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作者 brian900530 (LmWAng9)
標題 [黑特] 憲訴法修法100%違憲啦
時間 Mon Dec 23 01:31:36 2024


不要跟我說你不是大法官這種爛反駁
隨便一個法律系學生都看得出來違反釋字601
去問黃國昌翁曉玲為什麼要訂出這種垃圾條文
提高人數門檻沒有配套措施 提高違憲門檻
這也就算了 整部修法最誇張100%違憲的部分
是在修正條文第30條 增訂:
1.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
2.依規定迴避之大法官人數超過7人以上時,未迴避的大法官應全體參與評議
並且3/4以上同意始得作成判決或評議
3.未迴避之大法官人數低於7人時,不得審理案件

把這三個規定綜合起來看就可以知道 15-7=8
第二項規定適用在有7或8個大法官迴避時
代表只有8或7個大法官可以審理
這時候要3/4以上才可以做成判決
但是這次修法又同時寫死宣告違憲要9人
所以代表只要有7或8個大法官迴避的情況下
就只能做出其他判決結果
而永遠不能做出違憲宣告。

第三項規定適用在因為迴避可以審理的大法官
只剩6個(包含)以下的時候 就完全不能審理了
這兩個規定100%違反釋字601

釋字601說 法官迴避與否並非當事人可以控制
而迴避制度是在排除有利益衝突的法官來維持審判公平
並且司法權的維繫比迴避制度更重要
當法院因為迴避而導致沒有法官可以審理的時候
「就不能再以迴避為由拒絕審判」
換句話說當迴避到不能再迴避的時候
法院還是只能進行審理
可見迴避制度並不是在處罰當事人

而這次修法居然在迴避的大法官人數太多的時候
提高判決門檻使當事人無法獲得違憲宣告
又規定迴避到只剩6個法官的時候就不能審理了
跟釋字601說法院還是只能審理完全相反
隨便一個法律系學生都看得出來違反釋字601
真的不要再來跟我說這個法違憲在哪裡
根本如同寫在額頭上一樣明顯
要進來護航的人最好可以從法理上反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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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204.144 (臺灣)
※ 作者: brian900530 2024-12-23 01:31:36
※ 文章代碼(AID): #1dQ4pwa5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34888698.A.905.html
polong1: 今年是藍白不違憲才奇怪1F 27.51.153.168 台灣 12/23 01:34
gogen: 唉,kmt對大法官體制有意見就該修憲
不爽由總統提名,就修憲改其他產生的方式kmt對監察院體制有意見也該修憲
不是不給預算
現在都想靠一般法律來搞憲政體制的東西2F 180.217.192.87 台灣 12/23 01:35
markhbad54: 依照法律層級601>憲訴法7F 42.72.166.69 台灣 12/23 01:37
hosen: 大法官有15個、提一堆爛人怪在野黨?8F 123.195.32.49 台灣 12/23 01:39
brian900530: 你修這種爛法從法理的觀點不管哪個黨我都噴zz9F 1.161.204.144 台灣 12/23 01:40
gogen: 立委才爛11F 180.217.192.87 台灣 12/23 01:40
brian900530: mark幹嘛噓我 釋字601當然大於憲訴法啊 不是啊我怎麼會說違憲呢
不然我怎麼會說違憲呢12F 1.161.204.144 台灣 12/23 01:40
goetz: 問題在於現在大多數民眾想要懲罰大法官啊.你們法律系如果不想沈船,最好快點跳船.15F 122.100.75.188 台灣 12/23 01:47
