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arnerting (天下一大五郎)標題 [新聞] 柯P:北市公務員酒駕 考績考慮直接給丙時間 Sun May 31 20:08:26 2015
柯P:北市公務員酒駕 考績考慮直接給丙
蘋果日報
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出席台北市社會局舉辦的「千風為愛」關懷紀念音樂會時提到,去年台
灣酒駕傷亡人數約9300人,台北市僅100人左右,算是所有城市當中較低的,但這是因為
警方抓得兇,去年台北市因酒駕被移送法辦的有5500多人。柯也說,警察取締得兇,並不
是釜底抽薪的辦法,應該要「由外而內,由公而私」防制酒駕發生;柯更提到,應考慮從
台北市八萬名公務員做起,如果發生酒駕,是否考績就直接給「丙」。
柯文哲提到,酒駕傷亡之中,機車族占75%,喝酒醉後騎車傷亡的人數,跟開車的人數相
比,比例是3比1,且從喝酒騎車的數據看起來,國、高中學歷的勞工階級就占70%,佔比
較高。
柯也要社會局長許立民思考,如何從上游減少酒駕,他會找個時間與許召開專案會議,用
政府的力量去減少酒駕。
(張博亭/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50531/6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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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smith56: 準備跟郝市長道歉認錯吧 抹黑老柯3F 05/31 20:09
推 haoto: 翻譯:基層要加班當司機惹4F 05/31 20:09
推 ams9: 把機車趕出台北市就好啦5F 05/31 20:09
→ yulo: 黨工禮拜天有沒有領1.66倍加班費?8F 05/31 20:10
→ luming: 不贊成的人是因為 開車不能喝酒很不方便嗎12F 05/31 20:11
推 KTFGU: 黨工虛文都文不對題 超好笑XDDD14F 05/31 20:11
推 Nchun: 柯柯最痛恨酒駕了><15F 05/31 20:12
噓 G41271: 直接汰除好嗎16F 05/31 20:12
推 lovesao: 應直接讓那些人連吃餅的機會都沒有才對21F 05/31 20:13
→ silentence: 丙不會喔 不過要是被抓去關沒易科罰金 照樣bye bye23F 05/31 20:14
推 idevil666: 這應該是好事吧 怎麼一堆人那麼悲憤25F 05/31 20:15
→ newstyle: 柯文哲提到喝酒騎車的數據看起來,國、高中學歷的占70%26F 05/31 20:16
推 buddar: 吃丙還是小事,酒駕致死等才淒慘27F 05/31 20:17
→ newstyle: 沒錢買汽車,或學歷低的最好不要住台北29F 05/31 20:18
推 Fireup: 黨工每次都要搶前幾樓推文 真是辛苦惹31F 05/31 20:20
推 nicoro: 下去領五百啦32F 05/31 20:22
→ arcanite: 學國軍啊!記大過隔年檢討不適任汰除33F 05/31 20:22
推 rasaze: 我媽公務員舉雙手贊成34F 05/31 20:24
噓 whaleegg: 直接丙好嗎?有什麼好考慮的,要看後臺再考慮嗎?37F 05/31 20:25
→ j5924524: 不贊成,酒駕抓到依法處理抓去關3個月就好39F 05/31 20:32
推 cg08: 前機関是先記一大過調職後,當年直接考丙40F 05/31 20:37
推 chudly: 不要客氣 該電則電47F 05/31 20:45
推 jeans1020: 可以順便吃屎嗎 吃丙太便宜酒駕垃圾了48F 05/31 20:52
推 lina77: 那些噓的悲憤人士是公務人員是吧 不然反應這麼激動52F 05/31 21:10
推 sali921: 不用考慮了 直接給丙54F 05/31 21:16
→ Syffence: CD中 我想噓 酒駕不應該給餅 應該直接劣退55F 05/31 21:17
推 codehard: 做黨工真慘 假日加班還沒啥效果 一般人可以撐多久56F 05/31 21:17
推 ianian45: 才丙,應該改刑法,要褫奪公權60F 05/31 21:28
推 amadda: 非常好,考績是公務員的命啊63F 05/31 21:36
推 Rayio: 推推64F 05/31 21:40
推 evilture: 解聘終身不得任職公家單位還差不多65F 05/31 21:41
推 qppqqp: 肏 蛆的天賦技能跳針腦袋不清68F 05/31 21:43
→ ni1987: 解雇+聘終身不得任職公家單位69F 05/31 21:44
推 asd00726: 沒差啦 公務員捏酒駕很嚴重嗎70F 05/31 21:45
推 cloudin: 應該直接解聘 我認真的71F 05/31 21:54
推 kevin31a2: 直接關3年吧 這才有嚇阻效果 酒駕跟殺人未遂差不多77F 05/31 22:11
推 ad58520: 沒什麼不好阿,不要酒駕就不會因此記丙80F 05/31 22:27
推 juliee: 黨工水準……zzz84F 05/31 22:37
推 cmcmcmcm2: 沒辦法 黨工水準就那樣 體諒一下 人家也是要500過生活85F 05/31 22:49
推 shewoei: 不太懂相關法條,給丁不是更有警告效果 ……!?86F 05/31 22:59
噓 JJTDK: 汰除啊 丙什麼丙?87F 05/31 23:12
噓 teddy98: 個人不當行為和其本身的專業並無相干呀 以考績處罰不妥89F 05/31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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