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lolgg (LoL)標題 [新聞] 拒絕50歲求職 新北印刷公司遭罰30萬元時間 Tue Oct 18 16:39:20 2016
拒絕50歲求職 新北印刷公司遭罰30萬元 2016年10月18日15:48 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018/970303/
新北市中和區一家印刷公司,今年中應徵印刷師傅,一名50歲的求職者致電詢問,未料
公司詢問年齡後,竟直接回覆求職有年齡限直接拒絕應徵,求職者一氣之下投訴新北勞
工局,經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月前認定違反《就業服務法》,決議裁罰30萬元。
勞工局表示,受理後便由承辦人喬裝求職者電話測試,果真發現該公司直接拒絕年紀較
大的求職者應徵;而公司代表訪談喊冤,「印刷師傅需輪大夜班、加班,需要體力,眼
睛也要好,有年齡上考量,並非歧視他的年齡」、「公司小姐只是照實際狀況告知,也
不要浪費彼此時間,避免求職者白跑一趟」,顯見對求職條件確有年齡限制。
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月前認定,公司以印刷工作需要良好體力及視力為由拒絕民
眾的應徵,但求職者的體力與眼力是否勝任印刷師傅工作,與年齡並無必然關聯,已違
反《就業服務法》決議裁罰30萬元。
勞工局長謝政達強調,依照《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
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等16項理由,予以歧視,違者得處30萬至
150萬元罰;民眾在新北市求職或工作時遇到就業歧視,可撥打就業歧視申訴專線
02-29676902。(突發中心陳威叡/新北報導)
備註:
繼 https://goo.gl/Ukj1ux 之後 朱朱倫再來一發
最近慣老闆最好不要挑戰朱朱倫的新北勞檢 罰的又多又重
罰的好 慣老闆假賽 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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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kyFee: 慣老闆哭哭了1F 10/18 16:39
→ ev331: 現在30就開始淘汰了 你不知道嗎3F 10/18 16:40
→ arcc: 人資太菜了吧XDD,不過阿伯瞬間賺30萬也瞞爽的4F 10/18 16:40
推 pandp: 其實這很無聊,檢查勞動條件重要多了5F 10/18 16:40
→ highyes: HR太誠實 一般是不會說的7F 10/18 16:41
→ ev331: 那不是罰給阿伯的吧8F 10/18 16:41
噓 chjimmy: 老闆:才30萬沒在怕der la11F 10/18 16:41
→ yspen: 等等....罰30萬不是直接給檢舉者吧?12F 10/18 16:41
推 chister: 30萬是交給政府啦13F 10/18 16:41
推 k200: 30萬給國庫吧14F 10/18 16:41
推 nixing: 潮爽der,履歷表上以後有一堆資料都不用寫了15F 10/18 16:41
→ saisai34: 拒絕一般不是說請等待聯絡嗎?16F 10/18 16:41
推 langeo: 這麼誠實要死喔 北七17F 10/18 16:41
→ bmmbmmbmm: 30萬 改成給檢舉人的話 資方會怕死
另外 人資Costdown的結果 就是罰三十萬19F 10/18 16:42
推 daniel3658: 還有30萬不錯啦 幸福城市可能會說求職者誣告 罰30萬21F 10/18 16:42
→ ClubT: 起碼還會去查,還可以啦22F 10/18 16:42
推 k200: 哈哈慣老闆假賽哈哈25F 10/18 16:43
推 darknote: 一堆都不回應或請等再聯絡 這人資根本在搞笑26F 10/18 16:43
→ rayba: 白癡HR 就說資料審核過不符合就好了27F 10/18 16:43
→ saisai34: 感覺是人資太蠢講實話,一般請你投履歷等待聯絡就沒有了28F 10/18 16:43
推 jeff0811: 不符合是那裡不符也要給說法吧29F 10/18 16:44
推 gjhsgwl: hr小姐太蠢 要倒霉了31F 10/18 16:44
→ darknote: 開放檢舉人分獎金 不用三個月慣老闆就消失了32F 10/18 16:45
推 k200: 哈哈慣老闆假賽哈哈33F 10/18 16:45