brian900530: 憲法訴訟法新制上線後憲法法庭新收5681件 其中5630件是人民聲請 等於高達99%都是人民聲請案 讓憲法法庭沒辦法審理或是提高違憲門檻到底懲罰到的是大法官還是正在尋求救濟的人民 最好自己想清楚17F 1.161.204.144 台灣 12/23 01:49
win8719: 台灣民意民調/大法官判死刑有條件合憲47.3%接受「越年輕越買單」

還有一點~法官是看法條來判的~不是看民意來辦的23F 114.44.55.33 台灣 12/23 01:50
brian900530: 你口中的大多數人民所謂懲罰大法官 實際上是懲罰到自己 限縮人民自己的訴訟權28F 1.161.204.144 台灣 12/23 01:50
boyo: goetz根本在亂講  法界根本都在反這次修法31F 211.74.79.105 台灣 12/23 01:51
win8719: 有問題應該去修改法條~不是看民意然後去忽視法條32F 114.44.55.33 台灣 12/23 01:51
benson60913: 智障藍白不要自己充當法界傳聲筒好嗎 超爛34F 101.10.9.34 台灣 12/23 01:52
innightmare: 大法官被藍白亂修法現在都不用開會坐領薪水就好,哪來懲罰哈哈36F 1.172.223.204 台灣 12/23 01:52
brian900530: 我就直接講啦 已經有案件繫屬在憲法法庭的當事人因為害怕修法後自己的案件沒辦法開庭 透過律師向憲法法庭聲請暫時處分來凍結人數條款 你覺得這樣是懲罰到誰?38F 1.161.204.144 台灣 12/23 01:52
boyo: https://www.twba.org.tw/  全國律師聯合會43F 211.74.79.105 台灣 12/23 01:53
brian900530: 根本就是在尋求救濟的這些人 你覺得這些人會贊成還反對修法啦44F 1.161.204.144 台灣 12/23 01:53
boyo: https://twcdaa.org/2024/12/21/113-12-21-a刑事辯護律師協會46F 211.74.79.105 台灣 12/23 01:53
zixiang: 大法官自己胡搞,甘民意屁事
反正兩年後就知道誰沒穿褲子48F 223.140.214.96 台灣 12/23 01:53
boyo: http://www.sociallawsociety.org.tw/
台灣社會法與社會政策學會50F 211.74.79.105 台灣 12/23 01:54
brian900530: 不只法學界、各律師公會、刑事辯護律師協會、甚至連公民團體民間司改協會、國際特赦組織這些實際在接觸憲法訴訟的人都出來發聲明反對 還真的有人因為修這法是在懲罰大法官52F 1.161.204.144 台灣 12/23 01:54
boyo: 所有在搞法律的  全部都在反這個修法57F 211.74.79.105 台灣 12/23 01:54
brian900530: *以為58F 1.161.204.144 台灣 12/23 01:55
win8719: 還需要到2年後嗎~明年就可以看了59F 114.44.55.33 台灣 12/23 01:55
brian900530: 懲罰到的全部都是案件現在在憲法法庭的普通人民啦60F 1.161.204.144 台灣 12/23 01:55
centra: 法律界是反對修法的喔 因為完全破壞憲政體制62F 111.83.135.192 台灣 12/23 01:56
win8719: 還有我國憲法是一個保護機關正常運作的憲法~任何不能然機關正常運作都很大可能違
搞不清楚中華民國憲法是啥狀況~中華民國憲法就是要各機關正常運作~不能讓他不能運作64F 114.44.55.33 台灣 12/23 01:56
brian900530: 至少我身邊所有念法的人都在反對70F 1.161.204.144 台灣 12/23 01:57
sonora: 機關正常運作?阿那些霸占主席台不就違憲71F 220.136.66.46 台灣 12/23 02:08
r13974682: 那是政治攻防72F 118.165.167.138 台灣 12/23 02:10
win8719: 那也是立法院理面的運作阿
