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jis0077 (一個人的輕旅行)標題 [新聞] 女警殉職 檢察官要調查駕車警責任時間 Sat Nov 5 07:37:42 2016
女警殉職
檢察官要調查駕車警責任
2016年11月04日23:48
桃園龜山分局女警陳明慧(31歲)與同事涂毓修(23歲)前天凌晨追捕酒駕男子劉水生(45歲)時,在在文化二路與華亞三路口失控撞擊路樹,陳員顱內出血嚴重,急救2天後於今午3時許宣告不治,而當時駕車的涂員左大腿骨折,開刀救治後正在恢復中,同樣也在該路口自撞遭逮的劉男則未受傷。由於涂警駕車導致女警喪命,桃園地檢署表示,今天晚間由主任檢察官邱文中帶隊相驗?會勘現場等,將分案偵辦追究過失責任。
律師陳亮佑指出,劉男有競速飆車行為,涉犯刑法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然因警車和劉男駕駛的車輛在追逐過程中,並未碰觸也無互相妨礙,陳亮佑認為,劉男對於兩警受傷沒有因果關係,因此沒有任何犯罪行為。
反倒是駕警車的涂員,陳亮佑認為他雖是依法執行公務,但可以放棄追車,也可以更小心一點,卻出現應注意而未注意之疏失,導致警車衝撞路樹,坐在副駕駛座的陳員重傷死亡,已涉嫌《刑法》276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3000元以下罰金。
警政署「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規定,對於單純違反交通規則而攔檢不停的車輛,應逕行舉發或通知其他崗哨攔停,除了車上有重要罪犯、車為贓車或明顯犯罪嫌疑之外,不可尾追,以免發生事故,造成人命財產損傷。顯然警政署也理解到追車帶來的風險,並作出明確規範。
對此,龜山分局表示,涂員係依法令行為,本於警察職權應有所作所為。桃園地檢署表示,今天晚間由主任檢察官邱文中帶隊相驗?會勘現場等,將分案偵辦追究過失責任。(突發中心/桃園報導)
發稿:1836
更新: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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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ilof: 未碰撞即無因果關係?這見解真保守4F 11/05 07:39
推 Bastille: 以後酒駕都直接開走就好 反正警察不敢追了5F 11/05 07:40
→ fuhaho: 靠吆啊 警察追車 歹徒自撞也有事 自己撞也有事…6F 11/05 07:41
推 em4: 被追跟追人自撞 還是有差吧8F 11/05 07:42
推 hongtm: 司法對前線人員都是這樣 不問辛勞先問過9F 11/05 07:42
噓 dostey: 檢察官 法官 是不是台灣的太上皇? 只准查別人亂搞都沒事11F 11/05 07:43
→ hongtm: 找人麻煩的人 當然喜歡挑毛病 但這樣就打擊了前線人員士氣12F 11/05 07:43
噓 wzder: 執勤這麼認真幹嘛...看到犯罪行為讓它離開就好了啊......16F 11/05 07:44
→ hongtm: 台灣會亂就是這樣 誰敢做事?17F 11/05 07:44
→ jis0077: BJ4 ㄧ堆狂幹酒駕男該死的自己看一下 現在要換罵檢察官?19F 11/05 07:46
噓 leotompp: 放給他跑 調監視器查人 有黨證的一通電話就掰掰20F 11/05 07:46
推 Xenogamer: 這應該是自我負責理論吧 已知風險卻仍為之21F 11/05 07:46
→ leotompp: 不過台灣的科技 各各路口找車輕而易舉吧24F 11/05 07:48
→ jis0077: 還好檢察官頭腦還算清楚 沒被酸民牽著走28F 11/05 07:49
