6.194.183 美國 06/20 02:31
但你不敢說是哪個國家,好奇為甚麼?
噓 i92219: 笑死,平常不是很愛講歐美沒有質詢?所以只敢一直講質詢不敢講聽證,原來要掛上“聽證”兩個字說謊才是說謊,如果不叫“聽證”叫“質詢”,歡迎民進黨官員盡情的說謊,所以歐美叫民間商業公司的董事長到國會不能說謊,但是台灣叫魏應充 叫趙藤雄來國會可以盡情的說謊,因為這串作者力挺台灣國會可以盡情說謊不需要處罰394F 223.138.121.51 台灣 06/20 02:42
誰說歐洲沒有質詢?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GPvkRbIJRo
那這是甚麼東西?
不懂不要硬凹欸
推 sb710031: 我查到的是澳洲 你可以自己verify402F 24.6.194.183 美國 06/20 02:45
噓 papagenoyi: 誰在跟你說說謊不用處罰?重點是你立法權吃到你的職權碗外去,就不是你立法權的權力!403F 223.140.176.241 台灣 06/20 02:45
噓 roxas: 沒有邏輯繆誤ㄅ 如果存在多個不符合法律明確性的現行法律 那不就代表所謂法律明確性對立法這件事一點都不criticalㄇ 就也代表你想用法律明確性來說明某個法不好這件事其實很薄弱哦406F 111.240.84.118 台灣 06/20 02:45
怎麼會不重要?
只是有些法規對人權的干預相對較小,所以沒有人去聲請釋憲而已。
就比如社維法、集遊法,多的是學者批評違憲,但因為訴訟成本問題,很少人會上訴到
憲法法庭去。
這「完全不代表」法律明確性並不重要,尤其當你的法案是涉及憲法層面,會影響行政
立法兩權互動的重大法案時。
→ papagenoyi: 一直不斷混淆爭點,難怪國蔥黨徒411F 223.140.176.241 台灣 06/20 02:46
→ sb710031: 我是看到某一個文說有 但有沒有100%
我短時間證明不了 如果沒有算我舉錯例412F 24.6.194.183 美國 06/20 02:47
→ sb710031: 主要是民主國家 對國會的發言
都可以算perjury
所以只要有質詢的國家 理論上都可以416F 24.6.194.183 美國 06/20 02:48
沒辦法指出具體的國家就算了吧= =
→ sb710031: 不過我確定法國沒有419F 24.6.194.183 美國 06/20 02:50
那你知道黃國昌直播會拿法國舉例嗎^^
除了法國,他還舉例英國,可是英國現在也沒有喔^^
現在知道黃國昌多唬爛了吧
推 sb710031: 我說澳洲了啊420F 24.6.194.183 美國 06/20 02:53
你確定奧大利亞有?
文章貼上來我看看
噓 i92219: 國會說謊不用處罰就是事實啊,鬼扯有屁用?421F 223.138.121.51 台灣 06/20 02:53
噓 roxas: 社維法 集遊法對人權影響相對較小?尼認真的嗎?423F 111.240.84.118 台灣 06/20 02:54
認真的。
從一般人的角度,真的沒有甚麼人會為了社維法或集遊法去釋憲。
當然如果你要討論的是大法官釋憲時的標準採擇,那另當別論。
推 acserro: 還是很佩服你可以花時間勸導個學識不到高中,文字理解近乎無的抄襲卡提諾學派槓精425F 111.243.10.158 台灣 06/20 02:55
→ i92219: 所以原來歐洲質詢可以說謊嗎? 哇好棒喔台灣要看齊,不可以讓藍白剝奪國會說謊的權利427F 223.138.121.51 台灣 06/20 02:55
推 speedup: 質詢說謊被罰將會是我們大五權憲法獨有世界怎麼跟得上台灣430F 172.125.81.74 美國 06/20 02:55
→ roxas: 我是覺得乾脆主張行政權神聖不可侵犯好了?這樣會不會不用瞎掰這麼多理由?432F 111.240.84.118 台灣 06/20 02:58
你是不是掰不出甚麼有道理的論述了,才會在這邊滑坡?