如果不能運作的話~你連占領都不用做73F 114.44.55.33 台灣 12/23 02:13
devin0329: 藍白:自己釋憲自己沒有利益迴避自肥75F 1.162.65.244 台灣 12/23 02:14
chenry: 用共產黨制度去看就懂了 共產黨人大制
所有法律憲法人大有最終解釋權
意圖早就明顯了 還裝瞎洗地護航77F 101.12.162.93 台灣 12/23 02:16
cfetan: 不知所云,邏輯撞牆80F 27.247.193.65 台灣 12/23 02:18
Hohenzollern: 中華民國憲法是五院分權 KMTMD藍黑二黨封殺司法院職權100%違憲81F 49.216.42.170 台灣 12/23 02:19
brian900530: 霸佔主席台不叫不讓機關正常運作 反而這才叫做機關有正常在運作 霸佔主席台是民主政治中常見的政治攻防手段 國會少數黨利用議事程序進行杯葛的手段(不讓主席發言議程不能開始) 屬於立院運作的一環 並非機關沒有在運作
所謂的機關無法正常運作是指 刪除預算、人事等等(憲法上啦)
請cfetan就教囉
哪邊邏輯撞牆83F 1.161.204.144 台灣 12/23 02:19
Xceberus 
Xceberus: cfetan水準差就不要一直跳針了94F 42.75.104.110 台灣 12/23 02:22
stosto: 就說立法院又可以審預算才是奇怪的事情
立法院以後就不要審預算,在弄一個專門審預算的民代就好了95F 59.115.132.64 台灣 12/23 02:23
Xceberus 
Xceberus: 統媒昨天很合作的針對綠霸佔主席台洗新98F 42.75.104.110 台灣 12/23 02:25
Xceberus: 聞
Xceberus: 老藍腦其實就黨國洗腦教育下的產物
Ghamu: 藍白粉說學法律的都是法綠系塔綠班101F 42.79.157.255 台灣 12/23 02:25
ILoveKMT 
ILoveKMT: 大法官自甘成為民進黨的後宮 你說藍白要102F 101.136.215.104 台灣 12/23 02:27
ILoveKMT: 怎麼贏? XDD
stosto: 國民黨就不學無術阿
一個花蓮王這種更生人可以當總召
不就國民黨沒人才了嗎104F 59.115.132.64 台灣 12/23 02:28
win8719: 國民黨法就講不贏阿~講不贏就變成民進黨後宮我要笑死107F 114.44.55.33 台灣 12/23 02:29
zixiang: 霸佔主席台都可以講的這麼合理,真的夠死忠也
那是不是選一個雙花紅棍最對味,真的是黑道黨109F 223.140.214.96 台灣 12/23 02:29
stosto: 有人不懂杯葛在幹嘛113F 59.115.132.64 台灣 12/23 02:31
universeor: 講道理講不贏就翻臉說大法官是綠的
這很白藍
藍白都不在憲法法庭反駁114F 118.165.65.213 台灣 12/23 02:33
brian900530: 英國國會少數黨也是用冗長發言來拖時間拖議程 他們就好民主 我們就好死忠?117F 1.161.204.144 台灣 12/23 02:34
universeor: 都要等到有媒體網軍幫忙才在那邊洗
狗蔥上人吳宗憲在法庭被電到不敢講話120F 118.165.65.213 台灣 12/23 02:35
brian900530: 國會少數黨杯葛就是這種方式
法律方面講不贏就把法律人大法官抹綠就好 很廉價的反駁122F 1.161.204.144 台灣 12/23 02:36
jung7458: 夜壺最爛125F 223.138.202.180 台灣 12/23 02:37
ZhaiMan: 藍白要的是人治不是法治社會126F 180.217.200.94 台灣 12/23 02:37
PrinceAlex: 大法官本來就不用管民意 白痴藍白127F 42.79.175.213 台灣 12/23 02:37
zxp9505007: 有本事 就選贏國會128F 24.7.63.0 美國 12/23 02:38
win8719: 有本事就連法律也打贏阿129F 114.44.55.33 台灣 12/23 02:38
