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標題 [新聞] 最高法院決議 正副議長選舉亮票均無罪
時間 Tue Sep  1 15:47:14 2015



apple


最高法院決議 正副議長選舉亮票均無罪


2015年09月01日15:22
2010年高雄縣市合併後,首屆正副議長選舉時,爆發議員亮票案,檢方將亮票議員起訴,
卻都被法院判決無罪定讞,對此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顏大和今年初以判決違背《憲法》、
脫離現實、豈能「市斗小民亮票有罪,民代公然亮票有理」等理由,提出非常上訴。


今天下午最高法院駁回檢察總長的非常上訴,但同時另召開刑庭會議作成決議,就是日後
議員們推舉正副議長選舉亮票,均無罪。(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http://goo.gl/TrwUtH
【更新】最高法院決議 正副議長選舉亮票均無罪 | 即時新聞 | 20150901 | 蘋果日報
2010年高雄縣市合併後,首屆正副議長選舉時,爆發議員亮票案,檢方將亮票議員起訴,卻都被法院判決無罪定讞,對此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顏大和今年初以判決違背《憲法》、脫離現實、豈能「市斗小民亮票有罪,民代公 ...

 


5.備註:


不意外的結果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3.5.148
※ 文章代碼(AID): #1LvLW63M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1093638.A.0D6.html
※ 編輯: capsspac (114.33.5.148), 09/01/2015 15:47:51
fucq47: 該記名投票的1F 09/01 15:47
dearjohn: 這不是廢話嗎? 顏大和真的是超級白癡的 政治打手2F 09/01 15:48
easyfish: 呵呵呵3F 09/01 15:48
GaryMatthews: 犬叫爽到最後一把 之後的人就沒有這麼好康的了4F 09/01 15:48
kuro: (σ′▽‵)′▽‵′▽‵)σ 哈哈哈哈~顏大和,UCCU~5F 09/01 15:48
fallheart: 顏是誰任命的啊6F 09/01 15:48
Dissipate: 那幹嘛不舉手投票就好7F 09/01 15:48
RS512: 記名更好!8F 09/01 15:49
ccpz: 給台階下不下,搞到台階被拆掉9F 09/01 15:49
zold: 糟糕----最高法院背叛國民黨了!!!!!?10F 09/01 15:50
kuro: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11F 09/01 15:50
Yanrei: 哭哭12F 09/01 15:50
jyekid: 亮票-似乎與人民感情相違背 不亮票-各黨議員被收買13F 09/01 15:51
coolda: 拿民代和一般公民比 顏大和 你真的檢察嗎 ?14F 09/01 15:51
yuchihsu: 本來就要亮票,民意代表要對選民負責15F 09/01 15:51
eric999: 本來就該記名,秘密投票只是方便有錢的黨買豬仔。16F 09/01 15:53
apflake: 馬英九看得上的人才,事實證明都是17F 09/01 15:53
doom3: 法院認證18F 09/01 15:53
dsauqt: 亮票才好19F 09/01 15:54
amaranth5566: 代議士本來就是對選民負責,顏某法律沒讀通20F 09/01 15:55
b7510623: 乾脆改成記名投票21F 09/01 15:55
ian90911: 讚22F 09/01 15:55
Eumenes30: 顏...科科23F 09/01 15:56
bryant780417: 幹 本來就應該亮票阿 白痴24F 09/01 15:56
waijr: 最好改成記名投票阿 議員本來就該對選民負責
顏大和難道支持李全教議長買票這種行為嗎?25F 09/01 15:57
fanlander: 選民投你出來黑箱作業,投你幹嘛27F 09/01 15:58
igarasiyui: 最高院也懂跳船28F 09/01 15:59
SHIU0315: 本來就要亮票,民意代表要對選民負責+129F 09/01 15:59
rabbit83035: 廢話 我投票給你當議員 你議長投給對手 這樣對嗎30F 09/01 16:00
BIGNOSER: 馬的 顏大和根本○○,責任政治拿來跟一般選民類比?31F 09/01 16:01
solsol: 議員反而應該記名吧   不然亂投都不知道32F 09/01 16:02
FMANT: 明知道會被買的民代也敢投,還要怪民代賣台哦33F 09/01 16:03
bill6613: 民代投票本來就要記名吧,不然怎麼對的起選民34F 09/01 16:03
derringer:35F 09/01 16:03
FMANT: 對不起選民是不會罷免啊36F 09/01 16:04
otaku5566: 不亮票,人民怎麼監督你37F 09/01 16:05
ienari: 顏大和這種貨色38F 09/01 16:05
CALLING: 表決的時候就是數人頭啊 有本事不要掛黨籍出來選