→ papagenoyi: 就說了重點不是說謊,重點是說謊不干立法權的事,那是司法監察,要廢監察?可以啊,你藍白連司法調查權都架空了434F 223.140.176.241 台灣 06/20 02:58
→ i92219: 那你應該更佩服中研院法學博士黃國昌要花那麼多時間對抗那麼多連法律學經歷都沒有的愚蠢綠委,然後有法學經歷的綠委結果精神狀態有問題在幻想北京蓋鐵路到台灣438F 223.138.121.51 台灣 06/20 02:59
我不懂你故意抬高黃國昌中研院法學博士的地位幹嘛?他現在早就沒有學者操守了,所作
所為都跟政客一樣,只會唬爛你這種智識偏低的族群
真正的法律博士們,絕大多數都反對他的法案
→ i92219: 國會可以盡情說謊,部長可以在國會直接造謠BNT是中國製造,言論超級自由,世界早就跟不上台灣
藐視國會罪判決你有沒有說謊的本來就是司法,都6月20了,怎麼還有人在幻想立委可以起訴可以判決
絕大多數的法學博士在那? 請問台灣總共幾位?絕大多數至少要有80%站出來吧?80%是幾位?人在那?442F 223.138.121.51 台灣 06/20 03:00
就我所知,教授們有表態的都沒好話啦
大概150 vs 2 (黃國昌、翁曉玲) 吧,呵呵
還黃是法學博士哩,法學博士弄到上百個同事出來反對你
上一次這樣是什麼時候?
→ i92219: 你不抬舉中研院法學博士?那你幹嘛還幻想80%的法學博士挺你?不挺頂尖專業學者難不451F 223.138.121.51 台灣 06/20 03:07
黃國昌是頂尖學者??
他是有點東西啦,但離頂尖還差地遠
要說頂尖,這次出來反對的林鈺雄、沈冠伶,都比他權威太多
→ i92219: 成要挺考不到執照的苗博雅?還是連法律學經歷都沒有的吳思瑤?454F 223.138.121.51 台灣 06/20 03:07
→ papagenoyi: 就到底要不要解釋一下「經院會決議」幹勒就跟你講連林鈺雄這個超常尻洗民進黨的都不挺了456F 223.140.176.241 台灣 06/20 03:07
噓 eroha90021: 你講話還是多拿證據吧 不然這闢謠有點無力459F 42.72.67.254 台灣 06/20 03:20
噓 WLM531: 蔥糞果然是吃屎長大的461F 27.147.47.56 台灣 06/20 04:14
→ jerrylol: 內文論述還可接受 針對提覆議案原因第七點的說法 懷疑官員虛偽陳述 怎麼可能課以刑責 蔥質疑的卓鄭沒有回答到點上直接講是法條問題 但我覺得蔥卓鄭三人說的都沒錯 大家都會找對自己有利的說462F 140.114.237.59 台灣 06/20 04:16
推 fuckchina: 蔥粉一堆低能槓精 無法討論只想夭巴吵 被電爆就扯東扯西 現實中都是群要去跟館長討工作的魯蛇 廢物 可憐啊467F 114.136.159.10 台灣 06/20 04:19
→ papagenoyi: 可能學界只剩政大春卷豪會挺了吧470F 223.140.176.241 台灣 06/20 04:47
噓 i92219: 別人在討論法條質詢聽證藐視國會罪說謊刑責罰緩,然後突然有人跳出來講什麼“別人魯蛇找館長要工作”<---無法討論被電爆就扯東扯西的完美範例471F 223.138.121.51 台灣 06/20 04:56
推 camp0102: 狗廁被打臉打爆475F 45.144.227.34 台灣 06/20 05:03
推 inewnew: 電爆把逐字稿加油添醋的二創仔476F 223.139.187.109 台灣 06/20 05:14
噓 i92219: 明明反對這次法案的人有真正更頂的學者,結果硬要提林沈兩個外國學歷學校排名被康乃爾屌打的,國內沒有中研院法學研究等級的來比較,更不用說實際參與立法修法的實務經驗了,提兩個全面性被黃國昌屌打在證明自己的立論基礎更加薄弱嗎?477F 223.138.121.51 台灣 06/20 05:16
呵呵,看到排名就高潮,真的有夠迂腐的
你知不知道歐洲很多歷史悠久著名法學院,是完全不鳥排名的啊?