brian900530: 選贏國會 然後修一個學界實務界法官律師都反對的法 有比較好嗎
反正這些人通通都被打成法綠任就好 好簡單
*法綠人130F 1.161.204.144 台灣 12/23 02:40
ZhaiMan: 有本事就修憲 修到國會最大黨接任元首135F 180.217.200.94 台灣 12/23 02:42
universeor: 整天講民意,但民意不足以修憲XD
不然大家來倒閣重選
選到能修憲就能廢除憲法法庭了
藍白不要選擇性聽民意
七八成民眾不支持統一
要不要直接放棄大陸地區領土?136F 118.165.65.213 台灣 12/23 02:43
tn601374: 還在崩142F 1.164.197.14 台灣 12/23 02:47
universeor: 然後不是說要內閣制?修憲就能改制喔要不要倒閣重選啊?重選很棒耶,不倒嗎143F 118.165.65.213 台灣 12/23 02:48
a1223356: 綠共慘敗後在崩潰145F 49.216.44.88 台灣 12/23 02:53
universeor: 推,綠共又崩潰了,藍白又贏了146F 118.165.65.213 台灣 12/23 03:04
rickie1141: 青鳥怎麼還在崩潰啊?早點走出來比較好吧!147F 42.72.64.90 台灣 12/23 03:04
universeor: 號稱多數民意但不敢重選修憲149F 118.165.65.213 台灣 12/23 03:04
xvhak: 好啦 綠色都合憲 藍白都違憲 改獨裁算了150F 42.79.58.75 台灣 12/23 03:06
edwardtp: 不符黨意的都是違憲,你看看你寫一堆151F 114.136.243.148 台灣 12/23 03:08
richard520: 不符黨意的都是違憲,你簡單這樣講不是比較快152F 114.32.122.8 台灣 12/23 03:18
tiger508: 藍白亂搞     噁草屎都吃154F 61.227.249.70 台灣 12/23 03:21
hong414: 你解釋給智障聽幹嘛?155F 180.217.3.150 台灣 12/23 03:22
suntw: 藍白立委本身才爛156F 175.182.133.157 台灣 12/23 03:23
universeor: 奇怪小草不是主張理性科學誤食嗎?
怎麼不講道理?
整天跳過理由講結論157F 118.165.65.213 台灣 12/23 03:24
shirleyEchi: 說大多數的不敢提倒閣160F 101.12.114.219 台灣 12/23 03:55
brian900530: 過了幾個小時反駁的還是在黨意 到底有沒有法理上可以反駁的啊 討論法律很難嗎
只會貼人標籤真的有夠可憐的
真的是在侮辱我的專業161F 1.161.204.144 台灣 12/23 04:43
yling5518: 違憲這麼好用就乖乖坐在位置上按鈴表決不就好了,還需要做多餘的動作?
佔領主席台,號召青鳥寒風中抗議太辛苦了吧166F 27.53.50.121 台灣 12/23 05:09
twpost: 國民黨最大, 傅崑萁是中國台灣之王170F 1.171.180.26 台灣 12/23 05:12
nalthax: 你怎麼不問為什麼大法官要迴避到那麼多人啊?照理說應該跟個案沒啥關係卻迴避到接近一半,什麼案子可以讓這麼多大法官迴避啊?171F 111.255.204.158 台灣 12/23 05:17
MVPGGYY: 有的就跟相關案件有親屬關係就要迴避了,這不難懂吧,例如同婚時有個大法官的配偶是長期推動同婚的人,所以他就迴避了175F 220.142.9.55 台灣 12/23 05:28
nalthax: 其實問題還是一樣啊,宣告違憲要9人,但是沒有說宣告不違憲要9人,所以剩下的有四分之三同意在不違憲的部分是沒有問題。而且為什麼會迴避到7人以上,是放棄職務嗎?如果全部都迴避剩下兩個的時候要怎麼審?所以還是針對要以絕對多數或相對多數決來論才是直球對決,大法官迴避那麼多個,跟辦公室只有不到一半的人來上班一樣耶,來洽公的客人是沒差,但是剩下來上班的有比較開心?你覺得量能足夠嗎?