→ ceramicfa: 都工作了還回答那麼白目 要回的模擬兩可懂嗎34F 10/18 16:45
→ k200: 全台灣大概剩新北有勞檢36F 10/18 16:45
→ comjj45: 有的會一直打電話問阿39F 10/18 16:46
→ asstitle: HR算好心 不給人白跑一趟40F 10/18 16:46
推 jeff0811: 當然要給說法,hr的時間是時間,求職者的時間不是時間?42F 10/18 16:47
→ tcancer: 招募程序錯誤所以被罰也活該,標準作法要說待通知43F 10/18 16:47
噓 jay111101: 單純人資太87,跟慣老闆沒什麼關係吧.....45F 10/18 16:48
→ jeff0811: 以推文來看,大家心裡還是住著....46F 10/18 16:48
推 k200: 哈哈慣老闆假賽哈哈47F 10/18 16:48
→ tcancer: 現在要打槍是男是女是老是小還是單腳獨眼都是同一種方式48F 10/18 16:48
→ dorydoze: 本來就不會雇用他了阿~~讓他快去找其他工作不好嗎?50F 10/18 16:49
→ k200: 看推文風向感覺勞工還是很奴的 完全不覺得公司有問題 哈哈51F 10/18 16:49
→ dorydoze: 說真的待通知這種答覆最讓人討厭52F 10/18 16:50
噓 ioupoiu: 廢話 50歲怎麼用 罰屁啊 幹55F 10/18 16:50
噓 tomzakeru: 推文的都沒碰過中年失業危機,不意外56F 10/18 16:50
→ SuperUp: 誠實的下場就是被懲罰 只好讓你白跑一躺再等待通知囉57F 10/18 16:51
推 k200: 哈哈慣老闆假賽哈哈60F 10/18 16:51
噓 jay111101: 原來你去應徵一定要錄用你才不算奴喔??61F 10/18 16:51
噓 ioupoiu: 奴? 不然要請他來面試了浪費時間嗎65F 10/18 16:52
推 seemoon2000: 坦白說那個HR叫你來面試 然後講個幾分鐘就把你刷掉67F 10/18 16:53
推 babyMclaren: 有些虛文看不懂文章?
意思是你可以用體力測驗或是其他東西刷掉他68F 10/18 16:53
推 k200: 哈哈慣老闆假賽哈哈70F 10/18 16:53
→ tomzakeru: 不過社會風氣就是中年失業就等死,慘73F 10/18 16:53
→ piece1: 講這麼明?人資賠死了74F 10/18 16:53
推 jeff0811: 你對求職者考試,他通過了慣老闆會很困擾的意思75F 10/18 16:54
→ tcancer: 付錢招工還不能下條件喔? 做表面上的反歧視有任何效果?76F 10/18 16:54
推 cena0605: 有點好笑 就找個理由打發他不就好了77F 10/18 16:55
→ cena0605: 有點好笑 就找個理由打發他不就好了79F 10/18 16:55
推 ABA0525: 推朱。屌打...造神賴皮德80F 10/18 16:55
→ jeff0811: 條件盡量下,被罰也是活該的81F 10/18 16:55
推 jerrylin: 以後都是讓你來然後讓你白跑一趟了82F 10/18 16:55
噓 ioupoiu: 用體力測驗刷掉不是更浪費時間?84F 10/18 16:56
推 k200: 慣老闆都去假賽85F 10/18 16:56
噓 dorydoze: 真的覺得衣堆能罰的罰這種是要幹嘛
一86F 10/18 16:56
推 zxlt3722: 說實話會被罰 還是請他面試來浪費彼此時間 就不會被罰了90F 10/18 16:57
→ dorydoze: 結果更加嚴重的事項罰兩萬~~這個罰三十萬91F 10/18 16:57
推 lmc66: 就說找到人就好 自己太蠢93F 10/18 16:58
推 k200: 這個是就服法罰的 跟勞基法只能罰兩萬不一樣 別混為一談94F 10/18 16:58
→ dorydoze: 這罰款有可能變成那位HR負責吧95F 10/18 16:58
→ k200: 不罰也嫌 罰了也嫌 太奴了97F 10/18 16:59
→ dorydoze: 就服法罰得比勞基法中~~根本有問題98F 10/18 16:59
推 colenken: 這個法真的很莫名,讓人多跑一趟再刷掉會比較好嗎99F 10/18 17:00
→ tomzakeru: 反正社會就是自己被摧殘過,得志摧殘下一代100F 10/18 17:00
噓 matto: 已經50歲的人並不代表就沒體力眼睛不好.....這邏輯?101F 10/18 17:00
噓 jay111101: 又不是什麼高貴的工作,有必要搞得這麼麻煩嗎....102F 10/18 17:00
→ matto: 相反的20遂人並不代表就一定體力好眼睛好 視實際情況而定105F 10/18 17:01
→ deathsong: 太蠢了 一般都是偷偷淘汰 講白幹嘛?
