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綠粉又在丟臉了,最簡單就依照你說的第十頁,他整個論述其實是從第八頁第4行開始,也列了一堆案例:憲法判決對於下列案例,並未認定違反法明確性原則,釋字 432號會計法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憲法第十五條保障人民工作權之意旨尚無違背
釋字 545號解釋中醫師於業務上如有違法或不正當行為,法律就前接違法或不正當行為無從鉅細加以規定,且因已不確定法律概念規範由司法審查予以確認,則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不合
釋字 602號解釋非基於其所推廣或銷 售商品或勞務之合理市價者 ,不得為之,
也是無從解釋 由司法審查予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