七八個不同領域不同經歷不同地域的大法官會有共同親屬到迴避一半,是台灣民眾的共同始祖嗎?這表示大法官構成根本變裙帶關係,才會有這種超級親屬耶178F 111.255.204.158 台灣 12/23 05:29
MVPGGYY: 我只是舉例其中一種迴避出現的可能,當然通常不會有那麼極端的人數,但你要立法本來就得考量進去,這不是我們網路鄉民在打嘴砲喔,是立成一條法律,嚴謹性不同
你要立法的內容如果是用那種通常不會發生我就不考量的心態去立的,那很可怕耶XD192F 220.142.9.55 台灣 12/23 05:37
nalthax: 而且大法官的構成可能不要全部都民法背景或全部都刑法、行政法背景,全都法官、全都土博、德博或日博,太單一了,就像醫生會診骨科但有空來的都泌尿科跟直腸肛門科,他們自己也會說其實應該要迴避,那就變成大法官背景太單一也不行啊198F 111.255.204.158 台灣 12/23 05:41
slygun: 嗯嗯 憲都是綠解釋 怎麼說都是別人錯204F 111.243.165.223 台灣 12/23 05:43
nalthax: 我沒有不考量啊,我還考量一個迴避到13人的情況,這種超級親屬或超級迴避不應該出現,出現表示整個大法官提名機制根本出現問題,所以關鍵是你要相對還絕對多數決,標準要一致205F 111.255.204.158 台灣 12/23 05:43
freeclouds: 違憲啦 哪次不違憲了210F 180.217.14.124 台灣 12/23 05:47
nalthax: 人數不足應該要有一個補足或過渡的機制,缺這種機制的話就去修法,為什麼一定要堅持不修法?211F 111.255.204.158 台灣 12/23 05:47
ganbastar: 要官員報告不要拿假資料都違憲了你說呢214F 111.240.22.28 台灣 12/23 06:13
allican: 藍白只是想架空行政權而已
樓上說的假資料處罰方式本來就違憲215F 42.73.75.211 台灣 12/23 06:43
brian900530: 你講得很好啊 人數不足應該要如同外國立法例要有過渡機制 這不是我在這個版上發文一貫的主張嗎 就是要有配套措施啊
另外 實務上有沒有迴避到這麼多人的可能性跟制度面上的設計是兩回事
萬一 我說萬一 就是有一個案件迴避迴避到只剩6個人可以審理 依照現行條文就是不得審理217F 1.161.204.144 台灣 12/23 06:46
win8719: 假資料那個會違阿~法律明確性原則三要件~去看一下226F 114.44.55.33 台灣 12/23 06:48
brian900530: 問題是釋字601早就規範 如果迴避到沒有法官可以審理 就還是只能硬著頭皮審理 不能以迴避為由完全不行使審查權 所以你舉的極端例子迴避到只剩2個人可以審理 依照釋字601的意旨
依然不能放棄行使審查權
過渡機制配套措施的部分 我就一直在主張藍白要修法就要一併修配套措施 而不是只修判決門檻把配套措施的部分推給執政黨或司法院 讓他們來幫你的修法擦屁股228F 1.161.204.144 台灣 12/23 06:49
tenshouw: 綠畜239F 223.139.217.8 台灣 12/23 07:01
brian900530: 標籤儘量貼 我沒差 只會顯得你素質很低而已 沒辦法針對法理來討論240F 1.161.204.144 台灣 12/23 07:02
harlow: 藍白選贏國會沒錯 但沒有2/3 有本事就修
沒那屁股吃那瀉藥 白忙一場242F 101.10.112.40 台灣 12/23 07:04
isolove19: 為啥會補不滿?245F 223.138.185.145 台灣 12/23 07:06
acserro: 推你 以理說理 論述清楚246F 111.243.30.153 台灣 12/23 07:12
t13thbc: 正常有點腦袋有點常識的都知道 早就違憲247F 123.193.227.232 台灣 12/23 07:17
wccw010034: 綠圾又贏瘋狂違憲一直爽,絕對要給綠圾好看248F 39.10.57.45 台灣 12/23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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