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lovetweet (諾的偉少)標題 [新聞] 建商吞14億獎勵 遲不開放停車時間 Sat Oct 22 10:02:22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建商吞14億獎勵 遲不開放停車
3.完整新聞內文:
【郭美瑜、地產中心╱台北報導】位於北市士林官邸旁的「欣翰士林官邸」建案,昨遭北
市議員踢爆,建商以開放地下停車場向北市府申請市價逾14億元容積獎勵,但2年前取得
使用執照後至今未開放外車停車,昨議員帶隊現勘發現該大樓禁外車進入,北市府表示,
限建商2周內取得營業性停車場登記執照並對外開放,否則開罰。
http://i.imgur.com/IGCS1P4.jpg
欣翰士林官邸用停車場至昨都未開放。方萬民攝
位於中山北路五段、福林路口的欣翰士林官邸建案緊鄰士林官邸,因當地是陸客熱門景點
,周邊停車場空間不足,前年建商欣翰建設以開放地下層作公用停車場,向北市府申請獲
得1100坪、市價逾14億元容積獎勵,北市都審會核准大巴31部丶中巴89部的公共停車位,
要求24小時對外開放用。
2年前取得執照
北市議員王威中昨帶隊到場會勘,發現該大樓停車場入口僅標示高度4公尺,到場近1小時
無大客車進出,無法得知車道是否符合遊覽車行駛空間。在場的保全禁外人及外車進入,
對媒體詢問是否開放停車,則搖手稱不便回應。記者昨無法聯繫上欣翰建設,未獲其回應
。
王威中痛批,建商從前年初完工取得使用執照,遲未開放其停車場,經多次檢舉後仍拿「
停車場漏水、整修中」為由推托。遊覽車因無處可停,只能違規停車,堵塞鄰近交通、造
成居民反彈。
他表示,北市府去年還砸4千萬元在官邸旁整地蓋臨時停車場,紓解周邊景點車位,質疑
市府護航、勾結包庇維護建商的容獎空間,籲嚴加調查。
出席的北市停管處科長黃詩涵說,該建案核予停放120席大客車及中巴,若要開放停車,
應先申請停車場登記執照,但至今未接獲申請。地政局代表則否認護航說,臨時停車空間
是區段徵收後剩餘土地,暫時整地委外管理供大客車停車。
限2周對外營業
主管的北市建管處回應,下周會同停管處現勘,限建商2周內向停管處申請營業性停車場
登記證,並對外開放營業使用,若屆期未改善,將依《行政執行法》裁處30萬元怠金,並
可按次處罰,直至開放車位。
停車場換容積獎勵爭議
●停獎內容
.以開放地下停車場供作公共停車場,獲1100坪容積獎勵空間、換算市價約14億元,核定
公共停車空間停放31席大客車及89輛中巴
●爭議
.2014年建商取得使用執照,至昨未履約開放外車停車
.北市府花4460萬元在建案旁的900坪、市價約2億元的市有地整地闢建大客車臨時停車場
,議員質疑市府護航
●北市府作為
.2011年9月6日北市府發布「台北市建築物增設室內公共停車空間供公眾使用鼓勵要點」
,建商若以停車空間取得容積獎勵,取得建照時須先繳交保證金,3年內未開放,市府沒
入保證金,即可不對外開放。但欣翰在當年9月前取得使照不適用,仍須開放
.北市建管處下周會勘,限期2周內取得停車場登記證,並開放停車,否則按次開罰30萬
元怠金
資料來源:北市議員王威中、北市府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otnews/20161022/37424954
建商吞14億獎勵 遲不開放停車│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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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2011年9月6日北市府發布「台北市建築物增設室內公共停車空間供公眾使用鼓勵要點」
建照時須先繳交保證金,3年內未開放,市府沒入保證金
即可不對外開放
2011年發生什麼事?
繳完保證金 獎勵停車位就可以變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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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6.10.42
※ 文章代碼(AID): #1O2iYodB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7101746.A.9CB.html
※ 編輯: lovetweet (180.206.10.42), 10/22/2016 10:03:26
保全好像很多唷!
誇張
→ dostey …
→ dostey: 否則開罰: 2萬嗎?3F 10/22 10:04
30萬...但能每天罰嗎?
推 youga: 他本來就是私人的 只是要不要對外開放而已4F 10/22 10:05
那政府白送容積率了!