通通講白的話 第一個被罰到脫褲子的應該是航空公司107F 10/18 17:01
→ tomzakeru: 50歲有可能啦,你好歹抓60歲來說嘴沒體力109F 10/18 17:01
噓 cwind07: 這種法也不過讓大家更浪費時間做些表面功夫 假掰法一個110F 10/18 17:02
→ jennywalk: 靠北,當初拿一堆無聲卡。不就能投訴爽112F 10/18 17:02
→ bobju: 50還好, 上了60才會有比較明顯的老態113F 10/18 17:02
→ cwind07: 真正對勞工有用的勞檢與法案福利多去做 這種矯情假掰的法115F 10/18 17:04
推 k200: 覺得法有問題要去問立委諸公怎麼立法的116F 10/18 17:04
→ cwind07: 根本不必要 台灣搞表面功夫最會搞一堆117F 10/18 17:05
推 dunkyou: 又一條台灣立委立的腦殘法118F 10/18 17:05
推 k200: 那就不要住台灣 看要去住哪119F 10/18 17:06
→ xxxcat …
噓 xxxcat: 最好體力視力和年紀無關120F 10/18 17:06
推 tomzakeru: 就只是反歧視跟偏見立的法,要刷掉請給正當理由121F 10/18 17:07
推 pujos: 過30-35其實就很難了
有這種法就不要怪人資晃點你122F 10/18 17:07
噓 jay111101: 我也覺得歧視該罰阿!!但歧視跟奴不奴是有什麼關係阿?124F 10/18 17:08
→ pujos: 年紀就是正當理由啊.只是一堆玻璃心不能接受而已126F 10/18 17:08
→ tomzakeru: 體力可以練,視力可以矯正或雷射阿,連人都沒看過127F 10/18 17:08
→ cwind07: 簡單講 又不是台灣50歲以下人都掛了他何必要50歲以上的128F 10/18 17:09
→ tomzakeru: 那請回答人已找到
當然有差好嗎?130F 10/18 17:10
推 pujos: 這種有明確條件的說清楚才是正確的
不然找你來浪費你半天加來回車費有比較爽嗎132F 10/18 17:10
→ tomzakeru: 條件請加上需要良好體力跟視力,並做簡單檢定134F 10/18 17:11
→ cwind07: 人家何必冒那風險跟時間 時間都是要做事又不是吃飽太閒135F 10/18 17:11
→ pujos: 要這樣搞這樣裁罰,就不要怪人資整人136F 10/18 17:12
推 Sylph: 慣老闆:以後只好讓老人白跑一趟了137F 10/18 17:14
推 tomzakeru: 說真的,看這個版的風向..每個人都是事業有成的大老140F 10/18 17:15
推 k200: 法要進步 勞工自己也要有概念 看推文好像多數勞工都沒有142F 10/18 17:16
→ tomzakeru: 闆;就不要哪天被人家歧視被整……因為新一代會說老
廢物活該143F 10/18 17:16
→ k200: 難怪一堆勞工都被慣老闆欺負假的145F 10/18 17:16
→ tomzakeru: 台灣真的...不知道是帶風向還是真的奴了..146F 10/18 17:17
推 pujos: 真的要拒絕我寧願第一時間告訴我147F 10/18 17:17
推 dunkyou: 反正有人能因這法感到幸福就好148F 10/18 17:17
→ pujos: 傻子才有時間在哪裡陪跑
你的時間不值錢,你爽在哪裡被晃點是你的事149F 10/18 17:17
推 gotohikaru: 說國外合法的要考量 我們求職提供的一堆資料在國外算151F 10/18 17:19
→ pujos: 失業求職已經很慘了,還要在那裡被耍著玩....154F 10/18 17:19
推 tomzakeru: 真要這樣50歲大家都不用工作了,反正年齡考量,被資155F 10/18 17:20
推 youthyeh: 要求必須有工作經驗的可以也罰嗎156F 10/18 17:20
→ pujos: 如果我的能力在50歲已經沒位子,我鼻子摸一摸會自己認161F 10/18 17:21
推 k200: 勞工硬起來 不要再奴了163F 10/18 17:21
→ pujos: 再怎麼樣我也不願意明明不接受還要在那裡等通知164F 10/18 17:22
