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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hnny3 (キラ☆)
標題 [新聞] 監聽應先斬後奏挨批 柯P:應分級分類
時間 Sun Jan 25 18:41:30 2015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125/548525/
【更新】監聽先斬後奏挨批 柯P:應分級分類 | 即時新聞 | 20150125 | 蘋果日報
西門町峨嵋停車場槍殺案嫌疑人陳福祥12天落網,台北市警局的報告提到調閱通聯紀錄要花2天,台北市長柯文哲認為未來監聽可採「先斬後奏」登記制,引發綠委段宜康質疑這是為辦案效率犧牲保障人權程序。柯下午受訪時 ...

 

監聽先斬後奏挨批 柯P:應分級分類

西門町峨嵋停車場槍殺案嫌疑人陳福祥12天落網,台北市警局的報告提到調閱通聯紀錄要
花2天,台北市長柯文哲認為未來監聽可採「先斬後奏」登記制,引發綠委段宜康質疑這
是為辦案效率犧牲保障人權程序。柯下午受訪時說,這與9月政爭不同,他認為監聽應「
分級分類」,政治偵防監聽要取得同意這是合理,但「這都已經知道嫌疑犯是誰,你還叫
他等2天,沒有道理」。


柯文哲兩度用手術房開刀為例說明,開刀當然要取得家屬的手術同意書,但他以前在加護
病房時,有時候病人開完心臟出來,他們跟家屬說手術很順利,請家屬回去休息,但回去
不到半小時後,病人胸管出血,遇到這種緊急狀況,有時候沒家屬同意書、也沒推回開刀
房,在加護病房就打開胸腔止血。


柯文哲表示,警方辦案都已經很清楚兇殺案嫌犯時的監聽,不同9月政爭時監聽立法院長
王金平與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這兩種不一樣,他認為這是典型的因噎廢食,為了一件事
情制定法律,結果搞到大家不能執行。


柯文哲說,還好嫌犯沒有逃離台灣,如在最急迫的一兩天就逃掉,根本抓不到人,因此通
聯紀錄或監聽應要分級分類,同樣用一套法律是不對的,他直言這太拘泥法律了。他強調
,法律應服務人民,不是人來服務法律,在人權與效率之間總是會有平衡點,柯說他很討
厭標籤化,先把人貼標籤,說危害人權,這不見得。(吳家翔╱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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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zteeqrq: 馬上修正 不愧是sop狂1F 01/25 18:42
nozazero: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1/25 18:43
rvuu: 柯文哲兩度用手術房開刀為例說明,開刀當然要取得家屬的手術2F 01/25 18:43
gogobar: 再不修正護航的都不知道怎麼護了3F 01/25 18:43
citydiver: 走正確大方向 再細部修正4F 01/25 18:43
fhscyt: 認真給腿5F 01/25 18:43
looooooooo: 推吧!!!他很聰明6F 01/25 18:44
bobobola: 以下開放柯粉護航 只要是柯 違法監聽也是OK的7F 01/25 18:44
shs916018: 這樣說清楚多了8F 01/25 18:44
taikonkimo: 很好啊 法律本就不是聖旨 與時俱進9F 01/25 18:45
lawkennedy: 這種方法倒沒問題10F 01/25 18:45
aaagang: 藍綠只有是非題11F 01/25 18:45
xxKWANxx: 為什麼遇到這些人 意思都會被曲解成不一樣12F 01/25 18:45
deepdish: 這種手上有重武器的殺人犯,必然是最高等級,比例原則。13F 01/25 18:46
xxKWANxx: 國民黨已經不意外 民進黨是在幹嗎14F 01/25 18:46
shauyuan: 當然要說是柯P改口修正,不然怎繼續15F 01/25 18:46
d9637568: 柯粉要變成河粉了16F 01/25 18:46
taikonkimo: 你要無限上綱 和說柯上任 中共會打過來有啥兩樣17F 01/25 18:47
citydiver: 柯只是提出討論 馬黃這兩個爛人是先幹再說18F 01/25 18:47
patoo: 這樣解釋是可以說的通的 不過還是要看配套怎麼討論19F 01/25 18:47
Tiphareth: 分級是還不錯的想法20F 01/25 18:47
arcanite: 只監聽嫌犯有急迫性可接受 監聽他家屬就要再商量21F 01/25 18:47
taikonkimo: 本就可以討論 為啥帶槍要犯要和政治混在一起22F 01/25 18:48
tritonchang: 推了,破壞法律的神之手23F 01/25 18:49