掛了黨籍卻不依黨的意志選議長 這才是違背選民意志39F 09/01 16:06
taimu: 代議士 本來就必須公開其選擇了好不好41F 09/01 16:08
fenixray: KMT政治打手欠人打臉42F 09/01 16:08
sprucewind: 爽啦43F 09/01 16:09
eric999: 馬政府執政失敗不是沒有原因啊,他就都用一些空有學歷,但腦子不見得比路邊隨便抓個阿宅還好的人。44F 09/01 16:10
chicham: 未來投票直接用舉手的就好了,還搞甚麼假掰投票箱46F 09/01 16:10
badkidXD: 政治打手不意外47F 09/01 16:11
a80518520: 應該記名才對48F 09/01 16:11
bear123: 選出來的民意代表本來就該記名,對民眾負責49F 09/01 16:12
gsuper: 本來就該記名投票阿幹50F 09/01 16:13
garcia: 一個是對選民負責 一個是避免賄選 顏大和真的不懂?51F 09/01 16:15
scarfman: 「やまと 行きます!」顏大和會開鋼彈嗎?52F 09/01 16:16
yoher: 敢請FMANT賜教如何判斷"明知道會被買的民代"特徵 謝謝53F 09/01 16:16
Kenqr: 民代要對選民負責 亮票才知道有沒有違背選民的期望54F 09/01 16:16
j68345517: 推55F 09/01 16:17
chyou2003: 不亮票怎麼知道我們選出的議員投了什麼票?56F 09/01 16:22
rayonwu: 推57F 09/01 16:23
clairehao: 就改記名阿 法院都你家開的喔 想怎麼說就怎麼說58F 09/01 16:24
iMANIA: 推 責任政治的表現59F 09/01 16:24
mussina001: 當然亮票阿~才看得出來背骨欸60F 09/01 16:24
schumi7401: 真屌 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61F 09/01 16:29
tigerzz3: 這種檢察總長 笑死人 哈哈62F 09/01 16:29
pippen456: 代議政治的精神本來就是這樣,亮票看誰敢收錢?63F 09/01 16:29
schumi7401: 不然就改記名 以免又爭議64F 09/01 16:30
miracle1215: 顏大呵就馬英狗的人啊 哈哈65F 09/01 16:31
momoisacow: 馬英九認證 品質保證66F 09/01 16:35
losterchen: 要記名這樣很難買票捏 有錢沒處花很痛苦的 難怪有人反67F 09/01 16:37
codehard: 本來就該記名投票啊68F 09/01 16:38
epistemie: 代理投票均應記名才符合民主精神
鍾年晃說民主國家投票不記名是偏頗的說法69F 09/01 16:43
r94040502: 讚讚讚 本來就該亮票71F 09/01 16:49
chungyiju: ...72F 09/01 16:49
mido: 太棒了 以後都記名投票 這樣人民才能監督73F 09/01 16:50
after1: 檢察官是智障嗎? 民代亮票是對選民負責. 一般民眾亮票要幹嘛?74F 09/01 16:54
albb0920: 民代是代表民意,不是代表自己,本來就該記名76F 09/01 16:56
AllenHuang: 顏大和77F 09/01 16:56
Klosr: 民代 代表人民 本來就該記名投票78F 09/01 16:58
terry1043: 早該記名了79F 09/01 16:59
route22: 顏大和 uccu80F 09/01 17:00
yohuji: 民選代表對選民負責 這都不懂 當  檢察總長81F 09/01 17:02
name2name2:82F 09/01 17:02
ttykimo: 顏根本沒民主素養,好意思還待在民主體制下的司法系統?83F 09/01 17:04
WalkinDream: 顏笨笨der84F 09/01 17:05
tiuseensii: 這樣那以後就舉手表決吧,不要浪費紙和油墨85F 09/01 17:14
chuke: 顏大合就馬的鷹犬阿,86F 09/01 17:16
chch9013: 記名就是對選民負責呀 不然投了議員誰知道他議長選誰87F 09/01 17:20
a8866442: 好一個超越憲法的判決88F 09/01 17:27
legendrl: 那立委能立法,小民不能立法,怎麼不見那堆"小民"抗議?89F 09/01 17:29
smallz: 判無罪總該有理由吧90F 09/01 17:36
kis28519: 本來就該記名投票91F 09/01 17:42
mikazeray: (σ。▽。)σ(σ。▽。)σUCCU92F 09/01 17:45
kids1991: 代議制度,亮票合理93F 09/01 17:57
shoederl: 民代政見寫上表決時絕不公開自己支持立場,大概只有支持黑箱的人會投他94F 09/01 17:59
HappyboyEric: 推96F 09/01 18:02
MurderKiller: 這個檢察總長…97F 09/01 18:02
Avatar6: 推動記名投票!!98F 09/01 18:03
laechan: 無下限!!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99F 09/01 1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