推 ims531: 公平判決 今天死的是女警大家才有感 死的若是路人 誰理
花蓮追酒駕撞死ㄧ對大學兄妹父母的痛誰管 執勤有技巧不是拿別人的命墊背30F 11/05 07:49
推 EX37: 追車跟追車自撞是兩回事
推ims531,開車要衡量自己的技術34F 11/05 07:53
噓 SoFanCy: 一定要死一個法官才行36F 11/05 07:54
推 Pietro: 酒駕部分有罪 但是駕車者的過失不是酒駕者直接造成的意思37F 11/05 07:55
推 toudanlong: 樓上說的對,警察不要追,放任酒駕撞死更多人更有感…38F 11/05 07:55
→ jis0077: 酒駕男他跑他的 他也沒叫男警跟不上硬跟 他也沒開車撞
警車 害警車撞樹 所以還是酒駕男該死???39F 11/05 07:55
→ Pietro: 如果酒駕者轉頭過去衝撞 導致駕駛閃車撞到自然要怪酒駕者41F 11/05 07:56
→ jis0077: 有人法官跟檢察官分不清楚?XDDD42F 11/05 07:57
→ Pietro: 不是不要追啊 目的是正確不代表行為毫無過失43F 11/05 07:57
推 skizard: 怎不想想為何要抓酒駕,是因為怕酒駕沒能力駕駛撞到人或44F 11/05 07:57
推 s192972: 酒駕故意前行為怎麼不這樣看!?檢察官大概書讀太多法
匠惹!被法條綁架惹!45F 11/05 07:57
推 kylie720: 自撞技術不好硬追,同事坐起來毛毛的吧!不是掛警察就是會開車47F 11/05 07:58
→ skizard: 自撞 現在反而被追的酒駕者沒事 代表那員警沒喝酒都開的比較爛不適合上路50F 11/05 07:58
→ jis0077: 某樓神邏輯出現了XDDD52F 11/05 07:59
→ Pietro: 酒駕者並非無法可辦 但僅止於酒駕 如警方有攔阻就是加上53F 11/05 07:59
噓 j21802: 高你娘智障檢察官54F 11/05 07:59
→ Pietro: 妨礙公務 但是警方在追捕時的自撞不是酒駕直接造成的55F 11/05 08:00
→ jis0077: 說實在的 酒駕男頂多道義上責任 直接責任還是在男警56F 11/05 08:00
→ Pietro: 一起事件本來就不是分成好人壞人 然後壞人要為事件中所有57F 11/05 08:01
噓 gfneo: 沒本事辨壞人,只好拿自己人開刀,檢座大人真機靈呀XDDD58F 11/05 08:01
→ Pietro: 事情負責 至少在法理上不是如此
幹 最好沒本事辦啦 酒駕逃逸的部分就告給他死啊
還有人真的以為檢察官是說酒駕者完全無罪喔59F 11/05 08:01
→ jis0077: 這件事本來就應該分開看 酒駕歸酒駕 撞車歸撞車 分開查62F 11/05 08:03
→ Pietro: 自撞部分酒駕者無肇責不等於酒駕者沒有違法行為啦幹'63F 11/05 08:03
→ jis0077: 總是有酸民把兩件事自動連在一起 然後狂幹酒駕男該死...64F 11/05 08:04
→ flare5566: 放棄追車勒 歹徒手上要是有核彈按鈕怎麼辦65F 11/05 08:04
→ Pietro: 文中被訪問的律師也說得很清楚了酒駕者有觸犯
刑法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66F 11/05 08:04
→ jis0077: 沒人說酒駕還有跑給警察追是對的 但警察撞車他非直接因素71F 11/05 08:05
→ Pietro: 警方值勤不受規範72F 11/05 08:05
→ jis0077: 但這裡很多鍵盤檢察官都會自動連在一起偵辦.....73F 11/05 08:06
→ drigo: 桃園…這次阿燦怎沒出來作秀來挺員警了?74F 11/05 08:06
→ huangrachun: 酒駕是酒駕的責任,跟警車撞毀又無直接因果關係