實際參與修法來說,沈冠琳一派對民訴法的影響力,比黃國昌大不知道幾倍
黃國昌的學派,在民訴領域根本就是少數說
但凡對法律界的生態有點了解的人,就不會說出你這樣的鬼話
不過不怪你啦,畢竟你的智識程度偏低,不知道正常
噓 ayianayian: 因為國外沒有官員會無恥到反質詢民代,這樣的現象只有在中華民國才發生,嘻嘻483F 42.72.198.31 台灣 06/20 05:18
噓 i92219: 同事出來反對?中研那來的一百多個同事反對?看到鬼喔?
台灣一年法學博士畢業的就可能超過3、400人,你們找這麼久才150個?名單拿出來認真看過了嗎?確定都是法學嗎? 沒有混入其他專業的也在湊數嗎?486F 223.138.121.51 台灣 06/20 05:27
噓 lbpu: 你才看不懂法條吧,第25、59-5條寫的那麼明確只有虛偽陳述才會有刑事責任
罰鍰是行政罰到底乾課以刑責屁事、照你這樣說被警察開罰單也是刑責喔
通篇錯誤的法學論敘還敢出來洗地492F 210.66.250.226 台灣 06/20 05:40
推 preppie: 樓上,有沒有虛偽陳述是立委主觀認定耶!然後就可以送檢察官調查?這不是一種壓迫嗎?
到底為什麼立委可以主觀認定官員有沒有虛偽陳述才是最不合理的地方。497F 125.231.102.90 台灣 06/20 05:51
推 anxcvi: 這篇厲害 感謝給知識502F 36.230.27.244 台灣 06/20 06:07
→ sangoking: 林北就是藐視藍白仔垃圾國會議員503F 203.203.60.131 台灣 06/20 06:10
噓 liangda: 好了啦,你講的黃跟吳早解釋過,你只是不看,關掉阿苗直播好嗎?504F 122.118.3.205 台灣 06/20 06:11
噓 znxjsi: 自詡民主法治的台灣,連司法系統都不相信,若行得正坐得直,講話有根據,怎麼會擔心被科於刑責。既領公帑本於事實講話難道有這麼難嗎?506F 223.137.3.243 台灣 06/20 06:13
噓 tenshouw: 綠共還在騙510F 223.139.118.206 台灣 06/20 06:19
噓 xk1a4u: 看了很想噓,不也是因為現在問a答b導致嗎511F 180.217.154.167 台灣 06/20 06:20
噓 mortimer: 錯 整體被洗腦帶風向還自以為是512F 111.184.86.233 台灣 06/20 06:27
噓 autumn06095: 綠畜除了造假造謠還剩什麼513F 36.226.24.32 台灣 06/20 06:28
推 yutinbabe: 呀文盲+法盲好生氣 ㄎㄎ 幫補514F 188.214.15.92 英國 06/20 06:35
推 chunglee: 幫補 抵銷法盲浮木仔廢噓515F 1.200.32.152 台灣 06/20 06:37
推 ensse: 好文我推516F 36.231.158.169 台灣 06/20 06:37
噓 lbpu: 有沒有虛偽陳述不是一個委員說的算,就算成立了也只是告發性質,就像你告發隔壁鄰居持槍一樣
到底哪來的侵權壓迫
告發本來就是懷疑有犯罪嫌疑就可以提出,況且本法還要透過表決決定,哪邊不合理了517F 210.66.250.226 台灣 06/20 06:39
推 kbsidd: 太精彩!打得這些蔥粉槓精的智商展露無疑523F 118.161.172.158 台灣 06/20 06:43
推 theurgy: 推一個 絕對支持官員說謊的權力524F 42.73.92.145 台灣 06/20 06:44
推 kennyluck: 所以為什麼質詢不該有聽證的嚴格性?525F 91.216.105.152 美國 06/20 06:46
推 yjay: 噓文很多網軍可怕526F 37.109.46.76 波蘭 06/20 06:47
噓 hrak49: 記得上台,昨天台上一直警告廢到笑527F 39.9.74.93 台灣 06/20 06:58
心生恐懼是「你講的」欸,所以你自己講話前都不知道自己在講啥嗎?