ds2tw: 已經有犯罪事實在逃的,應該適用24F 01/25 18:49
clover1211: 問題是為什麼要等兩天吧25F 01/25 18:51
silentence: 不可行啦  如果監聽錯人咧26F 01/25 18:51
wgadv: 壞人就是不相信好人會作好事,小段看太多壞人了,忘了好人27F 01/25 18:52
hochuck: 應該還要限定最輕本刑N年以上吧 不然微罪也需要?28F 01/25 18:52
iridore: 2天感覺就是某黨在衝康 跟撲殺禽流感一樣能拖就拖29F 01/25 18:53
alonli: 這樣解釋就聽得下去了 幕僚真的要盯一下他的表達方法30F 01/25 18:53
as1100: "違法"監聽??? 9.2最愛依法行政了31F 01/25 18:56
holydevil:32F 01/25 18:56
HollyGod: 願意改進且全力執行 這是柯P帶來的改變33F 01/25 18:56
ymx3xc: 沒錯 就是這樣 這樣的解釋很好阿34F 01/25 18:57
numlocka: 修正給推35F 01/25 18:57
kei29: 分級怎麼分啊 是分級了就可以把法院拿掉喔
何況現行法也有分啊 才會有緊急監聽36F 01/25 18:58
theropod: 無感38F 01/25 18:59
SHIU0315: 果然是SOP修正魔人 XD39F 01/25 18:59
kei29: 問題是你在那邊講效率 可以因為碰到人權核心?40F 01/25 18:59
ssaw5166: 修正後就跟沒講一樣了41F 01/25 18:59
boykid: 推42F 01/25 19:00
Voony: 這真的挺不了43F 01/25 19:00
Nchun: 這真的可以推了44F 01/25 19:01
skugin: 我是覺得還是給法院認定啦  想辦法加速法院程序比較好45F 01/25 19:02
ab32110: 這給推 的確這種情況是ok46F 01/25 19:04
rockheart: 我有想過,但這種可以當限時簽,比如說半個工作天47F 01/25 19:04
GYGARY: 人權第一那花一個月審核監聽資格都不過分XD48F 01/25 19:04
rockheart: 流程還是跑一跑比較好,要給檢察官看過才行…49F 01/25 19:05
winnietslock: 九月政爭就是拿A案聽B案,分類有個屁用
我沒看過修法是主動增加糢糊地帶的50F 01/25 19:06
asdg62558: 這不推不行52F 01/25 19:09
OoJudyoO: 不要鬧了 沒辦法分類的 法律不明確真得很可怕
要效率可以從實務上跑公文著手 但不要從保障人權的開刀53F 01/25 19:09
lch2011: 也修正太快了吧這新聞不是剛出不久?55F 01/25 19:10
theropod: 他修正完~還是很空心阿....56F 01/25 19:10
smtp: 柯P再講下去、建議下去, 法律人的臉要往哪擺?57F 01/25 19:11
f731227: 就不要改善,讓壞人晚點落網,多點時間在外面害人58F 01/25 19:13
kenro: 其實討論而已 O大也不用急著貼標籤 把人權大帽先扣上
柯P意思也只是討論看能不能再加快速度 原條文本就已有空間59F 01/25 19:13
vn509942: 這件事情要討論 層面很廣 柯不是全能 不用甚麼都捧他61F 01/25 19:15
h321123aa: 這樣說好多了……62F 01/25 19:15
OoJudyoO: 我沒有扣帽子 但這點完全反對 台灣監聽已經夠氾濫了63F 01/25 19:15
kenro: 柯P也沒堅持甚麼 就是可以商討看看能否在現行法律加快而已64F 01/25 19:16
deeplythink: 黨工看不到這篇!繼續扯 沒有標準,沒有是非!阿扁下台!65F 01/25 19:16
OoJudyoO: 可以顧人權又不用浪費時間 這我就非常同意
柯P這方面真的不行 請跟法制局長談好再講 拜託謝謝66F 01/25 19:16
rush007: 推 很清楚68F 01/25 19:17
kenro: 氾濫和這種急迫性的案件先隔開吧 討論後覺不妥就照原本69F 01/25 19:17
holydevil:70F 01/25 19:18
kenro: 這點上也不是柯P的權責 現也沒堅持要照他的意思走71F 01/25 19:18
hankhui3175: 像這種追捕重大通緝犯應該可以 可以考慮修通保法 加72F 01/25 19:19
offish: 現行也有分,但是實務上檢方不給你用緊急監聽73F 01/25 19:19
hankhui3175: 個例外條款(登記制)74F 01/25 19:19
OoJudyoO: 因為現在柯P一講 人民就很支持 KMT會趁機亂改 是怕這個不是要批評柯P 而是他現在一講 壞人會利用 很可怕75F 01/25 19:19
meowchen: 清楚多了 推77F 01/25 19:20
vn509942: 他也很敢(白目 這會讓自己惹一身腥 又得不到政治效益78F 01/25 19:20