真的很討厭為何每件事都一定要找人負責,都不能是單75F 11/05 08:06
→ Pietro: 但若警察值勤當成麥克貝的電影來演就不是那麼一回事了77F 11/05 08:07
噓 good2009: 這代表開車技術厲害的人酒駕記得肇逃79F 11/05 08:07
→ jis0077: 桃園那警察逆向追車後來還追丟 那警察很敢開車 那種速度酒駕男有肇逃? 是我眼睛業障重嗎???80F 11/05 08:08
→ Pietro: 肇逃喔 信寄到他家阿 不收信當鴕鳥最後就通緝阿82F 11/05 08:09
→ jis0077: 然後酒駕男開車技術沒有比較厲害啊 同路口一樣撞樹啊...只是他開凌志的 沒受傷 就這樣 他沒比較會開車好嗎?83F 11/05 08:10
推 akway: 車的問題吧 不夠堅固85F 11/05 08:11
推 moumoumou: 罵檢察官幹嘛,非自然死亡本來就要調查原因
又不是已經說那個開車員警有過失了88F 11/05 08:15
推 dahlia7357: 警車開大追罪犯是基本Q大招,但是一開大就自爆怪誰90F 11/05 08:19
噓 ly1752: 我幹你娘的低能檢察官 耖你媽的書都念到哪去了 幹你全家91F 11/05 08:20
→ plows: 非自然死亡本就該調查,若男警無過失則不起訴。鄉民水準XD95F 11/05 08:21
推 osmanthusjo: 本來就沒因果關係,酒駕的撞, 沒酒駕的也撞。這
次不是三寶鄉民就改罵檢察官了喔?96F 11/05 08:22
噓 johnny71: 無聊 我闖紅燈警察追我他自摔死掉也要算我的逆98F 11/05 08:22
→ plows: 這律師所指類似放瓦斯在家自殺,結果導致失火消防員殉職
法律責任和道德責任的分野,科科
鄉民不管拉,新聞先下的標題,鄉民高潮,恐龍檢察官,大概是這個流程。應該中午就會有恐龍檢察官的新聞了.鬼島不意外100F 11/05 08:23
→ neomaster: 自己失控有事 開槍也有事 那放他跑也有事 請問檢查官105F 11/05 08:31
噓 dirus: 酒駕真該被歸類成隨機殺人106F 11/05 08:31
→ vykxtoz: 追不到就算了啊!!追到酒駕也馬上被法院緩刑放出來,不如回去泡茶就好了~109F 11/05 08:33
推 neomaster: 大家可以去研究一下什麼樣的人可以考檢查官 法官 非限定法律系111F 11/05 08:36
→ Pietro: 放瓦斯自殺 瓦斯燃燒造成的損傷有直接責任啊113F 11/05 08:40
推 sazdj: 法律系的 不要出來丟臉啦115F 11/05 08:42
噓 GodYen: 所以那我說那個酒駕的呢 沒事了?116F 11/05 08:43
推 Pietro: 酒駕部粉不會沒事啊
文中引用的<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自己看117F 11/05 08:44
推 ok5566: 本來就要查 一堆法盲秀下限119F 11/05 08:49
推 dirus: 話說回來 取締酒駕SOP都有規定不可尾追 除非是重大罪犯 追車風險沒評估仔細造成慘烈結果 警方確時得自我承擔 代表訓練嚴重不足120F 11/05 08:50
推 adam6693: 一堆理盲濫情的智障又出現了123F 11/05 08:52
噓 abobstar: "也可以放棄追車 也可以更小心" 紙上開車嗎?124F 11/05 08:53
推 kiergh: 警察真難當 現在追不追都有理 只因為嫌犯沒逃逸過程撞死人126F 11/05 08:57
→ kiergh: 逃了撞死人沒追→警察完蛋。逃了沒撞到人→幹嘛追他。
建議集全台相關專家之力 寫一本完美值勤SOP 大家照辦就好128F 11/05 08:58
推 s01714: 法匠們紛紛高潮130F 11/05 09:00
推 Pietro: :沒逃逸過程撞死人"沙小?
