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yhwh (雅威)標題 [新聞]「婚前協議」不敢簽!知名女律師離婚虧大時間 Mon May 25 08:38:48 2015
蘋果及時
2015年05月25日08:03
婚前協議是明星或是有錢人還在簽的嗎?
隨著時代改變,其實一般人不但應該了解這部份內容,甚至也應該要在婚前簽署。
今天出版的《聯合報》報導,一位在國內有相當知名度的女律師日前傳出離婚,
她感慨雖學習法律,但礙於傳統文化,沒有簽婚前協議,
以致離婚後衍生爭執;法律扶助基金會士林分會前會長張菊芳說,
婚姻中瑣事太多了,以家庭生活費為例,法律規定
「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條文很籠統,
法院一般是認為各自負擔一半,但若是夫妻簽有婚前協議,約定負擔的比例,
就可免除爭執。婦女團體認為類似紛爭非常多,建議主管機關修法,
在民法親屬篇納入夫妻應簽婚前協議的規範。(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http://goo.gl/84PG9V
備註:
可是也一堆肥宅工程師綠綠der~ 離婚分財產都在虧
為啥都沒人抱屈?淚
問掛 文中是哪位苦主鬧進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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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mid05: 女律師是要付贍養費?4F 05/25 08:40
推 DALUGI: 女方吃虧就建議主管機關修法 男生吃虧怎不見女團動靜?5F 05/25 08:41
推 RIP5566: 還沒結婚就想著怎樣離婚了6F 05/25 08:42
推 lienghot: 對啊 最近一堆戴綠帽新聞 沒人要修法7F 05/25 08:43
→ twpost: 哪位知名女律師? 有拍廣告嗎8F 05/25 08:44
推 RIP5566: 懷孕驗DNA也修一下啦9F 05/25 08:44
推 cfceo: 那個知名的都不講,‵這樣豈不是害我聯想常上新聞哇娃娃那10F 05/25 08:44
那有兩位耶! 是最近有上那位 ?
還是有一陣子沒見到的那個
→ bhis: 又在要人強迫簽約,簽約自由都當屁11F 05/25 08:44
推 softmm: 不合時宜傳統就是造成社會混亂的元兇12F 05/25 08:45
※ 編輯: yhwh (123.240.221.56), 05/25/2015 08:46:11
噓 losel: 男生提議要簽沒被炮到死才怪14F 05/25 08:46
推 D122: 我還是不知道這女律師怎麼了15F 05/25 08:46
噓 Lorazin: 沒講細節跟糾紛就要人家支持 打迷糊仗嗎17F 05/25 08:48
推 joesoul: 男生給女生就是應該 女生給男生就叫虧大了18F 05/25 08:48
→ tcancer: 婚姻制度廢除掉才是正解 愛時不分你我 等離時才雞雞歪歪19F 05/25 08:48
→ gunfighter: 男生提簽:不是男人不願意負責 女生提簽:這是女性權益20F 05/25 08:49
推 Lorazin: 如果改應簽 廣大男性有福了 我支持21F 05/25 08:49
推 williamsc: 沒辦法 誰剛結婚就在想以後會不會離婚23F 05/25 09:05
推 kekeyo: 改強制規定不知道可不可行~"~24F 05/25 09:06
推 realmask: 如果夫妻每一件事都要算得清楚 做什麼事之前還要看一下還要看一下有沒有逾越條文規定的義務 我建議不要結婚
只適合同居...25F 05/25 09:06
推 stareyed: 可以組男權團體啊,女權團體當然管女權28F 05/25 09:07
→ realmask: 女權團體的 呼籲非常之怪...29F 05/25 09:08
推 ruqoo: 人家女生耶~~30F 05/25 09:09
→ realmask: 這些問題都是雙方不適合結婚或沒準備好結婚跑去結婚產生修法弄那些東西 只是在搞笑31F 05/25 09:11
→ iam0718: 連這玩意都要用法律明文規定的話 別結婚吧33F 05/25 09:14
推 cms6384: 婚前買的房子登載在女方名下<--多少阿宅幹過這蠢事34F 05/25 09:16
推 lulocke: 以前沒想到會出名吧36F 05/25 09:29
推 bboy5j: 如果我老婆當初要我簽婚前協議,我就不會娶她了,擺明不信任我37F 05/25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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