→ ruo01332000: 14億可以罰4667次 每次隔一天要連罰12.7年才罰的完5F 10/22 10:05
沒看過每天罰的
→ jennywalk: 仔細查,搞不好裡面停一堆車或賣車位了6F 10/22 10:05
在基隆找的到嗎?
→ youga: 現在就先來看看保證金是多少錢......8F 10/22 10:06
真好奇
→ preisner: 新聞內都寫30萬了,還在2萬?9F 10/22 10:06
→ linzero: 30萬要開四千多張才抵的過14億10F 10/22 10:07
→ beartsubaki: 14億獎勵 單次罰30萬 不愧是逼人犯法的好法律 偉災11F 10/22 10:07
推 DALUGI: 搞不好公司都脫產或倒了 罰再多也不怕12F 10/22 10:07
推 inglee: 白痴 就開放外人停車 一小時500不就好了13F 10/22 10:07
非住戶公道價
→ linzero: 而且之後只要沒收保證金就可以私有。而保證金大概是低於獎勵坪數金額14F 10/22 10:09
推 bhis: …但欣翰在當年9月前取得使照不適用,仍須開放。16F 10/22 10:09
但這獎勵要點修正掉沒?這樣2011年後的獎勵停車位都這樣搞就好了!
※ 編輯: lovetweet (180.206.10.42), 10/22/2016 10:18:06
推 bbcorn: 拿14億重罰30萬 好棒啊!!!17F 10/22 10:12
推 zeg: 真後悔投給柯P18F 10/22 10:13
推 egg781: 2011年那個法是怎麼回事?這樣立有道理嗎?22F 10/22 10:18
快找柯P廢止啊!誇張
推 musicmath: 2011 年發生了甚麼事? 改這樣哪受的了23F 10/22 10:20
噓 keydata: 2011年誰放水的?24F 10/22 10:20
推 plice: 柯p:我顏色證確,沒事兒25F 10/22 10:21
推 sonyps: 政府最好唬了26F 10/22 10:21
→ musicmath: 獎勵容積率這個真的是豬頭想出來的大後門27F 10/22 10:21
提高容積率 讓土地價值提高
多蓋好幾戶來賣
政府人真好
※ 編輯: lovetweet (180.206.10.42), 10/22/2016 10:25:35
推 mopigou: 不開放,判死刑,這麼簡單,官商勾結而已28F 10/22 10:23
推 moonphase: 柯P不僅征服了雙北 還征服了過去 不愧是征服王(?29F 10/22 10:25
推 qmaper: 誰收錢護航XDDD32F 10/22 10:29
→ cloudwolf: 賺14億 一次罰30萬 可以罰4666次 每兩周罰一次33F 10/22 10:29
推 Tuscany: 我任內三度也想....34F 10/22 10:29
→ cloudwolf: 要累積到179年 建商才會虧本....35F 10/22 10:30
推 tokyoto: 建商多賺14億的容積 罰30萬沒在怕的吧 怎不依比例罰款?36F 10/22 10:30
推 jiern: 保證金金額通常會跟容積獎勵換算價值差不多37F 10/22 10:31
所以保證金有14億???我不信
→ Vassili242: 2年前取得使照但是沒開放市府也沒要求或開罰,然後要38F 10/22 10:34
推 pkp: 都賺二年多了39F 10/22 10:34
→ Vassili242: 然後隨便找個2011年規定,也不看內文說這案不適用,完全無視這兩年市府無作為,完美風向引到郝身上,真棒棒42F 10/22 10:35
有看到呀!但這法條保證金不知道多少
如果保證幾千萬而已 換14億超划算
推 WLR: 不開放就封起來阿48F 10/22 10:40
→ jonestem: 鬼島濺傷這樣玩不是常識嗎?49F 10/22 10:42
※ 編輯: lovetweet (180.206.10.42), 10/22/2016 10:47:39
推 nosay: 車位都賣光了,開放屁阿51F 10/22 10:46
噓 biycer: 郝先生的政績,鄉民不要亂質疑52F 10/22 10:48
推 reil: 厚臉皮的最大
政府人情味,拼命讓利財團53F 10/22 10:48
推 chrischiu: 如果是柯P任內發生,那不就是省小錢花大錢?
政府也真白癡,住宅大樓沒有住戶願意開放大樓的停車場56F 10/22 10:57
帝寶就有考量,獎勵的車位另外設計獨立出入口
想參觀跑車是沒辦法的
※ 編輯: lovetweet (180.206.10.42), 10/22/2016 11: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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