SOP就說不要追了阿 XDDDDDDDDDDDDDDDDDDDDD131F 11/05 09:01
噓 eo32: 台灣的酒駕犯真幸福,以後警察都不用追了133F 11/05 09:03
推 steven211: 你可以亂開 開去撞樹 不用究責嗎?136F 11/05 09:10
推 j6m4cl6729: 怎麼不說全部警車汰除,全換成安全性高的大七137F 11/05 09:10
推 toray: 非自然死亡要檢察官才能開死亡證明,懂?138F 11/05 09:11
推 keyman2: 只能推了,幫補血139F 11/05 09:12
推 f124: 自己開車去撞樹怪誰140F 11/05 09:13
推 SYNACK: 男警開車技術差 當然要查阿141F 11/05 09:15
推 jk01: 沒責任,這就是法142F 11/05 09:16
→ steven211: 沒那個本事就別緊踩油門害死自己隊友 拜託 很雖洨143F 11/05 09:18
推 n12365n: 一堆人法學素養……146F 11/05 09:32
推 scufjh: 酒駕開得比執勤的好...150F 11/05 09:47
臺灣殯葬資訊網-死亡證明書
臺灣殯葬資訊網-一個人的死亡,無論是自然老死,病亡或是意外身故,行政手續上第一件事務就是辦理「死亡證明書」,證明該當事人確已死亡,以便於辦理後續的殮葬事項。惟為求慎重,法令對於不同的死亡情形(死亡方式、原因或處所), ...
→ Pietro: 因意外而死亡(非自然死亡,因意外、自殺或兇殺而死亡),... 都要由當地警方報請地檢署檢察官會同法醫驗屍。在查明死亡原因後,由地檢署察官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154F 11/05 09:53
推 sunnyyoung: 檢察官也要檢查腦袋,看有沒有應維護而未維護的疏失157F 11/05 09:59
噓 GHowPan: 沒有碰觸就沒有關係,幹林涼檢察官怎不去死一死158F 11/05 10:03
推 ljxc: 本來就該檢討男警
開車技術那麼爛也敢追車159F 11/05 10:04
推 Orstor: 爲什麼警車副駕沒氣囊啊?161F 11/05 10:10
推 amwkscl: 此事證明喝酒跟開車技術無關(?162F 11/05 10:13
噓 op111925: 檢察官水準真的讓犯人很放心163F 11/05 10:20
→ zerson: 這本來就會調查死亡原因了好嗎164F 11/05 10:22
→ qwqwaas: 酸民智障很多 看到酒駕就高潮 難怪選出一堆奇怪民代166F 11/05 10:24
→ winu: 肇事員警還不出來跪嗎168F 11/05 10:33
推 Islo: 駕駛本來就有責任,檢察官調查死因也要噓?169F 11/05 10:41
推 qqq87112: 不記車牌 季違法交通規則就好了 為何要硬追170F 11/05 10:41
推 Hirano: 檢察官是對的172F 11/05 10:43
噓 qqoooo: 去死 我沒說誰 誰答嗆我就說誰.....
不要再酒駕了173F 11/05 10:44
推 eddie2260: 今天你不酒駕不逃避臨檢會出這意外?敢酒駕不趕擔當?
追究開車的警察我也醉了175F 11/05 10:46
→ kingyes: 有些人不知道是不看內文還是選擇性省略內文 一堆奇怪的推文
本來就要應該要查 釐清事情的經過177F 11/05 10:48
推 tentaikanso: 先不講開車技術,警車的妥善率也難得有記者發文討論181F 11/05 10:56
→ tentaikanso: 整個事件本來就要釐清各部分的責任,而法律本來就是從最靠近的因素開始檢討跟排除。 又不是像鄉民一樣看到「壞人」就高潮,所有責任都推上去。183F 11/05 10:57
推 tl20: 照本樓邏輯
胖虎唱歌隔壁鄰居嚇到心臟病發胖虎也要負法律責任186F 11/05 11:09
推 sheepxo: 會不會是那警車只有單顆安全氣囊?副駕沒有188F 11/05 11:13
噓 jardon: 沒有"相當"因果關係拉 自己去google一下 刑法最基本的概念189F 11/05 11:17
噓 NTULioner: 最好沒有因果關係 刑總都白念了
只在程度差別而已
能講出沒有因果關係的律師也是白念了
好歹也要像樓上說的 沒有相當或直接191F 11/05 11:26
推 cipc444: 實務上都直接稱相當因果關係為因果吧?195F 11/05 11:30
→ NTULioner: 這是新聞 面向一般民眾的講法
刑總上的時候通常都有提到吧
至少我上時有特別提過 表示的方法196F 11/05 11:31
推 PhySeraph: 幹你娘沒有因果關係? 你他媽智障嗎?199F 11/05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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