也是啦,依你的智識程度,確實很容易幹這種蠢事
還有,心生恐懼又不是這次藐視國會刑罰或罰鍰的構成要件,根本不必討論明確性的問題
你看你老毛病又犯了,自己智識程度偏低,就愛亂撿別人的拉基論點來用,結果就是成天
鬧這種張飛打岳飛的低級笑話
推 alihue: 推533F 106.73.26.66 日本 06/20 07:03
推 pzlmh: 錯 不能檢討黨535F 1.200.76.25 台灣 06/20 07:09
噓 cigaretteass: 一本正經地講幹話 從頭到尾都在迴避行政院覆議造謠 好意思自稱法律人wwww536F 49.216.194.8 台灣 06/20 07:09
噓 luoqr: 繼續自慰539F 111.71.21.114 台灣 06/20 07:13
推 preppie: 藐視國會罪的刑法條文到底哪裡有寫到是經過表決?540F 125.231.102.90 台灣 06/20 07:15
推 noway: 連刑法恐嚇罪的心生恐懼都有預告不法當要件了 你一個主觀「心生恐懼」就可以說法案有問題 這邏輯跟我說法律人喔嘎嘎嘎542F 1.200.4.73 台灣 06/20 07:17
噓 ypt: 綠腦545F 140.109.216.189 台灣 06/20 07:18
推 hqu: 大招 你就是綠營廁翼 你就是塔綠班 多好用546F 1.173.208.211 台灣 06/20 07:33
→ waleiganG8: 結果sb710031到底找到沒啊?XD
像個傻b在那邊唬爛不用錢547F 111.252.217.120 台灣 06/20 07:36
推 ch1rmon: 講了半天小草還是沒講什麼叫反質詢549F 180.217.159.71 台灣 06/20 07:39
→ xulzj524: 呵呵呵
我真的覺得很奇怪
立委質詢是非題
然後官員完全不敢回答對還錯
扯一堆有的沒的~
是非題很難嗎
還是反正來質詢官員就學的麻柯一樣話唬爛講幹話 不用正面回應反正時間到了就結束
然後要資料就說好會後會給 給了三個月資料還是拿不出來
現在的質詢狀況
簡單舉例來說
立委:請問部長你今天搭車來立院的嗎
部長:那個委員今天天氣不錯很適合搭車但走路也很涼爽
立委:部長請你回答我的問題
部長:那個車型大台的做起來比較舒服
立委爆氣:部長請針對問題回答你到底是不是搭車來的
部長:年紀大了自己開車比較危險
好時間到了下台
會後新聞:立委大聲質問政府官員 沒品550F 27.51.16.16 台灣 06/20 07:45
噓 hsshkisskiss: 這篇好可憐 連公關公司都護航不下去…不過我也護航不下去 寫太爛了573F 150.117.134.227 台灣 06/20 07:55
噓 baan: 其它國家也沒有塔綠班啊 哈哈575F 223.137.135.133 台灣 06/20 07:55
推 noway: 我以為法律講的是白紙黑字 原來一個「心生恐懼」就可以了 法律人的名聲都被法綠人敗掉了嘎嘎嘎576F 1.200.4.73 台灣 06/20 07:56
推 bruce2248: 好多低端89網軍來跳針喔579F 61.230.230.172 台灣 06/20 07:58
→ bruce2248: 一邊說法案有問題尊重釋憲 結果一邊當槓精 蔥傅糞真的都主子一樣89性格585F 61.230.230.172 台灣 06/20 08:01
推 alihue: 幫補587F 106.73.26.66 日本 06/20 08:06
推 Antler5566: 打臉打的吱吱作響588F 118.169.226.151 台灣 06/20 08:09
推 a58461351: 藍白腦殘拼命跳針,笑死589F 111.81.209.3 台灣 06/20 08:10
推 tamanoko: 這篇真的蠻有耐心的590F 219.91.17.135 台灣 06/20 08:46
推 jack8759: 推591F 111.249.89.222 台灣 06/20 08:48
推 yz1120: 卡提諾法學院對決苗博雅法學院 比哪邊法盲多 看現場訪問應該一樣多592F 223.137.58.209 台灣 06/20 08:49