→ tomzakeru: 這個立法禁止當然有用意,不能明目張膽的年齡歧視,
不然就像現在七天假被砍還一堆人覺得理所當然
反對砍假的立論基礎就是他寫在勞基法裡166F 10/18 17:22
推 pujos: 年齡歧視啥...玻璃心就玻璃心169F 10/18 17:24
→ pujos: 中年失業沒工作但是有票欸
擺明了低能討好法條171F 10/18 17:25
→ tomzakeru: 別這樣說p大,是人年紀都會大;也沒人想被搞
今天會變成潛規則,也是因為大家不把這樣的行為當作
一種歧視173F 10/18 17:25
推 k200: 感覺推文一堆大老闆 完全不像勞工的心態176F 10/18 17:28
推 arnold3: 這法條真的很莫名其妙177F 10/18 17:28
→ Nfox: 人資一定很有愛心178F 10/18 17:28
推 pujos: 真的是勞工失業求職會希望已經被打槍,不告訴你要你等的舉手179F 10/18 17:28
→ tomzakeru: 但是這不代表你沒違法就是對的,如果他今天面試完人
資主管真的覺得不適合,有更好的人選,刷掉他沒人會
有意見的181F 10/18 17:29
→ pujos: 失業已經夠難過了,還要因為法條求職被耍,是有多慘184F 10/18 17:29
推 k200: 邏輯太神了 完全看不懂185F 10/18 17:30
→ tomzakeru: 沒這條相信你那個失業的都完全沒有面試機會好嗎186F 10/18 17:30
→ pujos: 就因為法條限制不能明面因某些條件刪人<=這啥鬼187F 10/18 17:30
→ pujos: 看就知道根本沒求過職...象牙塔裡出來的
現在合法的人資怎麼搞的,有人會不知道歐wow189F 10/18 17:31
推 k200: 看就覺得是人資講出來的話 明明罰慣老闆超爽的191F 10/18 17:32
推 tomzakeru: 還好啦,也不是沒有好人資
但是覺對不是佛心193F 10/18 17:35
推 k200: 慣老闆假賽就對了195F 10/18 17:37
→ rofellosx: 所以要搞個面試測驗才有藉口刷掉阿..197F 10/18 17:39
推 jialin6666: 我們公司人事千交代萬交代,不能寫性別年紀。履歷寄來不要看就好。。。唉!198F 10/18 17:39
推 k200: 奴慣了才會說這個法很奇怪200F 10/18 17:40
推 aaagang: 叫他來面試,然後再叫他滾就不會被罰了202F 10/18 17:42
→ dorydoze: 沒這條法他還不用花電話錢打去應徵咧203F 10/18 17:42
推 k200: 人資混在推文裡 邏輯活在19世紀204F 10/18 17:43
推 tomzakeru: 有沒有覺得這條文很熟悉?因為是憲法保障人民的權益
……205F 10/18 17:44
推 kyowinner: 沒出過社會 在這邊說人奴 說這法不奇怪207F 10/18 17:45
→ tomzakeru: 也是啦,反正社會就是如此,大家都習慣了;不覺得奇
怪也很正常208F 10/18 17:46
→ dorydoze: 除非法規明確規定面試項目及評比,不然只會增加受雇方的困擾~~一堆HR沒再刷資料的~~都打通電話叫人來面試最輕鬆結果讓條件不符的人花費了一堆不必要的金錢和時間210F 10/18 17:46
→ tomzakeru: 回樓上,相信我叫人面試一點都不輕鬆213F 10/18 17:47
推 k200: 罰的好 慣老闆假賽214F 10/18 17:48
→ tomzakeru: 你都不刷人..要馬沒人應徵;不然人太多最好不會被面
試長官表..217F 10/18 17:49
推 akway: 中小企業這樣罰很痛啦 如果鴻海罰兩萬219F 10/18 17:50
→ dorydoze: 結果刷了還不是在看年齡甚至性別220F 10/18 17:52
推 akway: 才是不痛不癢221F 10/18 17:53
→ lolgg: 好多人資發言喔222F 10/18 17:53
推 after1: 反觀幸福南台灣223F 10/18 17:58
推 pftmax: 給勞動局推,勞動局就該挺勞工少靠腰227F 10/18 18:02