traipse: 涉及治安案件的再採報備制比較好啦79F 01/25 19:20
OoJudyoO: 如果現在亂修 有人反對 就被罵扯柯P後腿 很可怕欸
親愛的各位 哪個不涉及治安? 這種不明確定義 會失控80F 01/25 19:20
deeplythink: 黨工看不到這篇!繼續扯 沒有標準,沒有是非!阿扁下台!82F 01/25 19:22
kenro: 遇到緊急的案件通聯調閱採登記制完全可行 監聽則有討論空間83F 01/25 19:22
OoJudyoO: 支持實務上速度要快 但真的反對報備制 會被壞人利用84F 01/25 19:22
wrbfndkdo: 不管柯p做啥這些人都有意見85F 01/25 19:23
riches: 清楚就推啊~86F 01/25 19:23
miracle1215: 幹有道理87F 01/25 19:24
OoJudyoO: 民主社會本來就會有意見阿 就討論嘛 冷靜討論OK?88F 01/25 19:24
kenro: 所以O大要有嚴格限制的條件 像這種帶火力的犯嫌有其急迫性89F 01/25 19:26
popest: 推90F 01/25 19:27
OoJudyoO: 所以阿 可以討論 但直接講登記制真得很可怕...認真
覺得是這樣啦 監聽 應該要規定得更明確 保障人權又效率91F 01/25 19:28
kenro: 我也覺柯P的意思也僅是討論 所以本就可研究 太廣闊反而不需93F 01/25 19:30
koala2010: 推94F 01/25 19:30
OoJudyoO: 對阿 知道柯P是想討論 但他現在能量太大 一講就會被利用國民黨巴不得監聽所有反對他們的人 搞不好就開始亂修法95F 01/25 19:30
tomwu770926: 真的該分類97F 01/25 19:31
vn509942: 柯最大的效應 就是把大家閃躲不敢面對的問題 拉出來談98F 01/25 19:32
OoJudyoO: 大家可以去查重罪羈押 就知道KMT可以怎樣亂搞法律
完全支持效率要高 但也請大家去了解真的要很嚴謹面對99F 01/25 19:32
e7660239: 爛101F 01/25 19:33
OoJudyoO: 今天柯P是好人 他是善意 但到立院 就一堆妖魔鬼怪102F 01/25 19:33
FRX: 這樣講就清楚多了103F 01/25 19:35
sonlight: 好像也有道理!104F 01/25 19:35
powerword: 一般人會從失敗中成長,柯P會在成功中成長105F 01/25 19:35
cage820518: 方向正確,立意良好 推推106F 01/25 19:36
Qimagine: 支持治安類可以先斬後奏,不然有顆不定時炸彈在路上走。107F 01/25 19:36
OoJudyoO: 治安類的 搞學運的每個都是治安類 國民黨就會這樣搞108F 01/25 19:38
victoryman: 推  不像某人說沒做壞事就不怕監聽  XDDDDD109F 01/25 19:38
lwt501cx: 要求監聽有哪個不是治安類的,或許應該用重大刑案比較精確一點110F 01/25 19:40
OoJudyoO: 看公投罷免法被國民黨亂搞 真的 我相信柯 不相信立法院112F 01/25 19:40
chyou2003: 跟柯黑認真什麼?113F 01/25 19:40
slashlin: 應該要分黨的114F 01/25 19:41
OoJudyoO: 看看台灣歷史 "治安類"這三個字 可以怎樣解讀...很可怕115F 01/25 19:41
Qimagine: 樓上,監聽不限於治安吧,不過謝謝你指正成重大刑案。我指的是1wt大。116F 01/25 19:42
lingsk: 這需要公聽會 正.反.第三方出來各舉例 和 現行法條可行性即便柯4年可能有辦法做到不監聽市民,那往後有誰能控制?118F 01/25 19:44
putapig: 護航沒有極限 同一句話你給朱立倫說看看120F 01/25 19:48
m21423: 那下次選舉時 可以名正言順監聽政敵了 意圖顛覆王朝的嫌犯121F 01/25 19:49
OoJudyoO: 真的阿 要是朱立倫馬英九講這種話 會嚇死人
今天是柯P是好人 大家都用善意解釋 KMT巴不得大家這樣122F 01/25 19:49
redece: 河粉快護主啊124F 01/25 19:50
ycix: 推125F 01/25 19:53
mirrorlee: 開刀房那個算是同一個手術吧 如果隔1週我可不信有醫師敢沒簽名就開126F 01/25 19:54
Posner5566: 整天只會以外科醫師當例子 只是顯示他還活在白色象牙塔裡面128F 01/25 19:54
mengche: 檢討完 馬上就有需修正的項目出現 這才會進步130F 01/25 19:55
homeaki: 推,頭腦清潔131F 01/25 20:00
Mues: 推 事有輕重緩急132F 01/25 20:00
a760981: 醫生性格就是講求效率阿! 難道台北市長不需要效率?133F 01/25 20:01
