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emou (snoitome eurt deen I)標題 [新聞] 女大生打工遭削臉毀容 雇主判6個月時間 Thu Oct 13 09:04:0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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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打工遭削臉毀容 雇主判6個月
蘋果日報 2016年10月12日20:12
一名林姓女大生去年農曆春節在餐廳打工,因菜梯故障,車廂墜落壓碎鼻樑、顏面骨折,
經14小時臉骨拼圖大手術,現臉部傷疤難褪,更因顏面神經受損,左臉及唇舌麻痺,無法
再做出最愛的嘟嘴表情。台南地院今依業務過失致重傷罪判該家餐廳負責人與店經理各6
月與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與12萬元,可再上訴。
負責人劉坤宗得知判刑後表示,會再跟律師研究後提起上訴,至於林女附帶民事賠償5百
萬元部分,還在法院審理中,會再與對方商討和解。
就讀嘉南藥理大學女學生林立(21歲,台中人),課餘到台南市餐廳「9分10刻」中正店
打工,去年2月9日,她想將洗好的碗用菜梯送到1樓,因菜梯卡住,她聽從主管指示要拉
出餐盤,稍探頭進菜梯往上一看,不料菜梯車廂驟降,從她額頭、鼻樑重重削下,她被撞
趴昏迷,血濺1、2樓菜梯口,因此受有全顏面骨粉碎性骨折、右側橈骨莖突骨折、頭部左
側顳骨骨折等傷害。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該店劉坤宗(45歲)身為雇主,未固定保養菜梯,又貿然讓沒有接受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的新進勞工林立操作菜梯運送餐具工作,以致發生職災傷害。另店經理
陳淑惠(37歲)在林立告知菜梯已故障,仍指示林立繼續從菜梯內取出餐具,導致林立受
傷,兩人被依業務過失重傷罪各判6月與4月,可易科罰金18萬與12萬元,可再上訴。
業者事發3天才向勞動部通報此事,職業安全衛生署去年4月17日以業者未在8小時內通報
,罰鍰3萬元。(劉榮輝/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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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jxc …
→ ljxc: 無法再做出最愛的嘟嘴表情2F 10/13 09:05
推 koiopolo2: 雖然很在意嘟嘴表情 可是想想人家臉都爛了.. 壓成這樣5F 10/13 09:06
噓 GOD5566: 好慘 打這種工最多才1萬多 賠了人生7F 10/13 09:08
推 koiopolo2: 記得之前有上來PTT爆卦 對方還想湮滅證據9F 10/13 09:09
推 SUBE: 台南勞工局,重罰30萬……罰錢又不會給受害勞工10F 10/13 09:09
→ SUBE: 立法院還不修勞基法,只搞一例一休13F 10/13 09:10
→ SUBE: 罰則提高,增加勞檢!不做!只搞一例一休,乾17F 10/13 09:12
推 phix: 一輩子的事 18萬 = = 鬼島無誤20F 10/13 09:13
推 mokumi: 好可憐 記者寫什麼嘟嘴的表情 好像被害人很耗呆一樣 重點在那邊嗎?都毀容了 神經受傷了 誰還單單在意什麼不能嘟嘴呀 去21F 10/13 09:13
推 kid725: FB在哪?25F 10/13 09:14
推 jupei: 賠太少了吧…26F 10/13 09:15
→ Newtype: 賴還想要選台北市長 哈哈哈哈29F 10/13 09:16
推 mokumi: 勞基法應該要修 這種的打完後 直接連民事的部分一起判 還要勞工另外打民事賠償的話 真的太耗時間跟精神了 好心疼這30F 10/13 09:17
推 solsol: 這種比較好笑的是 老闆不想被關會繳罰金32F 10/13 09:17
→ solsol: 然後如果名下沒財產 傷者可能拿不到多少錢35F 10/13 09:18
※ 編輯: emou (111.254.206.63), 10/13/2016 09:19:00
→ shin30: ...怎麼會想把頭伸進去看阿 根本絕命終結站37F 10/13 09:19
推 fantacliff: 老闆跟經理下地獄一定被閻羅王用燃燒鐵棒 無限抽插38F 10/13 09:20
推 yeary2k: 18萬是刑事的罰金啦,民事賠償還在審理中,一堆人分不清40F 10/13 09:24
推 qazwsx176: 台南幸福城市耶,有賠你就要謝天了,不然正常會是:他44F 10/13 09:27
推 fix78: 南部不意外45F 10/13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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