推 alert96: 這種立法品質 真是可笑耶594F 101.136.157.202 台灣 06/20 08:55
推 qwer82340cc: J大辛苦了哈 無奈的法律人595F 42.79.133.3 台灣 06/20 08:56
噓 invlaw: 怎麼上面一堆智障小草啊596F 114.32.162.187 台灣 06/20 09:09
噓 yiting428: 反質詢無法理解?立委怎麼問問題的,反過來變行政官員反問立委問題,就是反質詢,太愚蠢的問題智者無法回答,你很適合代表党去跟民眾黨辯論,可惜連綠畜自己都不敢
政黑開心就好,趕快去對你們主子施壓,讓沒用的51席正常一點597F 27.53.179.138 台灣 06/20 09:11
噓 cigaretteass: 所以「立委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刑責」是啥?604F 49.216.194.8 台灣 06/20 09:12
→ yiting428: 行政院提的覆議書面資料可笑成那樣,政黑繼續自我高潮,叫你們主子多跟你們這些政黑專家學學,別站在國會直播前下士下正606F 27.53.179.138 台灣 06/20 09:14
推 invlaw: lono你不要再秀了啦 隨便查到一個名詞就丟上來結果又被狠狠打臉?這樣難堪的是你喔610F 114.32.162.187 台灣 06/20 09:14
→ waleiganG8: 找一個被打臉一次就接著再找下一個613F 49.215.20.52 台灣 06/20 09:26
推 ayokayok: 沒圖卡誰要看? 滾615F 1.162.201.160 台灣 06/20 09:40
推 cerenin: 推這篇跟一樓,都這麼明白了還是有人硬要洗616F 111.254.81.22 台灣 06/20 09:48
推 lariat: 有學過法律概念的 才知道差異真的很大618F 123.195.25.145 台灣 06/20 10:17
推 butt1106: 補619F 218.32.44.187 台灣 06/20 10:21
推 tengerinedog: 反正問a答b也不算說謊以後就決定這麼搞620F 1.165.203.108 台灣 06/20 10:37
推 tomoko17: 推622F 163.32.98.70 台灣 06/20 11:05
推 diolu: 看懂了623F 60.251.41.139 台灣 06/20 11:26
推 smpian: 這篇正解,黃國昌法律是在學店學的吧624F 223.137.145.97 台灣 06/20 11:36
推 junkiewang: 很棒喔,警察亂開單都說有問題可以去申訴,申訴麻煩根本擾民,不要給警察有開單的權力就好了625F 114.42.54.200 台灣 06/20 12:04
推 smpian: 簡單來說,質詢與聽證意義上完全不一樣,不應該適用同一種罰則628F 223.137.145.97 台灣 06/20 12:14
推 acserro: 警察亂開單有申誡 警察有經訓練也沒有前科 請問立委有什麼箝制他濫權的機制?藍鳥比雞腿630F 111.243.10.158 台灣 06/20 12:18
推 doa2: 國外沒有的東西,不就我們獨門的五權分立嗎?633F 36.232.144.24 台灣 06/20 13:02
※ 編輯: jump2j (61.56.170.19 臺灣), 06/20/2024 13:27:28
※ 編輯: jump2j (61.56.170.19 臺灣), 06/20/2024 13:30:14
推 sicachu: 有道理又有耐心面對一堆蔥粉槓精 佩服642F 210.60.190.109 台灣 06/20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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