s4552752: 推134F 01/25 20:01
a760981: 蛆蛆又開始抓語病! 2.0語病怎不抓一抓?135F 01/25 20:01
lucy07030703: 給推136F 01/25 20:02
MDS: 推~137F 01/25 20:05
homer0403: 沒修正的話真的該噓 修正後再觀察看看是否有濫權可能138F 01/25 20:08
alexbklin: 擺明就是他說了算,視法律無物139F 01/25 20:09
sluttervagen: 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用醫療行為類推140F 01/25 20:09
KaedeRed: 柯P話講很快,希望他出口前先想一想,但這樣又不像他141F 01/25 20:13
lin793156: 推啦!他一開始就沒說不論任何狀況了,哪來修正?142F 01/25 20:13
r5e97nk63: 邏輯清楚,但配套要完整。143F 01/25 20:15
chudly: 正面的說就是拋出議題讓大家討論優劣了  負面就是嘴砲阿伯144F 01/25 20:18
a31670323: 推145F 01/25 20:22
kkman2: 修正給推!林北就是柯粉,怎樣?146F 01/25 20:22
redok: 甚麼他說了算 現在明明就在討論階段 腦補王一堆147F 01/25 20:24
Anauma: 推 趁聰明的人在台上的時候把法律也修的聰明一點148F 01/25 20:24
WERGGC: 對國冥黨來說都沒差啦  隨便找個理由就監聽了149F 01/25 20:25
kixer2005: 好多蛆蛆崩潰  2016繼續教訓蛆蛆150F 01/25 20:26
xfirex: KMT東廠沒再講啥法律的  小心被KMT東廠濫用151F 01/25 20:29
AlexKo: 應該要補正的是程序的速度而不是廢掉程序
柯文哲的說法才是標準的應噎廢食152F 01/25 20:31
vi000246: 說得好 法律本該應用不同情形 不能一概而論154F 01/25 20:34
momoisacow: 朱立倫講大概就變成廢話 XD155F 01/25 20:37
joomo73:156F 01/25 20:40
Zodiac10: 柯真的很有邏輯.............157F 01/25 20:44
abc53: 推158F 01/25 20:44
nightjoker: 一堆白癡,柯P越被罵就會越快上軌道159F 01/25 20:49
qwilfish: 分類的定義呢? 分類了就不會被濫用嗎?160F 01/25 20:54
sabrina2597: 每天狂丟議題 XD 一元:立法強制市長放假161F 01/25 20:58
chu3: 合理162F 01/25 21:01
DeStory: 本來就不能拿已經確定犯罪的人 來跟 疑似犯罪來比!163F 01/25 21:03
a1215000: 頗ㄏ164F 01/25 21:04
qwilfish: 他完全不知道自己什麼地方不懂165F 01/25 21:12
deeplythink: 黨工繼續扯沒有標準,沒有是非!阿扁下台!166F 01/25 21:14
facefear: 推  滿合理的!!!!!!!!!!!!!!!!!!167F 01/25 21:15
mifxmax: 本來就是知道兇手就要監聽了168F 01/25 21:16
facefear: 這次死的不是 誰誰誰的家人 不然 唉169F 01/25 21:17
ezbuy:170F 01/25 21:26
WinniBear: ..........真的太強了...........171F 01/25 21:27
ssd123698745: 柯P是被罵就會知道自己錯那種 講這話就是出來討罵的真正的柯粉應該要噓他讓他知道錯172F 01/25 21:36
scrate: 智障174F 01/25 21:40
turbomons: 分級分類 找平衡點175F 01/25 21:43
LeeLaa: 也是176F 01/25 21:44
none024: 法律就不是這樣訂啊,取得民意 修定法律 按照步驟來嘛177F 01/25 21:56
JAN1905T: 台灣還是有真理愈辯愈明的能力,魯蛇,只會各種酸有啥小178F 01/25 21:58
robinholmes: 人權保障沒得商量,現行法令已經給予海一樣寬的方便180F 01/25 21:58
none024: 不要以安全為理由恐嚇人民,監聽先斬後奏我不能接受181F 01/25 21:59
robinholmes: ,問題出在檢警間的合作模式,不能搞不清楚就要改182F 01/25 22:00
veniesbetty: 推 方向正確183F 01/25 22:02
simata: 推…和我想法一樣184F 01/25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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