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uu26793 (不太友善 刻意解讀)標題 [新聞] 正妹酒醉找友人護花 反遭猥褻她哭喊:我時間 Sat Oct 29 19:18:33 2016
正妹酒醉找友人護花 反遭猥褻她哭喊:我不是妓女
一名在卡拉OK店上班的年輕正妹「小雅」(化名),平日因為工作時得喝酒,下班回家時
都會搭乘廖姓計程車司機的車返家,久了之後就和對方熟識。日前小雅又再次CALL廖男載
她回家,不料對方見她酒醉意識不清,將她載往三重重陽橋河堤氣圖性侵,女方驚醒大叫
抵抗,法院依乘機猥褻罪判處司機3年6個月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去年5月31日凌晨3時左右,小雅聯絡廖男到她工作的酒吧,接她和陳姓女
同事回家。廖男先將陳女送回家後,發現小雅因酒醉而癱軟在後座,一時起了色心,竟將
對方載到新北市三重區的重陽橋河堤附近,對她強吻還脫去對方內褲,並掏出生殖器在對
方下體不斷磨蹭企圖性侵。
小雅驚覺有異突然驚醒大叫,並且奮力抵抗後對方才停止猥褻,但廖男還是在一旁打手槍
到射精完成後,才把小雅送回家。事後女方向男友哭訴這場驚魂記,最後在男友的陪同下
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之後,廖男矢口否認犯行,堅稱是小雅當時稱說心情不好,自己才會載對方到重
陽橋下聊天談心,對方還主動擁抱和親吻,但自己並不想在對方酒醉時趁人之危。
法官審酌小雅的說法,認為她前後一致,且事後曾LINE傳訊給廖男「你真的把我嚇到了,
請不要再找我,我不是妓女」等語,當天她返家後也立刻向男友和友人哭訴遭廖男猥褻,
因此不採信廖男說法,依乘機猥褻罪判他3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東森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028/8013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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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erkle: 三重優質8+9的日常5F 10/29 19:19
推 Js1233: 氣圖性侵是啥鬼7F 10/29 19:19
推 YoungLAN: 未看先猜貪小便宜的uber粉在推文下面崩潰8F 10/29 19:19
噓 Ayreon: 放心 沒有要給錢9F 10/29 19:19
推 siyaoran: 還友人耶 明明是計程車司機 不意外15F 10/29 19:20
推 wwvvkai: 第一段說卡拉OK店 第二段說酒吧...報新聞說職業很難嗎18F 10/29 19:21
推 slimak: 一定不帥又沒錢21F 10/29 19:22
推 ienari: 工具人的逆襲22F 10/29 19:23
推 KevinLow: 應該是誤以為很熟,事實上根本不熟26F 10/29 19:23
噓 FiveLine: 不對啊....為什麼女生說法跟行為一致這樣就可以認定..??35F 10/29 19:29
推 tokyoto: 都沒有直接證據嗎?雖然趁人之危令人不齒 但是憑這樣就判刑不會太草率嗎?37F 10/29 19:32
推 saadrupbn: 看吧..搭巫帛就不會了..-.-..硬要搭小黃39F 10/29 19:33
推 sai25: 這時候標題就不會出現計程車了 標題正確41F 10/29 19:34
噓 F93935: 婊子最純潔43F 10/29 19:34
噓 BoAstala: 我不是妓女,但你很有錢我可以考慮一下44F 10/29 19:36
推 gunfighter: 酒店妹也不是有錢就能上 但說到底人醜沒錢就別亂來46F 10/29 19:38
→ ynamei: 卡拉ok上班的叫公關,陪唱陪喝而已,當然也有做黑的49F 10/29 20:09
推 SamWhite: 陪酒 但不是妓女 賣藝不賣身52F 10/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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