噓 charlie7788: 造神囉!!朱朱倫:等我執掌大權,通通豬狼升天!!229F 10/18 18:05
推 fit8590: 本來就不錄用 直接打槍也比約面試,然後浪費時間在打槍230F 10/18 18:07
推 kamisun: 沒有寫身高 體重 學歷 經歷 專業證照232F 10/18 18:10
→ ceab: 30萬 給誰?233F 10/18 18:10
推 fiiox3: 勞工局做事了235F 10/18 18:24
推 HIRUMA: 30萬很多了 小公司才敢罰30萬 遠雄之流就重罰2萬給你看.236F 10/18 18:25
推 e1q3z9c7: 政府隨便找些理由斂財也有人推 無言237F 10/18 18:28
推 ax113: 有些粗重的工作看到很多白髮的阿伯在做 年輕的很難找。老人為了錢還是很拼 。239F 10/18 18:42
推 pm12: 新北勞工局幹得好241F 10/18 18:47
推 loho: 推244F 10/18 18:51
推 ashee: 怎麼人資有一點好笑的感覺246F 10/18 18:53
→ G41271 …
噓 G41271: 柯p圖利老人,下台啦247F 10/18 18:53
推 buckee: 新北勞工局最近真猛 其他縣市感覺沒有勞工局248F 10/18 18:56
推 neelk: 笑翻249F 10/18 19:00
推 grams: 依立法院這種立法品質 30萬還蠻重的250F 10/18 19:01
推 ashee: 重罰30萬 反觀南部幸福城市251F 10/18 19:02
推 neelk: 可以罰87萬嗎253F 10/18 19:03
推 toship: 反觀其他五都 都在zzzzzzz254F 10/18 19:04
推 cbr0627: 喔喔,朱朱加分!!!256F 10/18 19:05
推 boldie: 有罰有推257F 10/18 19:06
推 fukayo: 這個人資要gg了258F 10/18 19:07
推 loho: 科科
南部無感ing259F 10/18 19:07
推 ashee: 50歲正值壯年 不罰不行 慣老闆一堆261F 10/18 19:11
噓 deathwomen: 北七,那以後老闆都直接先收履歷就好,浪費彼此時間262F 10/18 19:17
推 beryll: 不愧是 鬼父市 長263F 10/18 19:19
→ botnet: 這要怎麼舉證?264F 10/18 19:27
噓 SHIU0315: 為什麼這種小公司可以罰三十萬 鴻海卻只罰兩萬?265F 10/18 19:30
推 s211275: 2HR太菜了吧 就給無聲卡就好了267F 10/18 19:58
推 fukayo: 慣老闆不罰不行270F 10/18 20:16
推 prkfcpr: 換人資要被資遣了274F 10/18 20:34
推 hcbd: 讓人白跑ㄧ趟就好了275F 10/18 20:36
噓 nature1021: 是只有新北勞檢才肯報吧?北市府落實勞檢沒一間肯報276F 10/18 20:36
→ jbmm: 所以要讓人白跑一趟 被洗臉一次才合適嗎?277F 10/18 20:47
→ chean1020: 突然覺得朱>>>>>>>>>>>>資方走狗英英
突然覺得朱>>>>>>>>>>>>資方走狗英英278F 10/18 20:52
推 error123: 朱朱睡了四年,被水牛一棒打醒,怕了吧280F 10/18 20:56
推 neelk: 罰的好,罰給這家公司倒281F 10/18 20:58
推 ashee: 裁罰30萬元公司小姐付283F 10/18 20:59
推 AXES: 我這幾天也遇到公司到現場面試說我42歲太老284F 10/18 21:00
推 loho: 所以冤在哪?285F 10/18 21:00
推 buckee: 罰金是繳給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喔~286F 10/18 21:01
推 toship: 業者徵人時很多條件都不能寫,但是錄取標準依然在老闆心中287F 10/18 21:02
推 grams: 慣老闆多罰點288F 10/18 21:05
