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s456985 (搭波S)標題 [新聞] 大學生情慾難耐上了國小女童 判賠50萬元時間 Wed Apr 15 19:12:00 2015
自由時報
大學生情慾難耐上了國小女童 判賠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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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情慾難耐上了國小女童 判賠50萬元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熱心參與志工服務的游姓大學生,去年5月透過社交軟體,認識年僅12歲的國小女學童,雙方透過社交通訊軟體交往20天,進一步約會互訴情衷,游某卻一時情慾衝動,很快就與女學童在國小男廁內發生1次性關係,女學童的母親提告後,游某賠償50萬元,台中高分院則依妨害性自主判刑1年1月,不過,游某與女童是兩情相悅,法院宣告緩刑3年。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游某具有國際志工服務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讀書與當志工之餘,也打零工賺錢,每月收入8000至9000元,他於去年5月下旬,透過電腦社交軟體「LINE」,認識就讀國小剛滿12歲的女學童。 ...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熱心參與志工服務的游姓大學生,去年5月透過社交軟體,認
識年僅12歲的國小女學童,雙方透過社交通訊軟體交往20天,進一步約會互訴情衷,游某
卻一時情慾衝動,很快就與女學童在國小男廁內發生1次性關係,女學童的母親提告後,
游某賠償50萬元,台中高分院則依妨害性自主判刑1年1月,不過,游某與女童是兩情相悅
,法院宣告緩刑3年。
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游某具有國際志工服務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讀書與當志工
之餘,也打零工賺錢,每月收入8000至9000元,他於去年5月下旬,透過電腦社交軟體「
LINE」,認識就讀國小剛滿12歲的女學童。
雙方透過「LINE」交往約20天,已具有男女朋友的情誼,同年6月14日上午,兩人約在苗
栗縣一處車站見面,隨後,女學童帶著游某進入一所國小,雙方於國小的男廁內發生性關
係,事後女學童的母親提出告訴。
判決書指出,刑法妨害性自主規定,對未滿14歲的男女性交,因未滿14歲男女的身心尚未
成熟,縱使對方同意,也觸犯妨害性自主罪,可處3年至10年徒刑,不過,高分院認為,
男女雙方兩情相悅,游某年僅18歲,無法克制自身的情慾,一時失慮犯案,也沒有巧言虛
偽欺騙女學童,酌量減輕其刑。
判決書還強調,女童的父母親,在地檢署偵查與地方法院審理時,都表達不願意和解、不
會原諒游某行為,不過,游某仍積極協商,雙方於今年2月終於達成和解,游某賠償50萬
元,因此,游某沒有再犯之虞,判處1年1月徒刑,宣告緩刑3年以勵自新,緩刑期間要提
供120小時的義務勞務,以及20小時的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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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句 :
女學童帶著游某進入一所國小,雙方於國小的男廁內發生性關係,事後女學童的母親提出
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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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rkle: 未滿16歲的真的不要督....6F 04/15 19:12
推 HOLLYQOO: 打一砲五十萬,五十萬都不知道可以吃幾攤了....10F 04/15 19:13
→ Kreen: 孫中山傳人!14F 04/15 19:13
推 icelaw: 妹妹文表示17F 04/15 19:13
→ Ives20130: 幹 自己女兒帶男生進男廁發生關係你好意思告喔18F 04/15 19:13
→ kbcnh: 其實男方同樣可告女方反正最後大概都是緩刑24F 04/15 19:14
→ RaphaelJr: 方爺 你又回來啦~ 鑰匙不見了? XDDDD27F 04/15 19:14
推 MacOSX10: 那五十萬我猜女童一毛都拿不到,會全部被她媽A走31F 04/15 19:14
噓 Sayd20: 12歲器官都還沒發育完吧……34F 04/15 19:15
推 gogoegg: 低能 = = 摸摸就算了 還真的硬督 這下爽了吧36F 04/15 19:15
推 popy8789: 一定是八卦版發妹妹文的常客37F 04/15 19:15
推 solsol: 女童帶?意思是女童經驗豐富? 被釣了?38F 04/15 19:15
推 applejone: 50萬...應該可以吃到小名星了吧@@40F 04/15 19:16
推 SEEDA: 媽媽教得真好~44F 04/15 19:16
推 egg781: 說實在要怎麼跟12歲女生聊天阿?我覺得跟小5歲的講話就有代溝了48F 04/15 19:18
推 cul287: 這....50F 04/15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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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etio: 八卦-154F 04/15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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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akehiko: まったく、小学生は最高だぜ!!58F 04/15 19:21
→ akiyamatt: 男生要怎麼反告女生,又不是同樣未滿16 = ="60F 04/15 19:23
→ akiyamatt: 另外則沒啥好羨慕的吧,背了前科還被罰50萬,實在有夠慘64F 04/15 19:23
→ akiyamatt: 年滿16歲又想吃年輕女孩的鄉民就乖乖認命去追已滿16的高校妹,讓她換穿小學生的衣服自high也就罷了66F 04/15 19:24
推 arceus: 12歲有啥好說,要考量男方立場就順便考量父親立場70F 04/15 19:28
噓 judicialp: 緩刑期間沒再犯罪 緩刑期滿等於沒前科 有人觀念很差71F 04/15 19:28
→ akiyamatt: 50萬拿去和已滿16的女生約會,多少能追到幾個好嗎72F 04/15 19:29
→ akiyamatt: 游男已經年滿18,就算緩刑也會有前科好嗎74F 04/15 19:30
推 IamBuki: 有夠魯的 連旅館錢都不出76F 04/15 19:35
推 DBSS: 法院判這麼輕 幾乎都是賠錢了事 以後國家會越來越亂77F 04/15 19:36
推 shinink: 為什麼八卦版人氣-1?79F 04/15 19:40
→ kungliu: 12歲也敢碰,屁股洗洗進去蹲吧83F 04/15 19:47
推 amoley: 鑫鑫腸很順利88F 04/15 20:11
推 skinbones: 腦袋有洞的判斷,國小生知道這麼多嗎89F 04/15 20:12
推 sunlockfire: 所以談好和解後?可以一直督一直督一直督了嗎??@@92F 04/15 20:15
噓 cwind07: 12歲女童什麼都不懂 交沒幾天就督 根本是滿腦精蟲戀童屁93F 04/15 20:15
推 liaon98: 12歲也吃得下去...94F 04/15 20:25
推 Wi11iam: 50萬破處,稍微貴了點96F 04/15 20:27
推 raymondlai: 12歲什麼都不懂?哈哈有些人好純情就以為全世界都純情97F 04/15 20:29
推 wewe123: 12都還沒發育完全是在吃三小98F 04/15 20:32
推 knight0123: 裡面沒寫女孩是不是第一次.....也許己經被100F 04/15 20:35
推 rondox: 西斯人氣麥1105F 04/15 21:02
→ BIGGER: 一次50…106F 04/15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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