推 thool: 這家太笨了,隨便找個戒口刷掉根本沒人知道289F 10/18 21:16
推 lyu0001: 潛規則 部份公司超過35就不錄用了295F 10/18 21:41
推 AXES: 當然要罰 而且要多罰一點297F 10/18 21:43
推 AndyPettit: 防制就業歧視是杜絕雇主不法行為 一堆勞工在那邊幫298F 10/18 21:44
推 dapol: 不要對慣老闆客氣 租租輪不錯299F 10/18 21:44
推 ashee: 人資偷渡推文300F 10/18 21:45
推 buckee: 敢資遣人資的話 再去新北勞工局檢舉一次302F 10/18 21:46
噓 aaagang: 歧視?你寫個限男,就代表歧視女性,文組邏輯303F 10/18 21:46
推 fukayo: 印刷場很有錢的 多罰點304F 10/18 21:47
推 pm12: 水牛伯沒機會了305F 10/18 21:47
推 AndyPettit: 除非你能舉證你需要的工作非男性不可 比方男模特兒 男不然工作權是憲法保障人人平等的權利
憑什麼剝奪特定性別 年齡 種族 性傾向的工作權?306F 10/18 21:51
推 Phybd: 之前鴻海不是重罰2萬309F 10/18 22:23
推 aaagang: 公司想要平均性別維護男女平權,目前五女四男,第10個限男這種偽善的話,政府可以說,百姓說的話政府就不信了310F 10/18 22:35
推 sm710v: 樓上,表面式性別平等 無意義啊312F 10/18 22:36
→ aaagang: 要解讀到真正的平等,how?還是政府說了算,其實我也支持313F 10/18 22:37
→ sm710v: 性別平等要落在實質 比方女員工有無因懷孕被解僱314F 10/18 22:37
→ aaagang: 但台灣水準追不上法令崇高時,浪費有形無形的東西更多
sm710v大,你說的也只是平權的假像315F 10/18 22:38
推 sm710v: 那是慣老闆的問題 不是法的問題啊
追根究底就是原則上工作權人人平等 跟教育權 選投票權一樣317F 10/18 22:39
→ aaagang: 所以我也支持,台灣不只這個,環保消防衛生法令都訂法容易執行起來鬆鬆散散,真的是對國家的幫助嗎?320F 10/18 22:41
推 Runna: 工作年齡上限一直在增長,說真的開放限制未來是苦到現在的人322F 10/18 22:42
推 sm710v: 人力物力不足是沒錯 但是起碼立法要下去324F 10/18 22:42
→ aaagang: 立法一定要,標準要討論,但政府沒在討論這個,我處理太多法令的問題,通常都是政府先訂,然後你們要哭再來哭,我都麻痺325F 10/18 22:43
推 OwletBaby: 那升職有歧視勒?老闆說沒有去他舉辦的野外活動(員工旅遊),他就不會將這個人視為升職對象327F 10/18 23:16
推 erial: 87. 搞亂七八糟的平權概念. 是搞爛資源分配而已329F 10/18 23:26
推 ab32110: 30萬對印刷廠很多啦330F 10/18 23:27
推 whiteshoes: 新北勞工局屌打高雄 高雄市勞工局: 原來這樣違法??331F 10/18 23:35
推 lammin: 家教限女332F 10/18 23:41
推 gbasam: 長榮這樣玩也沒被罰過334F 10/18 23:53
→ minyann: 罰的錢 又不是給阿伯的 是在高潮什麼335F 10/18 23:54
→ lastevil: 不可否認勞基法這點超保護勞工der336F 10/18 23:56
推 jaannddyy: 真好笑 形式表面當然要做好阿,表面都做不好,骨子裡還有什麼期待? 法令本就較為僵化,說什麼理由就不要做
本來就是一步一步走,觀念改善,政策推動,你以為有一步登天啊
今年做歐洲政策,明年就變成歐洲大國?337F 10/19 00:20
推 ozaki0309: 這條最少就是30萬起跳阿 最多150萬344F 10/19 02:29
噓 xp60: 罰太少346F 10/19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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